“手游公测了?”
孟浪咬着手指头,无语道:“真特么墨迹,搞这么多测试,现在连黄花菜都凉了!”
企鹅是不是缺钱了?
这么简单的一个手游,前前后后耽搁了将近一年才出。就这,换个手游小厂也能做出来了。
这款手游叫《YOYO娘》!
没错!就是很早之前开发的那款游戏,由鹏达提供IP联动,企鹅负责制作,孟浪还参与过内测的手游。
命途多舛呀!
一年之前开启内测,孟浪还以为去年夏天能公测呢,没想到测试整整持续了“三轮”,历经15个月才迎来公测。
完全是消耗玩家热情!
这么久的等待,最初的预约玩家早就被劝退了。再加上YOYO娘的热度散去,现在公测能有几个玩家入坑?
“企鹅不上心呗!”
孟浪分析道:“听说他们内部有一个大计划,把旗下成功的端游移植到移动端。估计是忙着搞这个去了,对YOYO娘不是很上心。”
“那还跟他们合作吗?”
“换一家吧!小厂就行,大厂有自己的项目,跟他们合作还不如自己搞。”
鹏达有IP库,随便拿一款都能做成“氪金”手游。但是鹏达没有游戏制作及发行能力,还要寻找技术可靠的合作伙伴。
YOYO娘的经历,让孟浪对大厂失去了信任。为此,他决定找一家小厂合作。
可选方案还挺多!
爆丸小子、战斗王EX、蛋神奇踪这些就不说了,就连看起来很奇怪的巴啦啦小魔仙,也能做成游戏。
爆火不太可能!
这种IP手游,貌似不存在大红大紫的例子。但是赚钱没问题,毕竟有忠实的粉丝基础。
虽然是以“合作”为主,但也不是什么IP都给人家糟蹋。价值比较高的IP,孟浪想自己运营。
比如说“奥特曼”!
“奥特曼”的IP衍生游戏还挺多,包括圆谷自己也做过。但是都没能大火,勉强混口饭吃吧。
可能是类型比较“老土”了!
奥特曼的衍生游戏,基本都以“街机横版格斗”为主。这也是许多人的“固有印象”,认为奥特曼的价值就在于“格斗”!
其实这个方向错了!
街机格斗确实挺合适,但这个类型过时了。就算你游戏做得再好,IP影响力再大,也吸引不了太多粉丝。
可以换个方向,比如说FPS?玩家代入的角色,变成“科特队员”!使用各种黑科技武器,对怪兽发起进攻?
亦或者,MMORPG网游?
给“奥特曼”植入角色培养系统,体验培养角色的乐趣?打怪兽升级,锻造强力装备(超能手镯、头镖),组团开荒“贝利亚”史诗副本?这不也挺好嘛!
鹏达有类似的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奥特曼”的IP影响力,做一款衍生游戏。
划重点!不圈钱!
鹏达只想提升IP影响力,游戏的盈利反而是次要的。基于这个前提,做的游戏就不能以“氪金”为主。
“那就做MOBA吧!”
奥特曼里出现的“怪兽”可不少,按照出场表现,给他们设定技能,做成类似“英雄联盟”的游戏。
英雄联盟已经有了!
但是王者荣耀还没有,移动端尚处于moba荒漠期。如果游戏的品质和平衡性有保证,不说爆红吧,起码IP影响力会得到极大提升。
等到游戏上线,估计就有人天天私信孟仔,吐槽xx奥特曼太弱了,下版本应该加强…
话是这么说,孟浪也确实想做。不光是奥特曼,他还想把骑士也纳入进来,组成“鹏达联盟”!
上路选了个杰顿?MD好肉!不行,得出一把至臻头镖才打得动他。下路的V3双杀了?你会不会玩杰克?周围无队友伤害提升50的被动呢?
想得挺美,但现实的问题却是。鹏达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储备,想做出成品,要么是收购一家成熟的游戏公司,要么就从零开始慢慢培养。
孟浪选择了前者!
但凡有捷径可走,孟仔绝不会走大路。你说捷径很坑?那你一定没见识过孟仔的“钞能力”吧!
啥也别说了,买就对了!
正好江川有一家游戏公司,还是国内极其稀有的“单机信仰户”。做单机都把底裤亏没了,孟浪钞票一撒,公司当场改名“鹏达游戏”!
花钱就是这么爽!
虽然账单上一连串的“0”看着很肉痛,但你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付出哪来的回报?
大概“花钱”会上瘾吧,买了一家公司后,孟浪又看上了一家“动捕”工作室。
“这个好呀!”
动作捕捉的用处挺大,皮套虽然能解决大部分问题。但也有一部分特殊的“角色”,需要使用CG特效。
这时候用动捕就很酷了!
说难听点,在这行业混,别的都可以寒酸,但特效可不能寒酸。孟仔喜欢用五毛特效,但只限于TV剧呀!
大电影的特效少了吗?
不能血口喷人呐!孟总抠门归抠门,至少在特效这块没得黑吧?
你瞅瞅这光线,多亮呀!
“孟总,这也太亮了…”
特效师纠结道:“已经有轻微的刺眼感了,如果再提升亮度,观众受得了吗?”
“刺眼?这就对咯!”
孟浪比划道:“如果光线不够刺眼,那观众怎么知道杰克的必杀技强不强?”
好像是这个道理噢!
特效师服从指令,把杰克的光线亮度,又往上提了两级。然后呈现出的结果就是,狗眼都给闪瞎了。
太炫酷了!顶不住!
展现出来的效果,大致是杰克双手交叉成十字,怪兽瞬间被一道“刺眼”的光柱淹没。
处理完光线,下一个问题紧随而来,怪兽该怎么退场?
之前的退场方式,应该是怪兽被光线命中后,陷入“定身”状态向后仰倒,倒地后发生爆炸。
这也是圆谷惯用的退场方式,通过爆炸来证明怪兽已经被奥特曼消灭了。
但也有别的方式!
比如说,怪兽被光线命中,在光线冲击下“碎裂”成光粒子,奥特曼的光线结束,光粒子随风飘逝。
这样很浪漫!
毕竟爆炸看多了总会腻,偶尔换换方式,也是不错的想法。至于说分尸,这个太残忍了!
分尸还不如爆炸呢!
请:m.shuqu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