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一直在等她回来(1 / 1)

快穿:反派女主只想暴富正文卷第17o章:一直在等她回来在这遍地的残肢尸骸之上,凉薄苍白的昼日之下,秦嫣看到他投来目光,

着目光暴怒,冷冽,深沉,阴郁,好像一把利剑,可以刺穿铁靶,猜中人心。

秦嫣被他这一眼看得浑身血液倒流。

祖宗从来都不待见她,十几年来都不曾有任何改观。

自从花哨十五岁跟了他后,秦嫣就没怎么去看过花哨。

不是她不想去,是祖宗根本让她去,背地里敲打过她很多回。

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待花哨并不怎么好,还常常做一些坑她的事情,不待见她也不奇怪。

但即便如此,祖宗也从来没有用现在这种可怕的眼神看过她。

如果目光能杀人,她现在估计只剩下一堆破败的白骨了。

看来,因为今天的事情,祖宗对她的憎恶在这一刻达到了极致。

只见他隐忍着收回目光,唤道“屠佐!”

顷刻间,巨大的苍鹰像是突破虚无空间的壁障,转瞬出现在半空中,展开宽厚羽翼,出一声震天的鹰唳。

它琥珀色的瞳孔闪过万千片段,丢失的记忆,在接受到主人召唤的刹那,悉数回档。

它朝他兴奋的鸣叫,不住的挥动翅膀,掀起风浪。

秦嫣只见他抱紧花哨,乘着屠佐迅消失在天际。

秦嫣身体一软,趴在地上似哭似笑。

这一刻,她都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花哨是安全了,可是死了那么多执法者,足以让整个书城世界震惊,掀起滔天的大动荡。

这后面是无穷无尽的麻烦啊

花哨不知道自己昏迷的多久,再次醒来时,看着蓝色的天花板,一时间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脑袋也一片空白。

蓝色的天花板好熟悉。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回到了十几岁的时候,

回到了四合院自己的房间里。

她记得刚到那个家时,她跟祖宗说,她不喜欢白色,

“为什么不喜欢?”他笑着问她,似乎很感兴趣。

花哨嗫嚅了两下唇,说“我小姨说忌讳。”

干她们这一行的女人都很忌讳恐惧白色,不论是穿的还是用的,能不用白色就不用白色。

小姨说白色太干净了,血染上去,不容易洗掉。

花哨小时候只能理解这句话的表面意思。

直到水桃死去的那天,被人从一辆加长林肯车上抬下来的时候,她白色的裙子上全是鲜血,

然后又66续续台下来五名穿白裙子小姐,只有一个命大,抢救过来了,但也落了个终身残疾。

花哨那时才真正明白,在这个圈子里,穿白色就是为了迎合一些特殊危险客人的癖好。

一场生意通常是6个女孩一起,集体穿白裙子,688888元一夜。

少一分不干,多一分也不出场,就是讨个吉利,权贵不差钱。

这生意被圈内人戏称为“纯白情人”。

当纯白情人的女孩基本上活不长,就算活下来了身体上也有残缺。

但架不住赚钱啊,68只是个“门票”,里面的“游乐设施”另算。

不要命的小姐就敢接,要是能活下来就是一大笔钱,一笔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原来白色洗不掉血迹,也能称得人心更加残忍肮脏。

受这件事的影响,花哨只要看到大片的白色,就会出现应本能激反应,甚至产生严重的幻觉,例如眼前的白色会变成大量的血迹将她淹没,躺着床上都能凭空溺死自己。

虽然成年后没这么严重,但十几岁的时候,白色对她来说真的是噩梦。

花哨没有隐瞒,将原因一五一十的跟他说了一遍。

祖宗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家里的天花板全都被贴了一层特殊的壁纸,

白天看是天空的颜色,晚上看就是璀璨的夜空。

想到这里,花哨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

低头一看,没有伤口!甚至一点痛感都没有。

她想起昏迷前混身被蛹线贯穿的痛苦,开始不由自主的抖。

那种痛,是她这辈子不敢回想的痛,是她受过那么多伤中,最让她刻骨铭心的痛。

她在哪?又是谁救了她?

花哨光着脚下了床,现自己正穿着真丝睡裙,款式有些熟悉,但一时间想不起在哪见过。

她在一间细绒地毯的卧室里,床边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

她走过去,一把拉开窗帘,窗外的阳光顿时照在她的身上,让她不由自主的米眯起眼。

但等她看清楚窗外的景色时,瞬间呆在原地。

这里是书城世界的居住区页中心,也不知道是在多少层楼,她居然能俯瞰书城标志性的建筑——无尽时间塔。

花哨只在第一次来书城世界,去广场买丹药时,远远的看过它的底座。

不过啥玩意也没瞧出来,甚至她都没看出是座大本钟一样的建筑,只觉得像一堆巨大的乐高积木。

直到站在这里重新俯视,她才明白,是自己当时看的方式不对。

时间塔像是传说中的空中城,只有俯视才能看到它城中的巨大时间圆盘。

花哨满脑子都是这么好的地段,得多少积分?

按照页最低房价,一平米十万。

光是她这么一个卧室就有十三四个平米嗯,一百多万积分。

显然,绝对不是纪钦雨和唐雨林救了她。

血月?

更不可能。

这男人不是那种为了一个不怎么相干的女人,冒险这么大险的人。

这么说来,只有一个人。

花哨面部表情开始紧绷,她试着呼唤屠佐。

果然,没有丝毫回应!

再看向自己身上穿的睡衣时,才猛然想起这是她的衣服!

是她早些年留在宅子里没带走的衣服!

花哨又走进卧室分割出来的一间面积不小的衣帽间,

里面整整齐齐的挂满了她离开大宅前,15岁到22岁时的衣服,

从衣服鞋子到包包,甚至还有一个独立的精致饰柜,摆满了她曾经的东西,陌生又熟悉。

这些东西她很多都不记得了,只有其中几件当初买来时特别喜欢的有些印象。

她这辈子买了太多的东西,喜新厌旧,买了过一阵就忘,随手丢,随手放。

花哨从没想到会有人一件件给她收好,似乎一直在等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