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谁服软(1 / 1)

印象里她才v2级的时候,纪钦雨就v4级了。

很早之前唐雨林就想着能认识纪钦雨,没想到能通过花哨认识,也算是缘分了。

同一个编辑果然很有话题,两人没一会儿就聊熟了。

花哨在一边有些懵逼的听着她们的聊天内容,什么章推,信息流推荐,新人王等等。

大部分专有名词她一个也没听懂。

反正最后她们的聊天总结是:

她们的编辑松鼠是个很佛系的人,不争不抢,天天就喜欢搜集各个世界的坚果。

当天晚上,唐雨林又把她男朋友赶走,三个女孩挤在一间房子里过夜。

唐雨林得知花哨要回现实世界,有些怔然。

话说她已经很久没有回过自己的世界了。

如果不是花哨提出来,她都要忘记自己的家在另外一个世界了。

“明天走?”她问站在窗户底下抽烟的花哨。

花哨吐出一个圆润的烟圈,在朦胧的烟雾中点点头。

唐雨林走过去抽走她手里的烟,说:“这么晚了还抽烟,不睡了?”

烟这种东西,越抽越精神。

花哨不干,又把烟从她手里抢过来,倾身出窗外,迎着风抽。

唐雨林知道她有心事,而且这心事肯定是和现实生活有关,

于是跟她并排站在窗户下,望着书城世界星光璀璨的夜空问道:

“你这么着急回去,是想见什么人吗?”

花哨想了想说:“嗯,回去看看那个人是不是还在世。”

不过,应该不会那么巧吧,希望是她多想了。

唐雨林以为她要回去看重病的亲人,也就不好再多问。

她又从她手里抽走香烟,放到自己口中吸了一口,

烟味很重,她又不怎么会抽烟,呛得她不停咳嗽。

花哨说:“你没这口福,给我。”

唐雨林还给她,边咳边说道:

“其实没必要回去见了,等你多做几个任务,心肠硬了就习惯了。”

在书城世界,任务者的寿命是无限的。

他们在一个又一个小说世界不停穿梭,经历一个个不同的人生,

早已学会了不留念,学会了铁石心肠,

现实世界的一切对他们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可以随时抛弃。

反正他们还有下一个人生,甚至新爸爸新妈妈,每一个都对他们视如己出。

花哨没说话,只是烟味更浓烈了。

第二天,花哨买了一张时限一个月,也就是一万积分的传送票。

剩下的积分她没动,准备回来就还给纪钦雨。

谁知,就在她准备出发时,小姨突然杀上门来。

花哨打开门一看是她,还一身的酒气,显然又是狗改不了吃屎,

于是就习惯性的不给好脸:

“你怎么找来的?”

这里是唐雨林家,她可从来没跟小姨说过。

秦嫣好像是半醉半清醒的状态,吊着嗓子说:

“你甭管,我自有我的路子,我问你,你是不是要回现实世界?”

花哨一下竖起了眼睛:

“你监视我?!”

秦嫣气不打一处来:

“我盯着你也是为了你好!你一个没接几本书的菜鸟知道书城世界的水有多深吗?”

“行了行了,不说这个,你回去是不是见祖宗?”

“我可告诉你了,你要是回去为了见他,今天我说什么也不会让你走!”

花哨挡着门不让她进:

“要耍酒疯去你金主床上耍!我们早就断绝关系了,赶紧的,哪里的回哪去。”

秦嫣摁着门,于她对峙:

“断绝关系?你少跟我扯淡!在这个书城世界,就我不会害你!其他人对你好都是有所图的!”

花哨不敢回头去看两个朋友的脸色,哐当一声,用力把门甩在秦嫣脸上。

她从小没有朋友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姨总是一次次的给她洗脑外面的世界有多可怕,人心有多叵测。

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怀好意,都是披着人皮的恶鬼。

在这种灰暗式教育下,造成花哨很难和同龄人相处。

这是花哨的缺陷,也是是疤。

唐雨林和纪钦雨都很尴尬。

论谁遇到这种事,不管说什么话都得尴尬到冷场。

二人在屋里自觉的不露面。

她们现在出现只会给花哨徒增难堪。

只是她们都很好奇,花哨小姨口中的“祖宗”是个什么人。

听起来好像是花哨的心上人,但又不像,而且“祖宗”这个称呼太奇怪了。

秦嫣依旧不放弃,在门口喊:

“反正我得警告你,祖宗你不能见!”

“椒椒!十年了!你跟在他身边十年!他有给你一个能见光的名分吗?”

“你要是拎得清就在书城世界好好生活,跟现实划清界限!”

秦嫣最怕的事情果然还是来了。

椒椒果然还是爱上祖宗了。

不然她实在想不出椒椒非要回现实世界的理由。

花哨脸瞬间沉了下来,猛得拉开门阴着嗓音对她说:

“有些事情你不知道,话不要乱说。”

小姨到现在还不知道她跟着祖宗不是做情人,而是做了他的刀。

间谍特务的身份本就不能见光。

这不是娶不娶她的问题。

她觉得小姨是在糟践她。

难道她就只有嫁给权贵才算过得好?

凭什么?!

而且,只要祖宗脑子不进水,就知道娶她没好下场。

她的出身太敏感了,把她留在身边,对他的仕途来说都是天大的污点和麻烦。

更别说结婚了。

祖宗在外人看来有钱有势还有颜,

但在她花哨这里看来,他就不是能过安稳日子的人。

可以做恋人,但不能做爱人丈夫。

女人可以爱他的钱,可以爱他的权,他的颜,唯独不能爱他这个人。

他的野心,一般女人招架不住,更控制不了。

其实她跟祖宗都是一类人,同样强势专横,就像是两把坚韧的枪矛,碰到一起就只能自相残杀,分个胜负。

两个太过霸道的人是不能一起过日子的。

结婚这种事,本就是两个之间无形的战争。

想要一直过下去,生活中必定有一人得服软,不然就是无休无止的争吵。

花哨不想服软,也知道祖宗肯定不会服,所以他们没戏。

花哨很清楚自己对祖宗的感情,

年少时是爱慕,是敬畏,是依赖,觉得他是天是地,是她的救赎。

长大后她才明白,嫁给这样的男人就等于失去自我。

得受他的控住,接受他的安排,乖巧安静的当一只金丝雀。

但她花哨不是,她是叛逆的,是张扬的,敲碎骨头留下的渣也是咯人的。

失去自我的感觉对她来说太痛苦了,所以她宁愿不爱。

:我想写的哨子是一个对感情非常理性透彻的人,她能精准的判断自己对待每一个人不同的感情,绝对不傻白甜,也绝对不犯糊涂。这个时候的花哨还没有真的爱祖宗,充其量就是在乎,是那种对他曾经的教导养育的感激。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他们两个人都太强势了,必须要有一个人服软,而这个服软的人只能是祖宗。

因为,这事女主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