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蝗虫之名(1 / 1)

崩坏:起源 墨香双鱼 2509 字 3个月前

第一百七十三章蝗虫之名  震惊!除了震惊只有震惊!

当洛忧听说这支队伍成功袭击了一座城市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这是一支强队,但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居然强到这样的地步。

70多个b级以上的进化者,20多个a级以上的进化者,2个s级进化者,1个ss级进化者,这样的队伍别说袭击其它城市,哪怕趁着夜色强袭拂晓城都能把这个城市打穿!

不管是论质量,还是数量,拂晓队跟这支队伍没有任何可比性,稍有不慎就会被碾死!

明了了,一切都明了了!

难怪立方体在这次任务中会把李民那支没有任何战斗力的队伍卷进来,原来纯粹是利用这一支小队的低下战斗力来拉低整体平均战力。

毫不夸张地说,这一次的任务不属于李民的队伍,也不属于联邦小队,甚至不属于拂晓队,完全是为这第四支队伍准备的!其它三支队伍包括拂晓队在内都只是陪衬的嫁衣罢了!

这样的事实让众人一时间脸色铁青。

“蝗虫。”鬼手不动声色地提起了一把刀,在洛忧身前的地面上刻下了这两个字。

洛忧看着鬼手刻的字,眼神一凛,他们居然碰到了“蝗虫”!

“蝗虫”这个名字并非这第四支队伍内部所取,而是外人给予他们的称号。

蝗虫这支队伍是整个荒野上赫赫有名的强队之一,真正的名震四方,和拂晓队这种仅仅小有名气的队伍不在一个层级上。

但蝗虫同时也非常奇怪,因为荒野进化者的队伍往往都和众人设想的那样,残暴,充满纷争和,事实上,荒野上最强的那几支队伍都是这样,除了领袖级的核心成员,底下的士卒变换十分频繁,队伍里的下层人员在享受队伍庇护的同时还要时常心惊胆战,提防自己会不会因为不顺眼而被高层杀掉。

但蝗虫不一样,用一个非常可笑的词来说,叫做“团结”,这支队伍是荒野上最为团结的队伍之一,从来没有出现过严重的内部争斗,他们在挑选人手的时候非常严格,你可以没有惊天动地的实力,但一旦加入必须服从队伍意志,统一行动,展现着极强的“纪律性”。

这种秩序和纪律是其它队伍难以想象的,要知道,队伍越大管理越难,不说别的,就说拂晓队,仅仅六个人,但内部的分裂其实已经很大了,洛忧和鬼手互相不顺眼,拂晓队原队员和阿诺,凌也不太协调,导致团队的整体性很有问题。

而蝗虫这种一百多人的队伍,领袖能将其管理得井井有条,展现出已经从荒野字典里消失的“纪律”,可以想象,其御人之术多么强大。

但这支队伍之所以被叫做“蝗虫”这种难听的名字,是因为他们的行动作风。

荒野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地方,这么一支庞大的队伍想要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洛忧以前单枪匹马行动的时候如果渴了饿了,随便袭击一个幸存者基地抢点东西,或者打劫物资车就可以丰衣足食,但这种一百多人的队伍显然不行。

抢劫一个车队,或者一个小幸存者基地能获得的物资给整个队伍塞牙缝都不够。

那么,荒野上没有足够的资源怎么办?答案不言而喻,城市!

蝗虫的强大武力保证了他们有袭击中小型城市的资本,如果计划周密,趁着夜色甚至可以袭击拂晓城这种大城市,他们在击破城市后会迅速洗劫城内物资,抢夺走稀缺资源,然后闪电般离去,留下一地狼藉。

蝗虫这种害虫也是这样的习性,一波涌入富足的农田,啃得一片狼藉,然后不管不顾,向下一个农田进发,一路啃咬,一路破坏,满目疮痍。

正是由于这种特性,蝗虫之名由此而来。

而那些受到蝗虫攻击的城市有些在工程队的抢修下缓了过来,还有一些比较惨的直接被荒野流匪还有变异生物趁虚而入,哀鸿遍野。

所以蝗虫在荒野上是纪律之秩序的代名词,受到许多进化者尊敬,但是在城市居民,乃至共和之辉眼中就完完全全是噩梦般的存在,在一些地方甚至可以用来阻止小儿夜啼。

共和之辉曾多次出兵试图剿灭蝗虫,但这支队伍有成熟的灵能力者,每次遇到围剿都可以利用灵能的侦查情报引导众人兵不血刃地脱出包围,就算不得不发生正面冲突,强大的进化者们也根本不畏惧共和之辉的正规部队。

因此共和之辉的几次围剿都以失败告终,蝗虫也渐渐成为了高层眼中头号的骨中钉,肉中刺,一提起这个名字就犹如锋芒在背,坐立不安!

现在蝗虫出现在这一次的任务中,对于拂晓队其实是一件好事,因为蝗虫的袭击对象一般是城市,很少进攻其它进化者队伍,所以依靠他们度过这次任务的可能性很高。

当然,并不绝对,不要忘了,这是猎杀模式的任务,杀死其它小队成员获得双倍奖励点,在这种诱惑下蝗虫还会不会坚持一贯的秩序,这可真的不好说,毕竟这里是荒野,没有必然。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凌通过专门的灵能频道向洛忧问道,“要不要逃跑?反正他们肯定会去完成这个任务,我们已经做了足够的努力,躲起来静观其变就好了。”

不过洛忧还没说话,传来回答的却还是那名青年的笑声:“不要偷偷摸摸私下说了,小姑娘,你的能力还不足以给自己的心灵感应加密,我们都听得到,就像拿喇叭在我们耳朵边上喊一样清楚。”

此言一出可把凌吓得不轻,这种感觉简直就像对方站在身边,吓得她不敢再说话了。

既然对方都能听到,那也没什么私下商量的必要了,洛忧低沉地问道:“其它两支队伍基本已经全灭,我们的战斗力也已经严重损耗,既然你们有着完整的战斗力,那想必也不需要我们的协助了。”

“哈哈哈,话是这么说,不过堂堂拂晓队什么时候也会想当缩头乌龟了?我可记得鬼手是一个狂放不羁的人,有仗打从不退缩,怎么,雄风不再?”

洛忧虽然惊异于对方居然能直接辨认出他们是拂晓队,不过转而一想,灵能的力量那么诡异,辨别身份也不奇怪,他看了鬼手一眼,问道:“认识?”

鬼手啧了一声,说:“以前蝗虫想招我,但我觉得没什么意思,查尔斯侯爵又正好给了一大笔钱,我就没理他们,加入了拂晓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