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相逢阮叔(1 / 1)

桃花醒来时,有些怔然。望着茅草房的屋顶,她努力地回忆着。

“我怎么会在这里?”她坐起身,脑子一片空白,她似乎丢失了这几天的记忆。

木门被人推响,桃花赶紧躺下,继续装睡。她半眯着眼睛,模模糊糊的看见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东西进了屋子。

“姑娘,姑娘…”少年轻轻唤着,并不见床上之人醒来,“奇怪了,明明大夫说她快醒了啊…”

少年话音刚落,便听到一阵咕噜声从床上传来。他好奇地看向床上的姑娘,“方才是什么声音?”

桃花有些窘迫,还想继续装睡,可肚子又传来一阵咕噜声,强烈抗议着。她不好意思地坐起来,挠挠头说道:“我醒了。”

“哦…醒了…”少年望着突然坐起来的人,还没反应过来,“醒了?”他猛地意识到这人醒了!大喊着“大叔”,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

桃花抬手叫他,“哎!…”她才发现自己连少年的名字都不知道。“咕噜噜”,闻到床头那碗鸡蛋面的香气,桃花的肚子又不争气的响了起来。

她咽了咽口水,端起面条,不顾烫嘴使劲往嘴里扒着,“好吃!好吃!这味道似曾相识!”

桃花一边扒着面条,一边拼命想着什么,并未注意到进屋的一大一小。

“喏,大叔你瞧,我没骗你。”少年自豪满满地冲着一个满是胡子碴的中年人说道。

中年人轻轻地咳了一下,桃花才意识到自己有多窘迫。她尴尬的放下手中的碗筷。

“没事,没事。”他一开口,桃花愣住了。

她呆呆地望着眼前这张略显熟悉的脸孔,“阮叔?”

“阮叔是谁?”眼前的中年人疑惑地问道。

桃花摇了摇头,不可能的,阮叔怎么会不认识她呢…“我认错人了。”

“大叔。”少年见两人气氛有些尴尬,急忙道:“姑娘认识大叔?”

桃花定定地看着中年人,喃喃道:“像是一位故人。”

“也许你们真的认识!”少年解释道:“大叔也是我从河中捡回来的。”

桃花挑眉问道:“河中?”

少年毫不介意的一屁股坐在床沿上,“我去年过年前在一条河里捡到的大叔。当时我正在捕鱼,大冬天的,那王员外的孙女儿想吃鱼,王员外便全贴了满村子的告示,重金悬赏冬鱼。”

“然后你在捕鱼,捡到大叔?”桃花好奇地问道。

少年一脸兴奋,手舞足蹈起来,“你可不知道,大叔有多沉!我好不容易才把他从水里拉到船上的,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了!”

“大叔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谁?”桃花越看越觉得他像极了阮叔。

“嗯,当时大叔受伤很严重,浑身烫得吓人,我以为救不活了呢。没想到,他第三天就醒来了。不过我问他什么,他都不知道。”少年朗声说道:“我是个孤儿,靠捕鱼为生,多一张嘴也不见得多,就收留下大叔啦。”

这个少年真是个古道侠义、热心肠的好孩子。桃花心中默默称赞道。

“若是大叔胡子刮一刮,我大概就能认得了。”她轻声说道。

少年一听,兴奋地喊道:“有,有有有!”他急匆匆跑了出去,又急匆匆跑回来,手上多了一把小刀子,和一块皂角。

中年人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桃花,“姑娘真的认识我?”

“嗯,你像极了我的亲人。”桃花看着他那双迷茫的眼睛,心中激动又忐忑。

她多么希望他就是阮叔啊!那个为她付出自己亲生女儿、付出阮钱氏生命的阮叔!

少年下手很利索,不一会儿便剃光了大叔的胡子碴。

桃花一直忐忑地看着少年手中的刀起刀落,中年人的容貌渐渐显现出来。

“阮叔!”最后一刀落下后,桃花泪流满面地扑了上去,这举动吓得中年人后退了好几步。

“姑娘,男女授受不亲!”

桃花正激动的哭着,冷不丁听到阮叔来了这么一句,“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阮叔,我是桃花啊!”

“桃花…”阮叔仔细地回想着,可他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痛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来得剧烈。

他抱着头痛得蹲在地上,良久,他才虚弱地说道:“我不认识什么桃花。”

桃花愣住,阮叔像是得了病忘,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

“你叫什么名字?”桃花看见少年一直安安静静地看着他们两人,神色间充满了一丝落寞。

少年的心情并不好,苦涩的开口道:“孙思飞。”好不容易不再孤身一人了,大叔陪了他一年多的时间,他早已将大叔当作了自己的爹。

“思飞,我掉下山的时候受了撞击,内伤还没好。我在你家再休养几日,不打扰吧?”桃花温柔地询问他。

孙思飞的回答很是豪爽,“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等我伤好了,你和大叔一起随我回长安城吧。那里有神医,可治好大叔的病。”桃花轻声说道。

孙思飞怀疑自己的耳朵听岔了,“我和大叔一起?”

“嗯。”桃花笑了笑。

孙思飞的眼睛骤然亮起光芒,他真的很舍不得大叔,现在能一起去长安城,他求之不得,“谢谢姑娘!”

“嗨,我都没好好表达你的救命之恩。你和我说什么谢字啊?!”

孙思飞觉得眼前这个女子温柔极了,像他娘亲那般温柔。

另一边,李稷率黑鸦军团追赶孙立等蓝巾军残部,山路崎岖并不好走。一路上可以看见蓝巾贼遗留的战死或是病死的尸骸,再往前走,竟能偶尔碰见三三两两被遗弃的伤兵。

“他们已然没了还手之力,我们乘胜追击,便能一举拿下孙立的项上人头!”小将程俊鹏向李稷提议。

李稷急着找到桃花,他目中精光闪烁,一直在思考着,“三千黑鸦军团太过庞大。一路走来,可见蓝巾贼缺衣少食,无法再照顾伤残士兵。”

“众将听令!那蓝巾叛贼首领已是强弩之末,现本王需要一百死士前去击杀之。有谁可愿追随本王乘胜追杀?”李稷骑在马上,一身黑红的军服在东风中猎猎作响,眉目刚毅神采飞扬,望着这三千多人,心中丝毫不紧张。

“属下愿意!”

“属下愿意!”

一百余人齐齐踏出方阵,身形提拔列于阵前。

李稷满意的看着这一百余死士,里面不乏有从小陪他长大的好兄弟们。“好!余下众人尽快赶回长安城,保护皇上的安危!”

“是!”两拨人马在此分道扬镳,李稷补足了粮草后,带着百余人快马加鞭,一天一夜劲驰三百里,直把孙立追到老家沂州。

入夜后,道路并不好辨认,再加上这是孙立老家的缘故,孙立熟门熟路左拐右拐,甚至给李稷使了几个绊子,然后把他甩得远远的。

李稷憋了一肚子火,偏偏又无法发泄,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不杀孙立,不回长安!”

他害怕孙立再来偷袭自己,再加上粮草不足,追了一天一夜人困马乏,便率部下往沂州城内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