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天香玉露在皇城的几家分店装潢好了,正式开始营业。
不出所料,生意好到爆,每家铺子门口都排起了长龙般的队伍。
由于铺子多了,扩大了出货量,每天赚的银子翻了几番。
祈丰县城这家“总店”倒是冷清了下来,因为皇城里王公贵族、达官贵人的夫人小姐不用专程来这了。
当着“甩手掌柜”的白煜这日子过得轻松自在,每天就是逗玉莲开心,带着她四处游山玩水,走遍了京兆府附近的风景名胜古迹。
两人的感情急剧升温,无需白煜主动,玉莲已经三番两次问他风寒什么时候好,白煜心头火热,知道自己风寒必需要好了,不好不行了。
这一天上午,白煜和陶玉莲刚从皇朝郊外住了两天的温泉村回到祈丰县城,看见衙门口人山人海。
“脖子这条伤痕这么细且平滑,不用仵作验尸,我都看的出来,这是利刃一剑封喉啊。”
“我们祈丰县就在皇城边上,天子脚下,哪个贼人如此猖獗,敢在祈丰县杀人。”......
人们议论纷纷。
捕头站在衙门的石阶上,高声喝问,“这尸体都摆在这一上午了,没人认尸吗?家属呢?”
人们面面相觑,没人认领。
白煜让陶玉莲留在马车里,他正要走下马车过去瞧瞧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个人道,“我想起来了,我说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呢,还记得天香玉露开业那天吗,有十多个人敲锣打鼓,这具尸体就是在其中。”
听到这样一说,一些记忆好的人们也想起来了。
“对对,我也想起来了,是有这个人。”
“我也有点印象,这个人又高又瘦,在十多个敲锣打鼓的人当中特别显眼。”......
白煜脸色都变了,当时天香玉露开业,十多个敲锣打鼓的人不就是十六个衙役吗?谁死了?
站在衙门口石阶上的捕头也变了脸色,死的是天香玉露的人,这下可麻烦了,现在人人都知道天香玉露背景通天,那些仿制香水的人被警告了一次,有人不当一回事,继续仿造,结果抄家斩首。
白煜跳下马车,挤进人群来到最前面,只见一张草席上躺着一具高高瘦瘦的尸体,早已经僵硬,脖子上的伤痕又细又长,血迹染红了衣衫。
他一眼便认了出来,这确实是十六个衙役当中的一个。
叫什么名字他记不清,不过他却记得这个人的老母亲病故了,妻子带着几岁的女儿改嫁了,家里没什么人,难怪没人来认尸。
“怎么回事?”
白煜脸色阴沉地问捕头。
捕头连忙从石阶上走下来,到他面前抱拳行礼,“爵爷,尸体是在一条巷子里找到的,已经封锁了现场,目前正在查。”
封爵这种事会张榜公开,如今整个祈丰县城都已经知道白煜获封祈丰县男,作为县里唯一的勋贵,身份和地位自是超然。
早有捕快进了衙门里禀报,县令、主薄、典吏几位大人一起出来迎接,白煜摆手,“我就不进去了,有什么线索没有?”
县令神情严峻,“暂时还没什么线索,不过下官保证,定会全力追查,早点将凶徒绳之以法。”
白煜皱眉,他对祈丰县衙门的办案能力实在不敢恭维,“不介意我一起查吧?”
“当然不介意,爵爷亲自查案,下官相信很快就能破案。”
县令连忙道。
并且心里暗喜,天香玉露背景大的吓人,这案子若是衙门里查不出来,他这个县令压力山大。
现在天香玉露的“东家”要亲自查,查不出来总怪不到他头上吧?
“先把尸体抬进去,他已经没有家人了,不会有人来认尸。”
白煜对捕头说道,“我有事去忙,等一下就来。”
捕头连忙让人把尸体抬进了衙门里。
白煜驾了马车,先把玉莲送回了家。
紧接着,他骑马来到工坊,把古飞叫来,“今天谁没来上工?”
“大人怎么知道今天有人没来上工?”
古飞感到奇怪,禀报道,“黄成今天没来,我派人去他家里叫他,家里关门闭户,也不知道去哪了,听他邻居说昨晚好像没见他回家。”
白煜道,“他已经死了,死尸摆在衙门里,没人认尸。”
“什么。”古飞吃惊,“怎么死的?”
“看伤口,被人一剑封喉。”
白煜问,“黄成昨天上工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异常?”
古飞想了想摇头,“属下倒是没有留意,不过见他跟其他人有说有笑,和平常没什么区别。”
白煜道,“黄成这事,暂时不要声张,免得引起恐慌,本官怀疑有人针对天香玉露,工坊这里你这里要注意点,加派人手巡逻,防止有人捣乱。”
“是。”
古飞神情凝重。
白煜骑马离开,来到衙门里,看仵作验尸。
他也没闲着,意念微动,双眸清凉,侦察之眼。
整具尸体不着寸缕在他目光里,并且可以看见体内的情况,除了脖子上那条伤痕,找不到其他伤痕,也没有中毒的迹象,看来致命伤就是脖子这里。
仵作验完尸,在木桶里洗手,“死者全身只有脖子有伤,无中毒迹象,死因就是被一剑封喉;眼瞳惊恐,表明死前受到惊吓;钱袋还在,里面有几两银子,应该不是劫财;初步判断为仇杀。”
这结论跟白煜自己看的差不多。
白煜对捕头招手,“带本爵爷到现场看看。”
捕头骑了马,跟他一起离开衙门。
来到一条小巷子里,见几个捕快正在四处摸索观察,寻找线索。
见白煜来了,几个捕快连忙行礼。
白煜跃上墙,站在高处,查看这巷子的位置,这巷子在黄成的家和工坊之间,也就是说黄成昨晚下工后,很可能从这里经过。
他送给十六个衙役每人一座院子,都是地段比较好的,从工坊出来,完全可以走大街回家,黄成走这条小巷子可能为了抄近路。
白煜对捕头吩咐,“你带人去盘查一下这条巷子周围的住户,看看昨晚有没人看见凶徒,或者听见什么异常的动静。”
“是。”
捕头带着捕快们离开。
白煜从墙上跃下来,看着地上拖了很长的血迹,心里一阵怒火。
巷子里只剩他一个人,有点阴森安静。
白煜闭上眼睛,想象昨晚那个画面。
在工坊肝了一天香水的黄成,浑身疲惫,不过想到每月三十两银子心里就开心,从工坊出来,看了看天色已晚,哼着小调向家里走去。
走到这条黑漆漆的巷子这里,他迟疑了一下,为了快点回到家泡个热水澡,他还是走了进去,抄近路。
走着走着,忽然脖子剧痛,伴随着温热的液体冒出,黄成惊恐地环顾四周,却看不见谁袭击。
因为气管断了,黄成感到窒息的眩晕,并且浑身乏力,他惊慌地双手紧紧捂着脖子,脚步踉跄地想冲出这条巷子,走了十多步,摔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第二天,发生尸体的人报了祈丰县衙门,祈丰县衙门把尸体摆着让人们认尸。
白煜霍然睁开眼眸,侦察之眼来回扫视。
他看见了一条细丝般的红光,从这里蔓延到巷子另一端。
凶手离开的路径?
白煜脸色凝重。
要知道,侦察之眼看见的颜色有明确分级:灰白、绿、青、蓝、红、紫、金。
红的能量等级是很高的,意味着凶手实力很强。
他迟疑了片刻,咬牙跟了去。
还好红光跟细丝一样小,算是小红,若是大红,他可能连追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跟出了巷子,发现细丝般的红光顺着大街一直蔓延,不知道多远。
白煜只好骑了马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