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七月,天气越来越热,魔都的夏天,真的就跟火炉似的。这天,王重买菜回来,走在路上,路过一家水果店,看到店里摆着的个大饱满的荔枝,顿时眼睛一亮,七月可是荔枝最好吃的时候,当即就走进店里。
挑挑拣拣,直接买了十几斤,又挑了两个薄皮西瓜,一个无籽,一个有籽,店员帮着切好了,又挑了几串大葡萄,都用盒子装着。
刚出水果店没多远,王重就顺道几样水果大半都收进了空间里,西瓜和荔枝还有葡萄一样都只留了一盒。
身在魔都,如非必要,早晚高峰期王重基本上都不会动车,而且王重的时间不少,出门买个菜而已,步行就够了。
一手拎着菜,一手拎着水果,刚进十九号楼,就看见一个挎着女式包包的短发女子站在电梯前等候。
听到脚步声,短发女子回头看了一眼,扭头的过程中,齐肩的短发微微甩动,露出一张精致、耐看,略施粉黛的微圆脸庞。
朱喆?王重微微一笑,走到电梯前等着,朱喆也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了。
“去几楼?”电梯里,朱喆好心的问双手都提着东西的王重。
“23楼,麻烦了!”王重很有礼貌。
“不客气!”朱喆顺势按了23楼的按钮。两人的第一次照面,没有什么一见钟情,也没什么见色起意,就跟两个陌生人见面一样,平平澹澹,毫无出奇的地方。
朱喆是个三十出头的成年女人,职高毕业,靠着自己的努力,一路从一个小小的酒店服务生,坐到了现在五星级酒店房务部经理的位置,可不是那些个一看见帅哥就走不动路的小女生。
再说了,王重的相貌虽然不差,可长相却是偏于英武刚毅的类型,一头短发精神干练,还没有到让女孩子一看见就走不动路的那种。
就这么过去了七八天,王重倒是陆陆续续和22楼的五朵‘金花’都打了照面。
这天,王重一如往常的去菜场买菜,刚从菜场走出来,往欢乐颂小区的方向走,就听见后边传来惊呼声。
“抓流氓啊!”
“站住!”
“抓流氓!”声音还有点熟悉,王重心下一动,扭头一看,正好看见一个带着眼镜,穿着格子衬衫的男人一路朝着自己跑了过来,后边还追着几个女生,虽然隔着还有些距离,可以王重的视力,一眼就认出了,那几个女生不是别人,正是二十二楼的几个邻居。
眼瞅着那人越来越近,王重赶忙侧身站到旁边,让开道路,那人急着逃跑,见王重躲开了,看也不看脚下就一路狂奔,甚至还扭头看了一眼身后。
殊不知,就在他和王重擦身而过的时候,一只大脚陡然伸出,只见扑通一声,狂奔中的格子衫男人就仰面摔了下去。
王重左手拎着装菜的提篮,信步上前,一把抓住男人的右手,迅速将其反剪在身后。
男人一边痛呼一边挣扎,奈何王重的手就像一座大山一样,又岂是他能撼动的,再加上一只手被反剪住了,一用力就疼,男人哪儿敢挣扎。
等到从警局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大哥,今天的事情谢谢你了!”编着辫子的何悯鸿冲王重道谢,还鞠了个躬。
“举手之劳而已,不用这么客气!”王重微微一笑道“再说了,像这种人渣,谁见了都会出手帮忙的。”
“那可未必!”何悯鸿还没说什么,门口又走出一个同样扎着辫子的小姑娘“今天饭店里和路上那么多人,就大哥你一个人出手帮忙,要不是有你在,说不定今天就让那个人渣跑了呢!”
“小余说得对,今天真的是谢谢你了,不然的话,真有可能让那家伙跑了。”穿着白色上衣的叶蓁蓁也走上来道。
“哎!我记得你!我们见过!”最后出场的朱喆看着王重,有点印象,却又记不太清楚,一副回忆的模样。
“朱姐,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有印象!”余初晖打量着王重,立马也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
就连旁边的叶蓁蓁也疑惑起来。王重笑着道“欢乐颂小区,我住你们楼上,19号楼,2303!”
“重新认识一下,我叫王重,算是你们的邻居。”
“叶蓁蓁。”
“朱喆!”
“何悯鸿。”
“余初晖。”四女也纷纷自我介绍起来。
“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啊!没想到王大哥竟然就住在我们楼上!”余初晖向来是个嘴皮子利索的。
“这就叫缘分吧!”叶蓁蓁道。王重笑着道“能和几位美女有缘分,我还真是荣幸!”
“王大哥,今天多亏了你,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你吃饭吧?”何悯鸿看着微笑着的王重,想起今天王重抓那个偷拍男时候的样子,心湖忍不住泛起了些许小小的涟漪,对模样不错,瞧着阳光精神的王重好感大增。
“不用了吧,你一个小姑娘,瞧着应该刚出社会,不用这么破费。”
“不破费,应该的,应该的!”何悯鸿忙道。余初晖帮着解释“王大哥,今天要不是你及时出手,那个偷拍男可就跑了,何悯鸿感谢你是应该的,你就别拒绝了!”
“一顿饭而已,我还是请得起的!”何悯鸿道。旁边的朱喆看着王重手里拎着的菜篮子道“你这菜都还没买去呢!肯定没吃晚饭,折腾了这么久,肯定饿了。”叶蓁蓁也揉着肚子开口道“我这肚子都叫了!”
“那行吧!”王重自然不好再拒绝“现在时间也不早了,要不就去咱们小区边上,找个小店,随便吃点,对付一下就行了,吃完了大家都早点回去,也好早点休息,别耽搁了明天的事儿。”
“王重说的有道理!”叶蓁蓁点头道。
“要不咱们去小区旁边那家大排档吧!”何悯鸿道。
“好啊!”余初晖的眼睛立马就亮了“那家大排档的小龙虾好吃,烤串也不错!”
“那就走吧!”五人打了两辆车,为了避免落下王重一个人,还让何悯鸿这个当事人跟着王重坐了一辆车。
“重哥来了,快里边请!”眼瞅着王重和四个美女走进大排档里,大排档的服务员立马迎了上来。
“重哥今天想吃点什么?”服务员是个二十来岁小年轻,见王重领着四个漂亮女生,还以为是王重请客呢。
“今儿是小何姑娘请客,我就是来蹭饭的!”王重笑着道。在众人的疑惑中,王重解释道“我住在欢乐颂也有几年了,常来小吴他们家吃,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我还是第一次见重哥带美女来吃饭呢!而且一带还是四个!”小吴意味深长的看着王重“重哥,四位美女不会都是你的粉丝吧?”
“粉丝?”四女愈发疑惑。
“哦,瞧我这嘴!”小吴赶忙救场“几位美女还是赶紧先点菜,点好了你们再聊。”
“给我们来五斤蒜蓉小龙虾······”
“好嘞,几位稍等,马上就来!”小吴拿着菜单就熘了。
“王大哥,这怎么回事儿?我怎么看这个小吴对你好像很尊敬的样子?”嘴皮子最利索的余初晖,年纪虽然不大,但一双眼睛很是毒辣刁钻。
“也没什么,小吴是老板的儿子,他爸老吴是厨师,我这人嘴巴比较刁,对吃的要求比较高,和他爹也挺投缘的,在魔都也没几个朋友。来了他家几次之后,就帮老吴提了几点建议,没想到老吴正好就借着我这几点建议,改进了他家的小龙虾的做法和烧烤的配料,这一来二去的,我和老吴就成了忘年交。”
“原来是这样啊!”余初晖和几女都恍然大悟“那王大哥你的厨艺肯定很好咯?”
“勉强过得去,我就是嘴巴叼一点,算个资深的吃货吧!”
“那他刚才说我们是你的粉丝是怎么回事?”何悯鸿好奇的追问道。
“这就和我的职业有关了,我毕业以后,尝试着在网上写了本,本来是因为兴趣,没想到反响还不错,后来就辞了工作,专职写了。”
“因为我平时呢多数时间都是宅在家里码字,和以前的同学也都没联系,来小吴家吃宵夜也都是一个人,没什么朋友,所以小吴才会这么问。”
“写?”四女都有些诧异,反应最大的还是何悯鸿“王大哥,你是作家?”王重笑着摇摇头道“我就是写网络的,勉强算是个网络作家吧!”
“那你肯定是个大神作家!”何悯鸿道“王大哥,冒昧问一下,你写的书在哪个网站发表的?书名是什么?”
“xx中文网,《魏武轶事》”
“历史?”余初晖小声问道。王重笑了笑,没接话。
“《魏武轶事》?《魏武轶事》是你写的?”那边何悯鸿还没说啥呢,朱喆反倒是先惊讶起来了。
“朱姐,难道你看过王大哥的书?”三女都有些惊讶朱喆的反应。朱喆点点头道“是我上司推荐我看得的,我上司对这本书非常推崇,说写的非常好,我也看了,主要说的是曹操的生平,但切入的角度十分新颖,文笔也非常好,引人入胜,关键对我很有启发。”说话间,还不忘好奇的打量着王重,那双明媚的大眼睛里,写满了好奇。
三女都好奇的看着朱喆,但更加好奇的是王重。
“朱姐,你这么说我会骄傲的。”王重厚着脸皮道。
“王大作家,采访一下,行侠仗义偶遇读者粉丝是什么感觉?”余初晖在旁边笑呵呵的道。
“当然是高兴了,还有点小骄傲!”王重笑着道“像我们这种网络作家,俗称码字民工,在现实生活里遇上自己的读者,还是个对自己的书推崇备至的大美女,这可比走在路上捡了钱还让人高兴。”
“王大哥你真谦虚,《魏武轶事》可是最近最火爆的书之一,我们公司领导当初还专门让人去谈出版的事情呢。”何悯鸿是在出版社上班的,虽然刚刚入职不到半年,可对于同行业的事情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可惜没谈成!”何悯鸿这话一出,场面顿时就冷了一下。王重微笑着道“出版的事情,都是网站那边联系的,我就是在合同上签了个字,当了回工具人而已。”
“菜来了!”小吴的声音响起,加上王重的解释,总算缓解了几分尴尬。
“小龙虾和烤串还要一会儿,几位美女先吃点凉菜垫垫肚子。”小吴端着一盘拍黄瓜,一小盘醋泡花生米,一小盘毛豆。
“我们没点这些啊?”何悯鸿疑惑的道。小吴道“送的!赠品!”
“那谢谢你了小吴!”朱喆微笑着道。
“不用客气!”小吴随即看向王重“哥,今儿不喝点小酒?”
“不了!”王重道“几位美女明天都还要上班呢,我也有事儿,喝酒容易误事,就不喝了。”
“那行,有什么需要您再喊我!”
“你忙去吧!”看着王重和服务员一副熟络的样子,余初晖笑着开玩笑道“以前我们来他家吃,可从来没有过这待遇,看来今天咱们是沾了王大哥的光。”几人一边一边吃着宵夜,一边聊着天,初次见面,聊的自然也都是彼此的情况,一顿龙虾烧烤吃下来,王重虽然不喜欢左右逢源,但他怎么说都历经了好些个副本世界,有几百年的经历,长袖善舞的本事可不差,相互之间也慢慢熟络起来。
其实王重和叶蓁蓁打过几次照面,都是晨练的时候,叶蓁蓁每天都起得挺早,坚持晨跑,王重遇上过几回,但仅仅只是打过照面,王重没有上去主动结交的意思,所以叶蓁蓁才会觉得王重眼熟。
和朱喆他们也碰见过,但次数不多。回到2202,洗漱过后,时间还早,三个姑娘便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电视,刷着手机,一边聊起了今天的事情。
“哇!咱们这位邻居也太厉害了把,xx中文网新晋的白金大神?整个网站也没有多少个。”正鼓捣手机的余初晖忽然一声惊呼,震惊的道。
“白金大神很厉害吗?”朱喆平时不看网络,自然不了解其中的厉害。
“那当然了,白金大神几乎可以说是网络作家的天花板了!”旁边的何悯鸿道“没想到咱们邻居里还有这样一个这么厉害的大神。”
“而且《魏武轶事》只是他写的中短篇之一,他最近刚刚完结的那部《问道》,长期霸占月票榜,推荐榜第一位,粉丝上千万!”何悯鸿也是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虽然略有差别,但里头的门道还是了解的比较清楚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觉得王重厉害。
“这么厉害?那他一定很有钱咯?”余初晖一脸好奇的问。旁边的朱喆也很惊讶,虽说朱喆对网络文学不是特别了解,但她知道,不管是哪行哪业,能够触摸到天花板,站到金字塔顶端的那些人有多厉害。
“庸俗!”何悯鸿立马对余初晖进行批判“你的眼里怎么能只看到钱呢!”余初晖刚想和何悯鸿争辩几句,却被朱喆拉了一下,一个眼神示意了一番。
“我这种俗人,肯定没有你这么清高。”余初晖道。何悯鸿脸上露出几分得意,当即便道“像这种现象级的书,每个月光是稿酬和打赏,估计最少能有上百万,更别说还有影视、游戏和漫画的版权,一本书的收入,估计能有上千万。”余初晖眼里闪烁着星星“年收入上千万?这也太厉害了,朱姐,你说我也去写怎么样?”朱喆一本正经的点头道“你这么能说会道,文采肯定也差不了,可以试一试。”
“不过你有这个时间吗?”朱喆一句话,就把余初晖说的小脸耷拉下去。
何悯鸿毫不客气的道“人人都能写,可能不是人人都能写好,都能赚大钱的。”余初晖这回倒是没和何悯鸿争辩,因为她知道何悯鸿说的就是事实。
“打工人,打工魂啊!”余初晖感慨道“我还是好好的做我的兼职吧,多挣点钱才是硬道理。”朱喆抓着余初晖的手道“挣到手上的钱才是真的,别人说的那些什么这个好,那个好的,未必就适合你。”
“朱姐,你说得对,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余初晖深以为然的道。
“不过我还真是没想到,咱们一个小小的欢乐颂小区,竟然卧虎藏龙,除了蓁蓁这个大科学家,富二代之外,咱们楼上还住着这么厉害的一个大神。”余初晖感慨道。
“确实很厉害!”朱喆点头道。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能成为王大哥那样的大作家!”何悯鸿也发出感慨和期许。
“你啊!”余初晖看着何悯鸿,正要开口嘲讽两句,又被朱喆给拉住了。
要不是有朱喆这个居中调停,充当和事老的大姐姐在,余初晖和何悯鸿怕是天天都得干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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