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就说什么,憋心里干啥!”
李素华瞥了自家小儿子一眼,这个老疙瘩虽说平日里没心没肺的,没少挨他爹的揍,像现在这么正经的表情可是第一次见。
一家人的目光都汇聚在王重身上。
周父皱着眉头,面露不快:“你想留城?让你姐去下乡?”
王重摇头道:“谁留城谁下乡我都没意见,爸和妈决定就好,不过这件事,今儿我必须告诉爸妈,不然我这辈子都不会心安。”
“秉昆,你有啥事直说就是了!”旁边的大哥周秉义撞了他一下。
王重看了看周蓉,才道:“爸!妈,我姐谈了个对象你们知道吗?”
“不就是蔡晓光吗!这事儿还用你说!”李素华还以为小儿子说的啥呢。
王重却摇了摇头,“不是蔡晓光。”
“不是蔡晓光?”
周志刚皱着眉头,看了看周蓉,瞪了王重一眼:“你可别瞎说。”
“就是,这话可不能乱说!”李素华挖了王重一眼。
“我没瞎说!”
王重不卑不亢的说:“那人叫冯化成,我姐初二那年就和他通信了,上回我姐去燕京,就是去见风化成的,至于他们什么时候好上的我确实不清楚,不过据我所知,时间绝对不短,而且这事儿蔡晓光也知道!”
“你说什么?”周志刚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周蓉也一脸的慌乱,可王重却没给他解释的机会。
“我找人打听过了,这个冯化成现在被下放到了黔省的农村劳改也有几年了,我······”
“周秉昆!”
王重话还没说完,就被周蓉的大吼给打断了。
“你胡说什么!”
“我胡说?”
面对周蓉的质问,王重蹭的站了起来,毫不气弱的道:“我是不是胡说你心里有数。”
“你以为拉上蔡晓光就天衣无缝了?周蓉,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世上可没有不透风的墙。”
“还有!”
“难道你抢着去上下下乡不是打算去黔省找那个叫冯化成的追求你所谓的爱情?”
“我······”周蓉语塞,一下子更慌了,到底还只是个二十岁的小姑娘,又一直被家里人当掌上明珠娇惯着,虽然聪明机灵,可这会自己的打算一下子被揭露出来,哪里还绷得住。
“你什么你!”
“我哪句说的不是事实?哪个字污蔑你了?”
一旁的周志刚起脚就冲着王重踹了过去,早有防范的王重赶忙闪身躲了过去。
“爸你踹我干啥,你要不信就把冯化成写给周蓉的那些信都翻出来亲眼看看!”
王重理直气壮的道。
“你还有理了?”周志刚登时气极。
王重梗着脖子:“我怎么没有理了,我这是为了我姐好!不让她跳火坑,免得她将来后悔,难道这也不对?”
周志刚被王重说的一愣,李素华也愣住了,王重这话说的他们俩不但挑不出半点错,甚至还要表扬,就连周秉义,也不敢置信的看着这个在他们眼中一向不靠谱的弟弟。
这还是那个成天不着调,老是被父亲揍的小弟吗?
“我不后悔!”
“做人要有信仰,我的信仰就是爱情,我追求信仰,追求爱情,有什么错!”周蓉声嘶力竭的大喊着,更加理直气壮,既然已经被揭破了,那她索性也不瞒着了。
“呵呵!”
“这样的人,会是良配?你也敢说将来不会后悔?”
“你自己拎不清,别把别人想的都和你一样!”
王重没有理会周蓉,转头朗声对着周父和周母道:“反正我该说的都说了,怎么决定,爸妈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说完王重就一副恨铁不成钢气冲冲的模样出了里屋。
“这大冷天的,你干啥去!”李素华惦记着小儿子。
王重穿上大衣带上帽子,拿上周志刚刚放下的自行车钥匙,冲里屋丢下一句:“我出去逛逛,免得我爸待会儿又把气撒到我身上。”
开了锁,推着自行车就出门去了。
李素华叹了口气,没有叫王重回来,目光复杂的看着周蓉。
周志刚攥着掌心,强压下起伏的心绪和愤怒,看着周蓉:“秉昆说的都是真的?”
“化成他是冤枉的的,他是伟大的诗人!是······”
“住口!”
周志刚举着手,看着面前这个打小就乖巧听话的姑娘,却怎么也打不下去,转身用力的的拍在炕桌上,把李素华给吓了一跳。
“这么说,秉昆说的都是真的了!”声音颤抖着,背对着周蓉,周志刚只觉得跟吃了苍蝇似的,胸口堵得慌。
要不是接收了周秉坤的记忆,王重根本懒得说刚才那番话,周蓉的死活,和他王重有什么干系。
可接收的记忆里头还夹杂着情感,对父母,对兄姐!
周蓉这人,虽然聪明、机灵,读书成绩也好,可这人品,就见仁见智了。
原剧情里头,为了她所谓的爱情信仰,不惜抛开一切,和生养她的父母断绝关系。
后面为了自己的生活质量,把女儿丢给周秉坤和郑娟。
不管是做女儿,还是做姐姐、母亲,没有一样周蓉是合格的。
这样的人,王重是半点也瞧不上的。
父亲周志刚,严厉、偏心,母亲李素华虽然大字不识,却善良疼爱儿子。
至于大哥周秉义,不说也罢!
外头还下着雪,街上的人不多,周家在街头,靠着公厕,两间大房,前头还有个十几平的院子,放在光字片也是独一份了。
王重可还惦记着系统任务呢,周秉坤和郑娟的坎坷人生,周秉坤有了,郑娟那肯定也必不可少。
贤惠的郑娟,是大部分男人眼中最合适的媳妇人选,至少王重不是例外。
而且除了贤惠之外,郑娟还有着不下于周蓉的样貌。
方才周蓉王重已经见过了,模样是真的俊,而不下于周蓉的郑娟,又会是个什么模样?
还没见到,王重就已经期待起来。
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原剧情里二人初见时的那双大白腿来。
而且眼下才六九年,依着周秉坤的记忆,发小涂志强刚刚被抓进看守所没多久,听说涂老爷子正想法子救人呢。
就算两人提前认识,这会儿肯定也还没成。
原著里好像说的是郑娟和郑母带着瞎眼的弟弟光明在电影院门口摆摊卖冰棍和冰糖葫芦。
刚刚穿过来,正好需要时间适应适应,王重打算先去电影院瞧瞧,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上郑娟。
要打别人主意,怎么的也要先认识吧!
就算郑娟不在,现在未来丈母娘跟前混个眼熟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