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批量生产(1 / 1)

等男人收拾好资料,我们两人一起走出了单间。

李广早就做好了午饭,在锅里温着,就等我们两个出来开饭。

我说了声不好意思,然后和大家一起吃了个愉快的午饭。

下午四点,在李广一家人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灵灵跟着男人离开了酒馆。

我看到灵灵眼中含泪,轻咬着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小米也是一样,灵灵的身影刚刚不见,她就哇的一声嚎啕大哭。

李广的媳妇去安慰女儿,李广则是走到我的身边,很是不甘心的问道。

“老板,灵灵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我很认真的告诉他。

“等到黑凤凰覆灭的时候,灵灵就能够一直待在我们身边了。”

李广沉默不语,因为他很清楚,这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就在这时,向来沉默寡言的判官,开了口。

“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我可以向你保证!”

说这句话的时候,判官的眼神坚毅,还带有浓烈的杀意!

我也向李广保证道。

“没错,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

随后,我把判官喊到了单间里。

判官开门见山的问我。

“知道答案了吗?”

我点了点头,语气变得极为凝重。

“那个星爷,应该是想用生魂,培养夜叉!”

听我这么说,判官的神情立马就发生了变化,他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随后眯起眼睛,不敢相信。

他反问我。

“他如何做到?”

我解答道。

“还记得你传给我一种可以让恶鬼进化为夜叉的方法吗?”

判官点了点头。

“鬼蛊之术。”

“没错,当初的黑鸦组织,也拥有类似的技术,而且比你传我的鬼蛊之术,更加先进!”

简单来说,贪官的鬼蛊之术和黑鸦组织的技术,原理上是一样的,区别在于转化效率。

当初我用鬼蛊之术,把陶吉提升为夜叉,总共消耗了九十九只实力强大的恶鬼。

但如果用黑鸦组织的技术,只需要三十个生魂,就能做到这一点。

阴魂和生魂,看起来只是原料的差距,实际上,两者的难度压根不在一个层级。

之前我在查看十三局提供的情报时,我就忍不住在心中感叹,这个黑鸦组织实在是太可怕了,幸好他们已经被团灭,否则单凭这些技术,极有可能称霸整个阴行,甚至是整个华夏……

判官疑惑的问道。

“如果星爷有这样的技术,那他为什么只要了三十个生魂,换作是我,早就大开杀戒了!”

我把自己带入到星爷,仔细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道。

“根据我们的猜测,星爷应该受某种限制,不能杀人,所以他才会借他人之手,收集生魂。

我现在有两种想法,第一种,帮他收集生魂的不止一只鬼,他还找了别人,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否则我向何曼上报时,何曼肯定会提醒我,不只有三十人死于非命。

第二种,就是星爷并没有完全掌握这种技术,他当初虽然是黑鸦的二把手,但术业有专攻,这种技术并非他所创,他掌握的并不完全,所以他现在只收集少量的生魂,进行试验,希望能将黑鸦的技术重现。”

判官思考了片刻,开口道。

“我也更倾向于第二种。”

我严肃的对判官说。

“所以我们必须快些行动了,一旦让星爷复现了黑鸦的技术,那我们日后的麻烦,将会成倍的增加!”

我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根据十三局提供的情报,黑鸦全盛时期,批量制作的夜叉,数量超过了一千只!

一千只夜叉是什么概念?就算是小崔子这样的罗刹,也得扭头就跑,量变引起质变,当数量足够多的时候,蚁多咬死象,完全是有可能发生的!

判官很赞同我的观点,但他叹了口气。

“先不说我们打不过星爷,连他现在在哪,我们都不知道。”

我安慰道。

“打不过不要紧,如果我们猜测为真,星爷是不会亲自动手的。”

判官眼神闪烁。

“你确定吗?如果你的猜测不对呢?”

我平静的回答道。

“就当是一场豪赌吧!我觉得我的运气,还是很不错的!”

这当然是一句玩笑话,我之所以敢赌,还是建立在对自己判断的自信上。

判官提出了一个建议。

“如果是想找到星爷,我觉得天底下,只有一个人能做到。”

我的好奇心立马被勾了起来。

“谁?”

判官这样说。

“传闻星爷活着的时候,是天下第一算命大师,能上算五百年,下算五百年,想要找到他,恐怕只有天下第二算命大师,才能够做到!”

我立马意判官说的是哪个人——津门铁算子,马爷!

“您说的是马爷吗?”

当初去津门寻鬼医的时候,我曾经参加过马爷举办的宴会,甚至有幸和马爷的师父黑爷一起喝了两杯。

判官点了点头。

“当初星爷还活着的时候,马爷的师父黑爷,是仅次于星爷的算命大师。

传闻马爷开了天眼,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果马爷肯出手,或许我们真的可以找到星爷在哪。”

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便只能听从判官的建议了。

“我和马爷有一面之缘,我去求求他。”

判官说了声好。

“你去吧,我留下做些准备,跟星爷这种人物交手,不好好谋划一下,跟送死没有什么区别。”

判官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我同样需要做一些准备。

判官离开了,我跟大家说自己要去津门一趟,明天一早就出发。

我没有带胡眉,而是选择带着唐涛,津门和京都靠得很近,唐家的影响力在津门也是很大的,况且风水与算命不分家,带唐涛去最合适不过。

第二天一早,我坐上唐涛的劳斯莱斯,赶往津门。

到了津门后,我没有立即去拜见马爷,而是先去见了一个熟人,上次来津门时,青爷介绍给我的朋友——孙棍。

再一次见到孙棍,我整个人都呆住了,上次见他,他的头顶光溜溜的,亮的像一个电灯泡,而此时却满是黑发,浓密的连我都看着羡慕。

我好奇地问道。

“棍大哥,您是带了一副假发吗?”

孙棍哈哈大笑,用力拽了拽自己的头发,纹丝不动。

“你是不是忘了,鬼医给你看病时,顺手给我开了一副生发的方子,你别说,人的名树的影,鬼医一脉真的是太厉害了!我才吃了三个疗程,头发就全长出来了,看起来是不是年轻了十岁?”

我暗暗称奇,孙棍何止像是年轻了十岁啊,整个人都变了样子,之前的他,像是混黑道的大哥,现在,像是年轻版的周润发。

事实证明,发型对一个人的颜值,影响巨大。

孙棍问我。

“你这次来,是找马爷的?”

来之前我跟孙棍通过电话,简单的沟通过。

我点了点头,说道。

“虽然我跟马爷,有过一面之缘,但这关系毕竟还是疏远了一点,直接上门去找,有些不合适。

所以我想问问棍大哥,您有没有办法,向马爷通报一声。”

棍哥大手一摆。

“小事,我托人跟马爷说一声,保证你能见到他。”

听孙棍这样说,我很是惊讶,因为之前的孙棍,虽然实力不错,但在人际交往这一块儿,并不怎么擅长,可看现在的他,仿佛已经融入津门江湖,而且混的不错。

我看了一眼马爷的头发,心中暗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飘柔,就是这么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