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 洗白文的反派(二十一)(1 / 1)

中午,郑读就赶忙搬去了老宅子。

幸好这套老院子,虽然常年没人住,但郑渔隔一段时间都会去收拾一下。

否则,郑读还真没法直接住进去。

老宅院子很大,足足有半亩地,早些年种了许多枣树、榆树。

只是常年没人管,这些树看着跟野树差不多。

枝干不是非常粗壮,花儿、果子什么的,也都稀稀落落。

“这些树还是当年你爷爷种下的,说是一来能吃,二来还能当木料。”

王老太噘着嘴,满脸的不高兴。

把小儿子分出去,她一百个不乐意。

奈何小儿子自己非要走,还说了一大堆好听的话,王老太直接被哄得晕头转向。

等她反应过来,小儿子已经抱着铺盖跑去了老宅。

王老太又气又急,她想拦着,可小儿子就是不松口。

做父母的,但凡是真心疼爱的,就没有拗得过孩子的。

王老太更是如此。

她对小儿子,已经不是简单的疼爱,而是把对方当成了命根子啊。

所以,小儿子死活非要走,还一副“分家对我有好处”的神秘模样,哪怕王老太本能的不信,也无法再死命拦阻。

拦不住,索性就帮个忙吧。

王老太不放心娇生惯养的小儿子,想到老宅的荒废,赶忙拿了扫把、鸡毛掸子、簸箕等物,追着郑读去了老宅。

进了门,看到满院子的树,王老太不满有些感慨,便随口说了一句。

“哦,我记得家里的条几就是老榆木的吧。”

郑读随意的打量的一下院子里的榆树,郑家是祖传的木匠。

耳濡目染,原主即便不会木匠手艺,却也懂得起码的常识。

围着一颗看起来有些年岁的榆树转了转,郑读说道,“这棵就不错,到时候,大哥要是用得上,让他都砍了吧!”

“呸!不许给他!家里七间大瓦房,都归了他。可怜我的宝儿,只分了这么一套黄泥胚的破院子!”

王老太不是不在意长子,而是更心疼小儿子。

长子要养老,要分得家里大部分的家产,这是他们农村的规矩。

可小儿子也太可怜了。

就算不能把七间大瓦房平分,好歹给小儿子分两间啊。

结果呢,新盖的大瓦房没有小儿子的份儿,他只得了这么一套破败的老院子!

王老太想想就觉得生气。

她将这些全都怪到了大儿子身上。

这位偏心的老太太,全然忘了几点事实——

第一,分家是郑读自己强力要求的,出去住老宅子,也是郑读的意愿;

第二,即便是家里的大瓦房,也是靠着郑渔一家赚钱,以及郑樵、郑耕寄回来的钱,盖起来的。

哪怕是郑樵、郑耕都有资格分房,唯独郑读没有。

第三,郑读分家,也不是什么都没有捞着,不说别的,只那三百块钱,就让村子里的人热议不已。

但,王老太不管,她就是觉得自己最宝贝的小儿子受了委屈,吃了大亏!

现在听说小儿子要把他分得的家产“送”一部分给郑渔,王老太下意识的就反对出声。

“这些树,砍了当柴烧也不给他!”

王老太气咻咻的说着。

郑读:……

唉,算了,再不会说话、再糊涂,这老太太对自己也是真心疼爱。

而且,郑读的洗白也需要王老太这个亲妈来“配合”呢。

“好!好!我听妈的,这些树啊,不送给大哥!”

郑读随意的附和几句,然后开始整理几间茅草屋。

黄泥胚的土墙有些破损,露出了黄泥里裹着的稻草。

中间堂屋还算不错,就是西侧卧房的屋顶破了个洞。

前些天下了场雨,屋子里都被淋湿了,土炕也塌了一半。

“哎哟哟!看看!看看!这里还咋住人?”

看到屋子里破破烂烂的样子,王老太又是一阵心疼。

“没事儿,趁着天还早,我找人弄个芦苇毡子,把这个洞补起来!”

郑读倒不在意。

他是撰稿人,已经穿越了好几个世界。

慢说这种破房子了,就是荒郊野外、破败寺庙,他都住过。

现在不过是个过渡。

且,现在越惨,等他“逆袭”后,才会愈发让人觉得震撼。

“找人?还找啥人?我给你弄!”

郑读的话音刚落,就听到一记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

郑读头皮发麻,后脊背都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卧槽!

是不是见鬼了!

这人不是还躺着吗,怎么忽然出现在这么一个破旧的老宅里?

郑读耳边依稀听到了聊斋的经典BGM。

不过,他身边的王老太却完全没有这种恐惧。

她扭头看了眼身后,见来人是自己的便宜大儿子,没好气的说:“哼!算你还有些良心!”

何甜甜:……这老太太,果然偏心的没边儿了。

难道她就没有看到自己的大儿子,还是一副脸色惨白、身子摇摇欲坠的模样?

还有,难道老太太就不想问问,自己儿子忽然起来,身体到底能不能承受得住?!

何甜甜不是原主,并没有因为亲娘的偏心而愤懑、难过。

反倒是搀扶着她的郑棋、郑书两兄弟,见奶奶这样,忍不住露出悲愤之色。

而跟在何甜甜身后看热闹的几个乡亲,则忍不住暗暗摇头。

唉,这个王老太呀,真是不知让人该怎么说她!

这般偏心,兄弟间很容易闹隔阂。

也就是郑木匠老实、厚道,这才没有跟弟弟生了嫌隙,反而十分照顾。

这不,刚醒过来,听说弟弟闹着分家,还自己搬了出去。

郑木匠就再也躺不住了,咬着牙、强撑着身子站了起来。

两条腿直打颤,却还要往外跑!

这是多记挂弟弟,多么负责任的好哥哥呀!

“哥!你怎么起来了?你、你——”

郑读已经懒得去计较这位“刀子嘴”的便宜亲娘了。

他一个箭步冲到何甜甜面前,伸手就要搀扶。

“我没事!就是头晕的厉害!不过,这些都不要紧!”

何甜甜故意露出一抹僵硬的笑容。

她看看破旧的院子,再看看郑读,不死心的再次挽回:“小四儿,这里实在太破了,没法儿住人啊!”

“要不,你还是回家吧!”

“……我听郑棋说了,他说你想自立,想逼一逼自己,不分家的话,你就还想依靠我!”

“我、我是你大哥,我不能拦着你‘上进’。但,不管怎么说,我都是你大哥。”

“爹没了,我就要好好照顾你!哪怕等你成了家,你再搬出去呢!”

郑读:……

如果可以,他真想凿开便宜大哥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

他真是无法想象,这世上居然还真有这种“傻子”!

他这个吸血虫弟弟都主动做切割了,郑渔居然还不乐意?

咋?

这人被原主弄得都患上斯德哥尔摩症了?

好好的日子不知道享受,非要上赶着找虐?!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傻子,却总是在破坏他的洗白大计。

如今好不容易趁着傻大哥昏迷,搬出了郑家,郑读打死都不会退让。

“哥,您就别说‘成家’的事儿了!”

郑读忽然露出悲怆的神情。

仿佛想到了让自己无比侮辱的事儿。

何甜甜:……

哦豁,这位野生撰稿人不但反应快,演技也不错呢。

“哈?咋了?你长大了,就该成家立业啊!”

飙演技这种事儿,何甜甜从来不惧任何人。

她一脸的疑惑,配合原主那黑痩端正的长相,妥妥一个忠厚老实的老农民形象。

“哥!”

郑读猛不丁大喊一声。

然后,他双手捂住脸,直接蹲了下去。

何甜甜继续疑惑脸,并露出不知所措的紧张神情。

还是郑棋,没有辜负活了两辈子的经历。

他略略一想,就知道自家极品四叔为何会是这幅大受打击的模样。

他踮起脚尖,凑到何甜甜的耳边,小声说:“爸,你忘了,四叔之所以会欠下三百块的债,就是因为——”

他想把人家肖知青拖下水,结果人家肖知青看不上他,反过来要告他耍流氓。

被喜欢的女人嫌弃,这对于男人来说,绝对是让他痛彻心扉的羞辱。???.BiQuPai.Com

如果因为这件事,郑读开始发愤图强,倒也有几分道理。

男人嘛,都会有想要做给某个人看的冲动。

而女人则是最能刺激男人,或者说,可以让男人上进的重要存在。

之前郑棋就觉得四叔怪怪的,他倒没有往四叔被穿越上去想。

这位野生撰稿人的演技不错,没有崩了人设。

所以,郑棋没有怀疑。

他只是暗自戒备,觉得便宜四叔在憋什么坏。

此刻看到郑读这副模样,同为男人的郑棋倒是理解了。

哦,原来是被肖知青刺激狠了啊。

郑读捂着脸,蹲在地上COS悲愤BOY。

隐约听到郑棋的解释,禁不住在心里竖了个大拇指:好侄子,好助攻!

看在你这么给力的份儿上,我就不举报了,而是直接拉着你亲爹去黑市堵你。

何甜甜听到郑棋隐晦的提醒,还是装着不太明白的样子。

郑棋只得把话说得更明白些,“爸,四叔喜欢肖知青,可肖知青嫌弃四叔不上进!”

“为了肖知青,四叔丢了人,还被要走三百块钱!”

但凡还有点儿自尊的男人,都会受不了。

虽然郑读自私、极品,可恰是这种更看重自己的人,才会分外在乎自己的颜面与尊严啊。

郑棋耐着性子,仔细解释了一通。

“喔~~~”

何甜甜把尾音拖得长长的,仿佛终于听懂了。

然后,她满脸的自责与羞愧,“怪我!都怪我!之前我总想着好好照顾小弟,却忘了督促你上进!”

“四儿,大哥知道你的心意了,以后我会好好教导你!”

“……那什么,要不,你跟着我学木匠活儿吧!”

“你身子骨弱,干不了农活,有个手艺,好歹能养家糊口!”

何甜甜咬着牙,做出了一个“违反祖宗规定”的决定。

这不是玩儿梗,而是事实!

郑家是祖传的手艺。

而按照传统的规矩,这种可以传承的手艺只能交给顶门立户的长子。

其他儿子,顶多就是分个家产。

郑家老爷子是个老辈人,最是讲规矩。

所以,哪怕他也偏心小儿子,却从未想着把祖传的木匠手艺教给郑读。

没办法,这是规矩,也是确保郑家能够长远发展的法门。

不说郑家人如何惊讶了,就是跟在何甜甜身后看热闹的乡亲们也禁不住惊呼出声——

“啥?郑木匠要把木匠活儿教给郑读?”

“哎呀呀,这可真是个好大哥。当初隔壁村儿的人,想要学郑家的手艺,捧着一堆好东西都没能求得郑木匠松口呢!”

“对啊对啊!郑老大真是把郑读当成自己的儿子看待啊,连吃饭的手艺活儿都愿意教给他。”

“……学会了打家具,郑读还读过高中,兴许能考进县里的家具厂呢!”

“咦?你这么一说,倒是个好出路。去家具厂当工人,既不会跟自家大哥抢生意,还不用下地干活,多好啊!”

一群人议论纷纷。

听到这七嘴八舌的话,王老太都心动了。

对啊!

她家小四儿干不了重活,当个工人就挺好!

不但能吃上供应粮,兴许还能找个县城的姑娘。

到时候,小四儿就能在县里安家,彻底跳出了农门呢。

郑读:……

谢谢啊!大哥,我、我真是要感谢你八辈儿祖宗!

谁踏马的想学木匠活儿?

谁踏马的想要当工人?

现在都75年了,再有一年,就会恢复正常。

等政策下来,他不管是像男主郑棋似的考大学,还是继续在商场里叱咤风雨,都比苦哈哈的当个工人强啊!

然而,他不能直接拒绝。

因为在这个时代,便宜大哥的这个安排,绝对算得上最好的安排。

且,人家是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如果自己还不答应,那就是不领情、不知好歹!

洗白!

我要洗白!

我不能再让自己本就不怎么好的名声,再更烂一层。

郑读内心憋屈的不行,如果不是知道郑渔是个王者级的扶弟魔,是真厚道、老实。

他真的要再次怀疑:郑渔,你丫是不是故意的?

何甜甜:……

承让承让,本人不喜欢搞阴谋诡计,这样的阳谋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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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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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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