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4章 洗白文的反派(十一)(1 / 1)

“分家?”

宋春红先是一愣,旋即暗自欣喜。

如果能够花三百块钱,就能让老四主动提出来分家,那么也不是不可以!

宋春红这次会闹开,不只是心疼钱、心疼闺女,而是知道,这种事儿没完没了。

郑老四就像一只吸血虫,一直趴在他们大房吸血。

平时好吃懒做已经不算什么了,宋春红最怕的是,他们大房不但要养一个郑老四,还要给他养媳妇、养孩子……

只要王老太还活着,只要自家男人还惦记什么“长兄如父”,郑读这个麻烦,他们一家永远都摆脱不了。

“对!树大分枝,咱家早就该分了!”

“这次的事,都是我惹出来的,我让大哥大嫂为难了,我、我心里也很不落忍!”

“……所以,我想着,不管我能不能结婚,这件事过去,咱们就分家!”

郑读看得清楚,便宜大嫂心动了。

她甚至会觉得,如果能够丢掉郑读这个麻烦,把女儿嫁给王屠户也不是不可以!

看到了吧,宋春红不是真的坚决反对女儿嫁给一个人渣,而是要看做这件事,对着自己而言值不值!

若是能够换回足够大的好处,咳咳,也就是彻底摆脱极品小叔子。

宋春红或许会心疼,会愧疚,最终还是会答应。

宋春红之前会那般激烈的反对,除了心疼女儿外,更多的还是不甘心。

如果把郑读换成郑棋或是郑画,是她宋春红的亲儿子惹了麻烦,需要嫁掉女儿换回彩礼才能救命。

你看宋春红还会不会反对?!

这、就是人性!

没办法,人有亲疏远近,就算是亲生的儿女,也有偏心的时候。

郑读可以理解,他甚至会利用这种偏心而达成自己的目的——

分家!

宋春红不想继续被极品小叔子吸血,郑读还不想便宜了这么一个整天嫌弃原主的大嫂呢。

当然,郑读不会真的逼郑渔两口子去卖闺女。

他的三观有点儿歪,却还没有碎裂成渣。

他不会明知道王屠户是个人渣,还把郑琴推进火坑。

别说郑琴是原主的亲侄女了,就是个陌生人,郑读也不会不管不顾。

郑棋虽然是重生的,且一路开挂。

但就目前而言,他还只是个半大少年。

在郑家,郑棋并没有多少话语权。

即便想做点儿什么,也要通过宋春红来达成。

可如果宋春红心动了,觉得用一个女儿换得全家的“安宁”也不错,郑棋再撺掇,也无济于事。

所以啊,救郑琴的事儿,还是要落到郑读这个极品小叔的身上。

郑读早就有计划,他先装成被三百块钱巨债压得方寸大乱的模样。

他怕大哥大嫂不同意给钱,便“无奈”的表示:只要你们帮我,我就分家!

他是“不甘不愿”,是“被逼无奈”。

等分了家,郑读大受刺激,奋发图强。

赶在郑琴嫁给王屠户之前,弄到三百块钱,然后丢到郑渔、宋春红两口子面前。

如此,他不但顺利完成了“蜕变”,还把自己洗的白白净净!

没错!

洗白!

郑读怎么能够背负“为了自己,逼得大哥卖闺女”的罪名呢。

虽然,用极品的说辞,可以狡辩:“卖闺女的又不是我,怎么能怪到我的头上?”

但,郑渔会把女儿嫁给一个三婚的家暴男,确实是为了钱。

而这笔钱,也都花在了郑读身上。

这中间是有因果关系的。

再结合原主过去的种种极品行径,他恶毒反派的形象,简直不要太生动、太丰满哟!

郑读的任务就是要洗白原主,成为四个儿子中最有出息、最孝顺老娘的人。

而与肖建英“殉情”这件事,便是他蜕变外加洗白的最好契机。

何甜甜:……想得还挺美!

“不行!不能分家!”

还不等王老太哼哼唧唧的表示不满,何甜甜先开口了。

“咱爹临终前,拉着我的手再三叮嘱,让我好好照顾弟弟们!”

“小四儿,这次的事确实是你不对,可你还小,还是个孩子呢,惹了麻烦,自然由我这个大哥帮你解决!”

“再说,咱娘还活着呢,怎么能分家?”

“不行!绝对不行!”

何甜甜连连摇头,嘴里不住的说着反对的话。

宋春红正暗自窃喜,并在心里悄悄衡量整件事的得失利弊。

耳边就传来丈夫那一连串的“不行”。

宋春红刚刚飞扬的心,瞬间被打落地面。

她整个人都不好了,脸上更是带着明显的阴郁。

这个死男人,怎么这么死脑筋?

过去王老太压着,郑小四也装傻,死活不肯分家。

郑渔作为长子、作为长兄,不能主动开口,没得落人话柄。

所以,宋春红多少理解一些。

可现在,郑小四自己提了分家,王老太虽然一脸的不忿,还不住的冷哼,显然是非常不乐意。

但,王老太到底没有跳起来喊“我不同意”呀!

估计是这对母子被肖知青威胁了,真的知道怕了,担心她宋春红不愿意拿出三百块钱来帮郑小四解决麻烦。

这才决定分家,想以此作为跟宋春红“谈判”的筹码。

多好的形势啊,都不用郑渔自己开口,他只需要被动的默认,他们大房就能彻底摆脱郑小四这么一条蚂蟥。

偏偏——

宋春红那叫一个恨啊。

郑琴的心也仿佛坐上了凌霄飞车,一会上、一会下。

但很快,她就意识到:不管分不分家,她似乎都要嫁给一个年龄都能给自己当爹的三婚老男人!

郑棋则面沉似水。

早在郑读喊出“分家”的时候,他就有种怪异的感觉。

事情,似乎变得前世不一样了。

而按照郑棋的计划,他准备利用这件事,既逼得亲爹跟极品小叔做切割,还要保住姐姐!

可是,郑读自己要求分家,主动权瞬间就落到了郑读手里。

他和亲妈反倒有些被动。

如果是过去,听到亲爹喊“不许分家”,他会无比排斥、愤怒。

但,此刻,郑棋看到亲爹急赤白脸的模样,竟有点儿莫名的欢喜。

对!

不能分家!

至少这个分家,不能由郑读提出来!

他们大房过去的十几年里,让郑读占尽了好处。

可如果任由郑读分了家,而三百块钱的事儿,又不能对外人说得太明白。

一个弄不好,外人就会议论——

“啧,郑渔这是嫌弃弟弟了呀!郑读还没结婚,就被赶了出来!”

“嫌弃也是应该的。郑读太不像话了,好吃懒做,装病骗人。十六七的大小伙子了,还让哥哥嫂子养活。”

“郑读确实不像话,可他到底是郑渔的亲弟弟啊。郑木匠没了,长兄如父,郑渔好歹要帮着郑读成个家呀!”

“就是就是,我早就觉得郑渔不像外人说的那般老实、厚道。兴许啊,他早就想把郑读赶出去了!”

“……”

这就是人性!

一来,大家天然的同情弱者。

郑读确实极品,可他还没成家,就被大哥赶了出去。怎么看都有些可怜。

二来,烈女失贞不如老妓从良。

一个人做了十几年的好事,忽然有一件事做得不够好,他整个人就会被人全盘否定。

而另一个人,作天作地了十几年,忽然做了一件还算不错的事儿,他的名声就会被彻底洗白!

郑读想争抢道德的制高点,郑棋又何尝没有这样的盘算?

用力握了握拳头,郑棋的脸上晦暗莫名。

唯有王老太,她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

一听大儿子说不分家,她阴沉的脸瞬间有了笑模样。

“对!老大说得对,不能分家!”

郑读:……亲娘哎,您还真会拖后腿!

实在没忍住,郑读扭头看了王老太一眼。

王老太感受到小儿子的目光,心里一个咯噔:难道我又坏了小四儿的计划?

可、可不分家不是挺好的?

之前小四儿跟她说,担心大嫂本就对他不满意,又有了肖知青的这件事,大嫂肯定会趁机闹腾。

而他大哥,夹在妻儿与弟弟之间,会左右为难。

为了不让事情闹到那一步,小四儿便主动提出分家。

他是为了大哥一家考虑,也是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僵,好歹把肖知青的事儿压下去。

就是王老太自己,也担心老大“为了小家不顾大家”,会顾忌妻子儿女,而最终放弃小四儿。

可现在,老大明显不是这样啊。

他果然是自己的好大儿,是小四儿的好哥哥。

听听他的话,多么的坚定?

这不挺好的嘛,只要老大态度坚定,这个家就轮不到宋春红做主。

就能达到“既不分家,还能解决小四儿麻烦”的圆满结果。

多好?

怎么小四儿还一脸的不赞同?

“郑老大!你、你——”

就在王老太暗自纳闷的时候,宋春红终于忍不住了,腾地一声站起来。

她指着何甜甜的鼻子,恨声骂道,“好!好好!郑老大,你果然是你爹妈的好儿子,是你弟弟的好哥哥!”

“你孝顺!你仁义!你多了不起呀!!!”

“但我告诉你,你不许打我大丫的主意,有本事,你自己筹钱去!”

“哼,我到要看看,你去哪儿弄来三百块钱!”

宋春红真是被丈夫气坏了。

这人是不是榆木脑袋?

明明郑小四自己主动提出了分家,他怎么就不能顺水推舟?

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终于能够不必背负骂名的把郑读这个好吃懒做的家伙撕扯开,郑渔却不肯!

如果不是当着这么多人,宋春红真想扯着丈夫的耳朵,问他是不是傻?是不是脑子被屎给糊住了!

何甜甜:……

故意装着没有看到宋春红眼底的控诉。

何甜甜仿佛被宋春红的一连串话给刺激到了,赌气一般的说,“你放心,钱的事儿,我自己想办法。”

说到这里,何甜甜缓和了语气,看了眼躲在宋春红身后的郑琴,略带叹息的说道,“一开始,我就没同意把大丫嫁给王屠户!”

郑琴听到这话,与郑棋一起,齐齐看向何甜甜。

何甜甜僵硬的扯出一抹笑。

这时的人,感情还比较内敛。

尤其是做父亲的,讲究一个“严父”。

对待儿女,基本上都是严肃、刻板,很少有情绪外露的时候。

何甜甜这表情,明显就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老父亲,想要拼命劝慰女儿,却最终表情控制失败。

她笑的僵硬,说出的话,亦是硬邦邦。

但话里的内容,却让郑琴、郑棋有些动容——

“大丫,你放心,我不会把你嫁给王屠户的!”

“钱的事,我会想办法,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卖闺女!”

想孝顺不容易的寡母,想照顾未成家的弟弟,这都没问题。

但,一切都自己来,不要拉着其他人下水。

愚孝男、扶弟魔之所以会被人诟病,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就像郑读这件事,原主想当个好哥哥,想努力帮弟弟解决麻烦。

这,无可厚非。

但,原主不能用卖闺女的钱去做这些。

否则就是妥妥的极品。

慢说亲人了,就是外人,甚至是读者大大们都会唾弃。

何甜甜才不会做这样的蠢事。

她跟“郑读”等类型的撰稿人不同,她即便穿越成了极品、反派,也很少洗白。

洗什么洗?

原主倒是干净了,可他曾经做过的错事,伤害过的人,也能跟着洗去吗?

错了就是错了,顶多就是为了完成任务,何甜甜会来个以恶制恶,用魔法打败魔法。

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郑读想踩着原主洗白,门儿都没有!

“哼!说得轻巧!你当你是谁?随便就能弄来三百块钱?”

宋春红根本不信何甜甜的话。

她为了防备何甜甜暗中动手,也是为了逼丈夫下决心,索性又拉着四个孩子回了娘家。

“大哥,你、你这又是何苦呢?”

郑读心里那叫一个不满哪,却还不能表露出来。

他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唉,我就是担心大哥大嫂会为了我吵架,这才想着分出去单过!”

“大哥,你、你还是去把大嫂追回来吧!”

郑读才不信郑渔能够在短期内弄到三百块钱这样的巨款。

弄到最后,极有可能还是要用大丫的彩礼来填坑。

但,郑读不能让事情闹成这个样子。

因为若是传出去了,外人不会知道是他主动提了分家而老大不同意,他们只会关注一个重点——

郑老四为了自己,生生要把侄女嫁给烂了名声的王屠户,还把嫂子逼得回了娘家。

他的洗白大计啊,绝不能被郑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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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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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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