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0章 洗白文的反派(七)(1 / 1)

宋春红拿了钥匙,去了厨房,打开柜子上的锁,从里面摸出两个鸡蛋。

“妈,我给你烧火!”

二丫懂事的蹲在灶台边,熟稔的拿秸秆、点火。

看到小丫头还没有灶台高,却已经能够帮忙干活,宋春红心里又是欣慰又是心疼。

孩子才四岁啊,就已经开始学着烧火、捡柴、喂鸡。

而那边屋子里的郑读,都十六七岁的大人了,眼瞅着就要说亲,却、却——

宋春红越想越不忿,有个声音拼命叫嚣:“分家!必须分家!”

不是因为两个鸡蛋,也不是因为心底的不平衡。

实在是王老太和郑读太不像话,他们只会趴在大房身上吸血。

郑渔是长子、长兄,合该给他亲娘、给他新弟当牛做马。

可、不能拖着她的孩子们呀。

听说过儿子孝顺亲娘,哥哥照顾弟弟的,没有让孙子孙女、侄子侄女像个奴隶般伺候奶奶、叔叔的!

宋春红阴沉着脸,脑子里充斥着许多想法。

她手上却没有闲着,拿碗、磕鸡蛋,搅拌,加水,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

这时,二丫郑画已经把火烧了起来,大锅里的水开始升腾起热气。

宋春红将碗放到笼屉上,盖上锅盖,在蒸汽弥漫的灶房里,继续想事情。

她知道,刚才在卫生所,王老太母子俩虽然丢了脸,全村的人都知道郑读为了娶媳妇装晕、装病。

但哪有怎样?

郑渔是个死脑筋啊。

他打定主意要帮忙,十头牛也拉不住!

可是,怎么帮?

还是要把注意打到大丫的亲事上!

宋春红牙齿咬得咯咯响,“不行!我绝对不会让我的闺女嫁给一个三婚的屠夫!”

就算实在阻止不了,也要借着大丫的事闹一闹,把这个家给分了。

宋春红眼底闪过一抹决断。

“妈,蛋羹好了!”

就在宋春红出神的想事情时,耳边又响起了二丫含着口水的声音。

宋春红低下头,正好看到自家小闺女满眼都是渴望,拼命吸吮手指的模样。

孩子本来就饿了,这会儿闻到鸡蛋羹特有的香味儿,自是被馋得够强。

宋春红许是真的恼了,又许是心里有了盘算。

她竟头一次大胆的生出了“忤逆”婆婆的想法。

垫着抹布,将碗从笼屉上端下来。

宋春红没有急着点香油、放酱油,而是用调羹挖了两勺出来。

原本平整嫩滑、仿佛一块嫩黄豆腐的鸡蛋羹,瞬间被挖了两个洞。

宋春红心里有些忐忑,怕郑读、王老太会闹。

但很快,心底里的那个声音便狠狠的说:“怕什么怕?早晚都会闹!”

“再说了,我的孩子也都姓郑,凭什么郑读吃得,我的孩子就吃不得?”

宋春红一边拼命安慰自己,一边将挖出来的两勺鸡蛋羹给了二丫。

“二丫!吃!”

二丫拼命咽口水,两只眼睛仿佛钉死在了香喷喷、黄嫩嫩的蛋羹上。

但,她不敢动手,怯怯的提醒亲娘,“妈,奶和四叔会不高兴的!”

这可是从家里最宝贝的四叔嘴里抢东西吃啊,四叔也就罢了,顶多就是装虚弱,装可怜。

而奶奶王老太,却是会哭天抢地,闹得左邻右舍都跑来看热闹。

到时候,亲妈肯定会被逼着跟奶奶赔礼道歉,而亲爸亲妈也肯定会大吵一架。

二丫确实想吃鸡蛋羹,可她更怕家里被闹得翻天覆地。

“吃!管他们高不高兴?”

宋春红原本还有些担心,可看到二丫这畏惧的小模样,愈发坚定了决心。

她仿佛赌气一般,直接拿起调羹,将蛋羹塞到了二丫嘴里。

二丫没防备,被还散着热气的蛋羹塞了一嘴。

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蛋羹就顺着嘴巴滑进了肚子里。

已经吃了一口,似乎再吃一口也没什么了。

就算因为这个要挨打,好歹也解个馋。

这样才不亏!

二丫年纪小,却因为家庭的原因比较早熟。

其实,这个年代的孩子,普遍都“懂事”。

她想到这些,也就不再抗拒,直接将另一小块儿蛋羹也吃了。

这一次,二丫没有囫囵吞枣,而是细嚼慢咽。

她砸吧砸吧嘴,努力回味着这难得的美味,黑瘦的小脸上满都是餍足,“妈,真好吃!”

“……好吃就行!”看到自家二丫这副模样,宋春红心里愈发难过。

其实,他们郑家并不是村里最穷的人家。

郑渔和宋春红都是生产大队有名的壮劳力,两口子都能拿够满工分。

农闲或是下了工,郑渔还会给人打家具挣些钱。

四个孩子也都大了,在大队部的小学读书,也就交点儿书本费和杂费,每人撑死了一学期一块钱。

家里唯二的闲人就是王老太和郑读。

不过,王老太不止郑渔一个儿子。

老二郑樵在外地当兵,还成了家,基本上就是分家的状态。

但郑樵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寄钱。

没结婚的时候,寄十二块六,基本上是他津贴的一半。

结了婚之后,郑樵便把钱缩减到五块。

一个月五块,一年就是六十块。

在他们生产大队,一个壮劳力到了年底分钱,也未必能够分到六十块呢。

可以说,如果只有王老太一个人,只靠郑樵寄回来的五块钱,也能过得很好。

还有老三郑耕,他似乎是三个哥哥里最自私的一个人,从小就跟郑读不对付。

但,那只是对郑读而言,对王老太,郑耕还是孝顺的。

过去做学徒,没有工钱,但他还是想方设法弄钱,每个月给王老太块儿八毛的做零花。

等他娶到了师父的独生女,成了厂子里的正式工,他也学着老二的样子,每个月给王老太送钱。

他“自私”些,更顾念自己的小家,每个月只给三块。

这个“少”也是相对而言。

至少在生产大队、在郑家村,王老太绝对是许多老头老太太羡慕的对象——

大儿子伺候吃伺候喝,二儿子三儿子给钱给票据,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

如果没有小儿子这个巨坑,王老太绝对是整个生产大队过得最好的老太太。

奈何没有如果呀。

三个儿子孝顺的钱和物,绝大多数都便宜了郑读。

全家吃粗粮,郑读因为“胃不好”,常年吃细粮。

全家常年见不到荤腥,郑读因为“身子骨弱”,还时不时生个病,需要吃肉补身体。

全家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郑读皮肤娇嫩,穿不了粗糙的旧衣服,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布票给他做了白衬衣、新裤子。

家里的孩子也上学,但放学后都会努力帮家里干活。

哪怕最小的二丫,刚学会走路,就开始摇摇晃晃的在院子里喂鸡,帮忙递东西。

郑读呢,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干活了,“发病”的时候,甚至需要亲娘、嫂子、侄女们喂饭!

哦,对了,还有一年好几次的看病,哗哗哗的往外花钱。

……只一个郑读,硬生生拉低了郑家的生活水准。

郑棋、郑书两个男丁还好些,隔三差五还能吃个鸡蛋。

而似宋春红这样的外人,似郑琴、郑画这样的赔钱货,连个鸡蛋都摸不着!

想到这些,宋春红眼睛都红了。

不只是生气、不甘,还有无穷无尽的委屈!

原本还因为“忤逆婆婆”而有些忐忑的心,瞬间变得坚定起来。

怕什么?

本来就是要跟婆婆闹分家。

如果能够借由一碗蛋羹,将这件事闹出来,还算便宜呢。

宋春红抬起头,端着碗就去了郑读的房间。

推开房门,看到屋里只有郑读一个人,宋春红下意识的就松了一口气。

别看她心里发着狠,人却虚着。

没办法,结婚十几年,王老太的积威太重。

关键是,自家男人不站在自己这边啊。

每次跟婆婆发生矛盾,郑渔都是一副控诉的模样,“我妈多不容易啊,为了我们兄弟四个,不知吃了多少苦!”

“你做儿媳妇的,怎么就不能让让她?”

宋春红不是穿越女,不知道后世网上的段子,无法直接回怼一句:“你妈不容易又不是我造成的,凭啥让我让她?”M.biQUpai.coM

她只会气恼,心里还会发虚。

因为世情就是如此,儿媳妇对上婆婆,身份上就先输了。

这会儿看到王老太不在郑读的屋子里,宋春红紧张的心情略略放松了些。

为什么不是彻底放松呢?

这不是还有个郑读嘛!

宋春红几乎是看着郑读长大的。

她嫁过来的时候,郑读还不到一周岁。

王老太因为高龄产子,几乎丢了半条命,根本无法照顾小儿子。

宋春红作为大儿媳妇,自然承担起了这份责任。

可以说,郑读是宋春红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长大。

但,郑读对宋春红这个大嫂,并没有太多的尊敬。

哦,也不是,人家嘴上说得好听,可就是不干人事儿。

不说报答了,背地里没少撺掇王老太跟她干架!

宋春红也正是从这件事上,看出郑读不是个好东西。

“吃吧!你要的鸡蛋羹!”

新仇旧怨的,宋春红看到郑读就一肚子的气。

她说话的时候,也就有些冲。

“……”

郑读下意识的就想说声“谢谢”,话到嘴边,硬生生被他咽了回去。

唉,极品什么的,太艰难了。

而他一个撰稿人,为了维持极品的人设,也是格外努力。

“哼!”

郑读故作不满的冷哼一声,似乎在嫌弃宋春红动作太慢。

宋春红:……没良心的白眼狼,白瞎她这些年的伺候了!

郑读以为自己的表演已经差不多了,他抬手就接过了碗,低头一看,发现鸡蛋羹上竟被挖了两大块!

郑读:……

作为一个极品,看到这种情况,该有怎样的反应?

不过,郑读不是个菜鸟,好歹也是做过几次任务的老人。

且他比较悲催,每次都会拿到极品、人渣的剧本。

次数多了,他渐渐也有了心得。

演绎起类似的角色,不能说入骨三分吧,却也不会翻车。

结合任务,结合人设,再结合当下的处境,郑读瞬间就有了反应——

他先是惊诧,旋即愤怒。

自己碗里的东西,居然被人偷吃了。

这是妥妥的挑衅啊。

但很快,郑读脸上的愤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强行忍耐。

他仿佛想到了什么,逼着自己不得不忍了下来。

宋春红站在旁边,一直偷眼瞄着郑读的反应。

她将郑读这一系列的表情变化都看在了眼底。

嗯?

老四居然没闹?

也没有用装病什么的作天作地?

等等!

宋春红猛地想到,郑读还要逼着他们大房出钱给他娶媳妇呢。

这是有所求,不得不忍下来?

咦,过去也没见他这么“隐忍”啊。

当然,以前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远没有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值得重视。

再者,宋春红这次还闹了起来,又是喊着“分家”,又是带着孩子回娘家,一副死扛到底的架势。

虽然最终,宋春红还是被“郑渔”接了回来。

看似让步了,其实,宋春红这一闹本身就是抗争。

王老太和郑读,应该也都知道了宋春红的“底线”。

他们嘴上不说,心里多少有了一丝的忌惮。

尤其是郑读,他没有王老太身份上的优势,想要道德绑架亲哥亲嫂子,也不是那么的有底气。

这人是个精明的,为了达成目的,定会想出各种办法。

而“小不忍则乱大谋”。

郑读分得清事情的轻重缓急,为了他的婚事,他这才不得不忍了这点小事!

宋春红了解郑读,而郑读脸上的表情变化又是如此的明显。

经过一番琢磨,宋春红就有了些许猜测。

这个混小子,一定憋着坏呢。

不过,郑读到底“退让”了,没有因为一碗蛋羹吵闹起来。

宋春红总算看到了希望——郑读也不是死扛到底的人,只要自己够坚定,这个家,或许就能分了呢!

“妈!大嫂想分家,那就分吧!”

吃完蛋羹,郑读把王老太叫了来。

母子俩头挨着头,小声的嘀咕着。

“什么?分家?我不同意!”

王老太顿时就炸了,若不是说这话的人是她最宝贝的小儿子,她早就破口大骂了。

“妈,你听我说……”

郑读耐着性子跟亲妈解释,心里则冷笑:不分家,难道要让郑渔一家来占他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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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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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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