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咱真要去姥娘家啊?”
“不管爸爸了吗?”
黄泥土路上,宋春红拉着二儿子,抱着二女儿,大女儿和大儿子则跟在两边。
大女儿小名大丫,今年十五岁,个子不算太高,约莫160的样子。
皮肤微黑,头发略黄。
这是没办法的事儿,这个年代,家家都生活困难,孩子们或多或少都有点儿营养不良。
孩子们又常年在日头地下跑来跑去,皮肤黑、农村红,也都是标配。
郑家还好些,至少他们家的女儿没有被送人,或是丢弃,更没有被虐待。
虽然不如男娃们受重视,可也顺利的长大了。
尤其是大丫,她是郑渔和宋春红的第一个孩子。
天然就有些重视。
郑渔还学着亲爹的模样,按照自己经常雕刻的木版画,给大女儿取了名字——
郑琴!
嗯嗯,郑渔也想像亲爹一样,凑够“琴棋书画”四个孩子。
只是他没能生四个儿子,却也生了两儿两女。
大女儿郑琴,大儿子郑棋,二儿子郑书,二女儿郑画。
这会儿说话的是郑棋,他比郑琴小两岁,今年十三,还是个黑黑瘦瘦的半大少年。
郑棋算是郑家的长房嫡孙,从小就被郑木匠宠爱。
就是王老太对这个大孙子也高看几眼。
当然,大孙子还是比不上小儿子。
毕竟到底隔了一层嘛。
不过,郑棋在王老太那儿的待遇,也只比郑读略差一些。
在整个郑家,依然是最受宠的第三代。
所以,王老太对郑棋而言,算不得什么恶毒奶奶、极品家人。
至于亲爹太过孝顺奶奶,对四叔也格外照顾,郑棋也没有宋春红那般计较、不满。
这,或许就是男人和女人看问题的差异吧。
郑棋也心疼亲娘,明白她对整个郑家的付出。
但,他更理解亲爹——
长房长子,就是要承担起大家族的重担。
父亲没了,长子就要顶上。
长子如父可不是说着玩儿的,而是千百年来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
也是一个家族能够长盛不衰的秘诀。
就是郑棋也以“长子”自居。
说句不好听的,若是郑渔死了,郑棋也会像亲爹那般,上、孝顺长辈,下、照顾弟妹。
这是身为男人、身为长子的责任!
没办法,这是郑渔、郑棋从小就受到的教育——
以整个家族为重,自己以及自己的小家反倒要退让。
当然,郑棋还没有成为郑渔,且他作为儿子,理解亲爹的同时,也要顾忌亲妈的感受。
所以,亲妈跟亲爹大吵一架,并带着他们姐弟四个回娘家。
郑棋没有阻拦,还跟着一起走。
“不管他了!哼,他眼里心里只有他老娘、他小弟,就让他们一起过去吧!”
“咱回你姥姥家,你小舅要说亲了,家里正给他盖房子,咱过去正好帮帮忙!”
宋春红胸口堵着一口气,狠狠的说道。
不过,当她提及自己的娘家、小弟的时候,语气又不由自主的缓和下来。
“哎呀,你小舅总算要说亲了,这都快二十的人了,相看了都有八回,总算定了下来!”
“盖新房、打家具,还要给人家新娘子送彩礼……好大一笔钱,你姥爷和你姥姥都快愁坏了!”
“……我想帮忙都没办法,你爹就是个傻子,给人打家具,挣的钱,一分都落不到自己手里。”
“还是我这些年,攒了点儿私房,好歹给你姥姥送过去……”
宋春红絮絮叨叨,有对丈夫的埋怨,也有对娘家的眷恋。
她没有注意,她的几个孩子脸色却有些复杂。
女儿们还好些,大丫郑琴、二丫郑画都比较偏向她。
而儿子们的反应就很让人玩味了——
郑棋和弟弟郑书对视了一眼,交换了一个眼神。
郑棋:小舅只比小叔大两岁,人家都要结婚了呢。
郑书:妈总骂嫌弃爸爸太孝顺奶奶、太照顾小叔,妈不也一样的总惦记娘家。
这就是屁股决定脑袋。
郑棋、郑书虽然也亲近外祖家,但他们始终记着自己姓“郑”,是郑家人。
小叔确实极品了些,但他是自家人哪。
而且,姥爷姥姥确实比奶奶对他们更亲近些,可也没有越过自己的亲孙子。
有时候姥姥开玩笑,还会说什么“外甥狗、外甥狗,吃完就走”。
郑棋他们知道,这是他们农村调侃外孙的玩笑话。
但,听到耳朵里,到底不太舒服。
所以,郑棋、郑书小哥俩,对自家、对外家,还是很能分得清楚。
当然,这次小叔确实过分了。
为了自己能够娶上媳妇,居然把主意打到了嫡亲侄女儿的身上。
一个死了两个老婆的老鳏夫,就算是城镇户口,就算有屠宰场工人这样极有油水的工作,也不行!
郑棋牢记自己“长子”的身份,对姐姐、对弟妹,他都是有责任的。
只是,他现在还小,父亲也还健在,他不能对着姐姐的婚事指手画脚。
但,跟亲妈一起回个娘家,向父亲表达一下他们对这件事的反对,郑棋觉得还是没有问题的。
再者,也需要让奶奶和小叔知道一件事——
他们长房确实有责任照顾还没有成家的弟弟,却不能以牺牲自己为前提。
钱,可以想办法!
可把侄女卖了给叔叔凑彩礼,绝对不行!
郑棋年纪不大,却已经很有成算。
一行人来到宋家之后,郑棋一边带着弟妹帮忙干活,一边悄悄安抚姐姐。
“春红,瞧瞧你家郑棋,年岁不大,却真是真懂事啊!”
邻居们看到郑棋一个小小少年,忙前忙后,像个小大人一般,都忍不住连连称赞。
当然,夸人不是重点。
“劝和”才是目的,“这次确实是你家婆婆和小叔子不对,就是郑渔也该敲打!”
“可这种事儿,意思意思就行了,可别真闹翻了!”
“不说你和郑渔十几年的夫妻,就是为了孩子,你也要多忍忍!”
“昨儿郑渔都来接过一回了,态度也诚恳,你再抻一抻,等他下回来接,你就带着孩子跟他回去吧。”
不只是相熟的邻居,就是宋家上下,也都这般劝说。
除了劝和不劝离的老规矩之外,宋家也是不想女儿、外孙在家里待太久。
这年月家家都困难,自家人都不能敞开肚子吃,又何况凭白多这么几张嘴?
是,宋春红不是空着手回来的。
她刚到宋家,就偷偷塞给亲妈五十块钱。
郑棋姐弟四个,就连最小的二丫郑画也能帮大人捡柴、烧火,其他三个大的,更是没少干活!
但,农村不缺干活的人,缺钱、缺粮食啊!
特别是郑棋、郑书,一个十三、一个十二,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
即使他们记着自己是在外家,不敢敞开了吃,那饭量,也是看得两个舅母直皱眉头。
“妈,姥姥说得对,咱还是回家吧。而且再有几天,学校就开学了,我和老二还要回学校呢!”
郑棋当然能够看得出眉眼高低。
钱给了,活儿干了,他们娘儿五个在宋家住了一个礼拜,也开始讨人嫌了。
他找到亲妈,极力劝说。
亲爹“郑渔”也给力,郑棋刚劝完,第二天,“他”就颠颠的跑来接人了。
“爹,娘,俺来接孩儿她娘和几个孩子了!”
何甜甜完美维持着原主的人设,对着宋家老两口点头哈腰。
她脸上带着讨好的笑,“还有,小弟的大衣柜和大床,我、我都做好了,抽空我找人给送来!”
作为十里八乡有名的木匠,嫡亲小舅子要结婚,“郑渔”当然要帮忙。
不但免费干活,还主动帮忙提供了几块上好的木料。
家具做好了,更是要送货上门。
说实话,郑渔对宋老六这个小舅子,也算尽心了。
或许比不上自己的亲弟弟,可周围的人,还是会竖着大拇指夸一句“好姐夫”。
就是宋家上下,也挑不出太大的理儿。
其实,这些年来,除了有意把郑琴嫁给一个三婚的鳏夫外,郑渔并没有做太出格的事儿。
不打老婆,不苛待孩子,能下地干活,还有打家具这样的手艺……妥妥的好男人啊。
至于男人太孝顺、太照顾没结婚的弟弟,在宗族观念盛行的农村,非但不是缺点,反而是人人称赞的优点。
即便是郑琴的这桩婚事,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不妥。
有些人家,甚至觉得是门好亲事——
镇上屠宰场的工人啊。
祖传的屠夫手艺。
城镇户口,能挣钱,有手艺,还不傻不残的,多好的对象?!
至于什么打老婆,这年头哪个男人不打老婆?
就是郑渔这样的公认的好男人,在外面受了气,或是喝了酒,也会拍老婆两巴掌。
只要不是把人往死里打,那就不算什么。
至于娶过两个老婆……呵呵,人家要不是三婚,能在农村找媳妇?
隔壁村的那个秀儿,多水灵的姑娘啊,亲妈还是妇女主任,家里也算殷实。
上个月嫁去了县里,男人什么都好,就是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打坏了一只眼睛。
不是独眼龙,但那个受伤的眼球看着就不太对劲。
可人家是城镇户口,家里父母都是工人。
他本人也因为工伤被调到了后勤,坐办公室,一个月还有二三十块钱的工资!
秀儿出嫁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羡慕。
就是老一辈人,也都说她有福气,嫁了个好男人。
还有山那头的一个姑娘,十几年前嫁去城里,男人倒是没啥残疾,就是精神不太正常。
结婚当天,新郎前一分钟还好好的,下一分钟就追着新娘打。
那疯癫的模样,只把新娘和来宾们看得目瞪口呆。
公公和小姑子也有类似的症状。
唯一正常的婆婆,听说是个童养媳。
多年的煎熬,让她早已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
当然,她不敢、也不会跟自己的丈夫、儿女动手,只会将所有的一切都发泄到儿媳妇身上。
苦熬了两三年,姑娘实在受不了,顶着娘家、婆家以及周围人所有的压力离了婚,却无处可去。
这姑娘倒也有决断,听说上头要开发边疆,号召有志青年主动报名。
人家就直接报了名,跟着大部队去了西北,再也没有回来。
前年有人在边疆看到她,虽然黑了、瘦了,看着也老了几分,但整个人都非常有精气神儿。
还嫁了个兵团的男人,生了两个健康、活泼的孩子。
……说这些不是跑题,而是农村的姑娘,想要嫁去城里,真的千难万难!
跟这些或是残疾、或是有大病的人比起来,三婚屠夫打老婆的恶习,反倒不算什么致命的缺点了。
当然,真正心疼女儿的人,还是不会答应这样的婚事。
郑渔确实妈宝、扶弟,可他也不是不疼儿女的极品亲爹。
端看郑琴作为一个丫头片子还能读书,就知道,郑渔并不是那种极端重男轻女的人。
“大丫他娘,我跟我娘说了,大丫的亲事,咱们自己做主!”
“你还是带着孩子回家吧。这段时间结婚的人多,我接了不少活,实在忙不开!”
“还有几个孩子,他们也该准备开学了!”
何甜甜对着宋春红,好说歹说,求她带着孩子回家。
在娘家已经住了七八天,宋春红也知道自己不能再住下去了。
丈夫第二次来接,已经给了她台阶。
她别扭的说了几句,然后就收拾东西、带着孩子,连晚饭都没吃,就急匆匆的往郑家赶。
一家人刚刚走到郑家村的村口,就听到有人大喊——
“不好啦!郑读殉情啦!”
宋春红:……
哈?
殉情?
什么意思?
郑棋、郑书读了几年小学,多少懂一些。
只是,他们都一脸的不可思议。
小叔会自杀?
怎么可能?
他们家小叔最是怕疼,被麦芒扎几下,都会大呼小叫。
而自杀,在农村不过就那几种——
跳河、上吊、喝卤水。
就没有一样是不痛苦的。
就自家小叔那娇生惯养的性子,他根本就下不去那个狠手。
难道是那位肖知青?
可她也不像个傻子啊。
怎么会跟小叔一起寻死?!
何甜甜却眼底闪过一抹了然——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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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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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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