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乔二弟一个实例,乔振邦似乎更加信服了“做梦”的说辞。
但,他心底还有怀疑。
没办法啊,实在是脑海中的那些记忆太真实了,大到时代背景、社会发展,小到家庭琐事、穿衣吃饭,栩栩如生、生动鲜活。
乔振邦根本无法忽视那些仿佛自己亲身经过一般的画面。
或许,他还需要一个佐证!
又或者,他还需要继续观察。
“哥,嫂子呢?”
“哎呀,我好饿啊,嫂子还没有做好饭?”
乔二弟跟亲哥说了一会儿话,肚子里忽然发出一阵咕噜噜的叫声。
他今年十五岁,本就是长身体的年纪。
而且还是男孩子,顽皮好动,上了一下午的课,肚子早就饿瘪了。
刚才主要是被亲哥吓了一跳,接着又被亲哥的话题所吸引,这才一时给忘了。
说完了“做梦”的闲话,眼见着亲哥也似乎没有刚才那般眼神呆滞、表情木然,乔二弟的担忧一扫而空,这才感受到那种该死的饥饿感。
“饿?嫂子?”
乔二弟的话,彻底把乔振邦拉回了现实。
呃,就在下午的时候,他刚跟妻子“摊牌”。
而妻子将他赶出卧房前说的那些话,乔振邦也不是没有听到。
一下午了,那个女人就呆在房间里躲懒。
乔振邦虽然一直都坐在堂屋发呆,却也不是无知无觉。
至少,妻子有没有走出卧房,有没有像往常一样去灶房忙活,乔振邦还是知道的。
就算真的错过了,没有看到,但堂屋里的黑漆漆,灶房里的冷冰冰也足以表明,“焦娇”真的原形毕露,没有继续伪装什么贤惠媳妇儿。
咳!乔振邦不自然的轻咳了一声。
他揉了揉鼻子,正想着如何解释。
恰在这时,因为有个能干的儿媳妇而不用干家务,直接跑去外面跟村子里的三姑六婆闲聊的乔母也回来了。
“哎呀,家里有人啊,怎么也不说点上蜡烛?”
“娇娇呢?堂屋、灶房都黑漆漆的,她有事出去了?”
儿媳妇过门快两年了,焦娇变得越来越能干,家里的家务根本不用乔母操心。
一开始,她还有些不习惯,心里更是些许忐忑。
毕竟人家焦娇是大队长家的闺女,而他们乔家呢,又是村里有名的困难户。
成分不好,丈夫和儿子既是当不了兵、也进不了正规的大厂子,只能在地里刨食吃。
家里的孩子也多,还有一个眼睛不好的婆母要养活。
乔母从过门后,日子就过得紧巴巴。
虽然不知道焦娇这样的娇娇女,为啥非要嫁给他们家振邦。
但,过门后,焦娇非但没像在娘家时那般好吃懒做,反而贤惠得例外忙活,乔母欣慰的同时,也不禁生出一丝得意——
我家振邦就是有本事!
没花一分彩礼,也不必盖新房,就娶到了大队长家的闺女。
儿媳妇出身好、家里条件高也就算了,还这么乖巧、听话。
哎呀,乔母靠着儿媳妇,总算过上了甩手掌柜的舒坦日子啊。
而人呢,就是这样,不管当初的时候,怎么小心翼翼、感激感恩,只要时间久了,就会习以为常。
而曾经自己担心,或是感动的东西,也不再在意。
这不,在外面口沫横飞的吹了半天的牛,回到家里,乔母看到私下里黑漆漆,灶房里更是冷锅冷灶,顿时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当然,她不是恶婆婆,不会不问青皂白就责骂儿媳妇。
但,心里不高兴也是真的:要是有事,或是身体不舒服,你直接说啊,那样我就不会跑出去跟人扯闲篇了。
现在好了,上学的儿子、女儿陆续回来,上工的丈夫也从村头抽完烟回来,一家人都饿得要命,却连口晚饭都没有。
“就是啊,哥,嫂子一天天的在家,也不用她下地,更不用她赚钱,她咋连个饭都不做?”
乔小妹也回来了,她去邻居家做作业。
没办法,村子里没有通电,乔家又是低矮窄仄的小房子,不像人家隔壁,五间大瓦房,宽敞明亮,坐在堂屋里写作业,别提多方便了。
而且人家家里还有玻璃罩的煤油灯,虽然光线也不是很亮,可到底比他们乔家弄上一节蜡烛反复使用要好得多啊。
乔小妹为了能去隔壁家“借光”,还要帮小伙伴讲解作业。
她自己学习就很累了,再加上当“家教”,早就累的饥肠辘辘。
原以为,回到家,她能像往常一样,吃上热汤热饭。
他们家大嫂,可是村子里有名的贤惠人儿,家务事不但不让婆母操心,也不会指使小叔子、小姑子。
嫂子的手也特别巧,同样都是玉米面、噎人的地瓜,咸得发齁的咸菜疙瘩,她就是能够做得更加美味。
乔小妹跟乔母一样,过了一年多进门就有饭吃的日子,都已经习惯了。
心里想着“终于回家吃饭了”,进门却发现,堂屋的桌子上啥也没有,而爸妈、大哥、二哥全都站在那儿发愣!
刚刚回家、同样心里不爽的乔父,倒没有说出来,他直接蹲在房门边,抽出烟袋,又重新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
也是,他一个做公公的,怎么好直接跟儿媳妇说话?
没规矩的人家才会那样,而他们乔家,现在虽然落魄了,但祖上也是真正的大户人家啊。
何甜甜睡了一下午,彻底将神魂跟身体融合。
她也接收了原主、前任撰稿人的所有记忆。
不得不说,前任撰稿人也是倒霉,因为在她穿来之前,原主就“重生”了。
所以,死活跟未婚夫退婚,并且没皮没脸的赖上乔振邦的人,并不是前任撰稿人,而是原主。
更让人无语的是,原主成功嫁入乔家后,心里想着要好好表现,彻底将首富前夫、教授小叔子、医生小姑子的心都拢住。
但,原主骨子里就不是勤快、懂事的人。
道理她懂,她更知道命运的走向,可她实在做不来贤妻良母啊。
就算是装,原主都装不下去,把乔家闹得鸡飞狗跳。
乔振邦又气又恨——你特么这么嫌弃我们乔家,之前为什么非要嫁过来?
嫁进门来,却又各种折腾,你、你特么到底是喜欢我,还是想戏弄我?
男主怒了,直接要跟原主闹离婚。
原主自然舍不得放掉一个未来的首富,慌忙去表现,结果,在河里洗衣服的时候,竟意外掉进水里淹死了。
前任撰稿人就是这个时候穿来的。
何甜甜:……
唉,忽然发现,遭遇极品原主、面对各种苦逼烂摊子的人,原来不止她何甜甜一个啊。
过去何甜甜知道有其他的撰稿人,但,这般亲身经历,还是头一遭呢。
而且,何甜甜也能理解前任撰稿人为什么会极力表现。像个娘道文女主般把婆家上下伺候得舒舒坦坦。
开局太烂了,她如果不努力挽回,任务就失败了呢。
但这位撰稿人的运气太差,成功赢得了丈夫以及婆家人的心,剧情已经补全了99%,就差最后生个孩子,然后迎来一家圆满的大结局。
却又忽然遇到了男主觉醒,啧啧,何甜甜都忍不住要给前任掬一把同情的泪。
不过,同情归同情,何甜甜却并不十分赞同前任撰稿人的做法。
何甜甜觉得,前任做得有些过了。
想要好好表现,这没问题,但,不能太过大包大揽。
这样,很容易让人觉得“理所当然”。
何甜甜可不是无的放矢哟,她站在房门口,看着堂屋里乔家众人的反应。
这才一顿饭没做,乔家上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跑去看看“焦娇”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反而都在抱怨自己回家却没有热汤热饭!
“小妹,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也不用我赚钱’?”
何甜甜双手抱胸,脸上写满了斤斤计较,一双眼睛上下打量了乔小妹一番,凉凉的说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小妹你身上穿的这件的确良褂子,还是用我陪嫁的布料做的!”
“还有啊,家里也没个进项,却能三五天吃一回荤腥,你真以为那些鱼啊、肉啊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原主因为退婚、坚持要嫁给乔振邦的事儿,跟娘家闹翻了。
但她到底是父母捧在手心养了十几年的宝贝疙瘩,而真心疼爱儿女的父母也不会真的不管孩子。
焦父嘴上说“就当我们没有这个女儿”,暗地里却还是让老伴儿给焦娇准备了一份丰厚的嫁妆。
别人家,能够把彩礼拿出一小部分陪送给女儿,就已经能够让人称赞一句“厚道,爱孩子”。
而焦家呢,一分钱彩礼没收到,却还要倒过来陪送好大一份嫁妆。
村子里的人,碍于焦父是大队长,不敢明着笑话。
但暗地里,焦家俨然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原主不管这些,带着嫁妆风风光光的嫁给了未来的首富。
她真是被父母宠坏了,为了拉拢乔家人,她大方的把自己的嫁妆拿出来。
布料给了婆婆和小姑子,陪嫁钱用来贴补家用。
但她真的是个极品,明明是掏钱的人,却总能弄得讨人嫌。M.biQUpai.coM
前任撰稿人穿来后,面对的是一个非常差的开局,为了完成任务,她也继续维持原主“大方”的冤大头人设。
另外,为了收拾残局,她还要展现自己精湛的厨艺。
可厨艺这种东西,真的需要食材。
没油没盐没调料没食材,厨神来了也发愁。
前任撰稿人便自己去山里找食材,菌菇、野菜,野生的调味料,还有一些野兔、野鸟之类的小型猎物。
她会武功,也有系统外挂,所以,每次进山都能满载而归。
乔家的生活质量顿时得到了质的提升。
也慢慢养大了乔家人的胃口。
前任撰稿人太过包容,也纵得乔家上下都得了“选择性失忆症”——穿着人家送的布料,吃着人家搞来的肉,却还大言不惭的说什么“不赚钱”?
真当“焦娇”是没有工作的全职主妇?
“娇娇,你、你这是怎么了?你小妹年纪小,不懂事,随口说了几句,你、你怎么还计较起来?”
乔母愣了一下,似乎一时不能接受自家向来好说话的儿媳妇,忽然变成了刺猬。
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赶忙上前来打圆场,“都是一家人,不要分得这么清!”
何甜甜却冷笑一声,“一家人?妈,如果小妹应该放学回家,可她却没有回来,你会怎么做?”
“是担心她这么晚不回家,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还是怪她怎么这么调皮,放了学都不知道回家?!”
如果真是一家人,会把彼此往好处想,并且担心对方的安危。
就像今天,每天都准时做饭的贤惠儿媳妇,忽然没有做晚饭。
如果乔家上下,真把儿媳妇当成一家人,第一个反应不该是:儿媳妇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无缘无故的,她不会不做饭啊。
哎呀,孩子莫不是生病了?
还是出了什么意外?
结果呢,乔家从乔父到乔小妹,没有一个人担心“焦娇”,反而都在责怪她居然偷懒、不做饭,害得一家人都饿肚子。
何甜甜目光扫视全场,看到乔母被怼得无话可说,乔父继续蹲在一旁抽烟佯做跟自己无关,乔二弟脸上倒是闪过一抹深思与尴尬,乔小妹却仍是一脸的不忿。
至于乔振邦……咳咳,何甜甜直接忽略不计。
亲眼目睹这家人的反应,何甜甜忽然意识到,其实就算男主没有觉醒,前任撰稿人也未必能够成功。
她表现得太好了,简直把一家人都当成婴儿般照顾。
乔家上下根本无需继续奋斗,就能过着吃饱穿暖的生活。
男主完全没有奋斗的必要啊。
没看到这都过去一年多了,男主也没有一丝想要上进的意思?
是,乔家成分不好,男主根本没法正经的工作。
但不管什么时候,人只要想养家,想让家人过得更好,总会想出办法。
前任撰稿人在没有穿来之前,男主表面胡混,暗地里也会做一些倒卖的事儿。
可自打焦娇进了门,拿出嫁妆来贴补,男主似乎就、就又变成游手好闲的混子模样。
更不用说随后又有个堪称完美的贤妻撰稿人,在她的供养下,慢说一个男主,乔家上下似乎都被宠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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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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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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