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有个男主亲戚(八)(1 / 1)

叶晨怕何甜甜留在洗车店会再闯祸,所以当叶父提出,要给侄子重新找个工作的时候,叶晨一百个赞成。

他甚至还主动自掏腰包,给何甜甜置办了一身像样的行头,以便让她能够在面试的时候,顺利通过。

还别说,男主的眼光就是不一样。

没有给何甜甜选什么西装,而是配了一套通勤的常服。

看着有些正式,却又不会像个销售员那般死板。

日常穿,上班穿,都很合适。

“何天”的超高颜值,也因为一套得体的衣服烘托,直接增长了好几个度。

何甜甜还在叶晨的建议下,将一头烫染得像一堆枯草的头发剪掉了。

板寸儿,却又不像服刑的犯人,而是露出了原主饱满的额头,清清爽爽、利利索索,整个人都透着精气神儿。

配合何甜甜清朗的气质,愈发显得小伙子帅气、年轻。

叶母看了连连点头,“好、好,小天这模样啊,是真英俊啊。就跟你爸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何甜甜:……姑,您这话说得略亏心啊。

因为她记得很清楚,原主这张脸,其实更像亲妈。

只不过,亲妈不靠谱,而姑姑又是真心疼爱,何甜甜觉得像亲爸就像亲爸吧。

反正她穿越的这具身体,确实是何家的种儿。

虽然眉眼嘴巴什么的,跟亲妈有七八分相似,但在身高上,还是遗传了亲爸,对吧?

何甜甜不怎么确定的想着。

面对叶母的夸奖,何甜甜非但没有谦虚,反而大言不惭的说:“我可是咱们老何家的人,长得肯定不差。尤其是这个头儿,肯定像我爸!”新笔趣阁

“对、对对!咱们老何家是出了名的个儿高!我都算矮的了,你爸足足有185呢。”

何甜甜的话挠到了叶母的痒处,她笑得十分得意,还拿自己的亲弟弟做例子。

说实话,叶母的个头确实不算高,只有162。

叶父也是个中等身材,所以直接造成了一个结果——男主叶晨的个头只有175,并没有突破180。

不能说缺点吧,但着实有些影响男主高大英俊的形象啊。

当然,早期的男频男主相貌都不出众,因为要让读者有代入感。

毕竟现实中,高大帅气的男生还是少数,人数众多的则是家世普通、学业普通、样貌也普通的普通人。

何甜甜顶着182的大高个儿,穿着得体的新衣服,乖乖的跟着叶父去面试。

与叶父关系不错的主管,一看何甜甜这卖相,顿时满意的点点头。

不说学历,单是这孩子的个头模样就能过关啊。

而且吧,保安而已,只是让人在外面帮客人停个车,充当个门面,也不用太高的学历。

很多时候,学历真的不是必须的,一张脸似乎更加重要。

何甜甜顺利通过面试,并且得到了让她第二天就能去上班的通知。

叶父很是高兴,不停的跟主管道谢。

“姑父,还是您的关系够硬。像我这样只有初中学历的人,在人家那么高档的会所里,当个保安都不够格啊!”

何甜甜和叶父离开了会所,路上,何甜甜非常感激的说:“我刚刚在停车场等您的时候,还特意打听了一下,据说人家这个会所的保安,不是退伍兵,就是大学生呢。”

叶父被老婆的侄子夸得心花怒放,嘴上却还要谦虚两句:“哎呀,我和老冯关系好是一回事儿,主要也是你长得好!”

这话,叶父也不都是谦虚,而是事实。

叶父心里很清楚,如果不是“何天”个头高、长得帅,就算有他的关系,估计也要好一阵磨。

老冯或许能帮他,但肯定不会像今天这么顺利。

人家几乎是一眼就相中了“何天”啊,根本就没问什么学历、工作经验。

事实虽然是这样,但叶父也觉得,自己确实给何天走了关系。

不过,令人欣喜的还是何天懂得感恩,知道念他这个姑父的好儿。

嘿嘿,这趟总算没有白忙活。

叶父暗自乐着,看“何天”这个便宜侄子也似乎更加顺眼了。

回到家,自然又是一番庆贺,全家人难得去外面吃了顿饭。

看着一家和睦,再看看儿子和侄子又恢复了“哥俩好”的关系,叶母十分欣慰。

第二天,一大早,叶母就把何甜甜叫了起来。

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早餐,叶母一边含笑看着侄子吃饭,一边不住的嘱咐:“天天啊,咱们去了单位,要好好工作哈!”

“听主管的话,跟同事也要好好相处。”

“不过,也不能太软弱,别人要是欺负咱,咱也不能忍着。”

“虽然咱们的学历低了些,可咱其他的条件都不差啊。更不用说,还有你冯叔呢!”

“天天,我给你说啊……”

叶母仿佛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似的,絮絮叨叨,怎么都不会放心。

那唠叨的模样,颇有唐僧念经的架势。

别说外人了,就是孝顺亲妈的叶晨都有些受不了。

不过,叶晨此刻却有些诧异——

咦?我妈这么唠叨,作为被唠叨的人,“何天”居然半点都没有不耐烦?

要知道,过去的何天虽然会哄人,但耐心并不多。

有时候一看叶母要开口,他就赶忙找个理由直接跑路。

哪里会像现在这般,非但没有溜之大吉,反而不住的点头,仿佛非常认同叶母的说法。

最后,叶母自己都发现自己太能唠叨了,不好意思的说了句:“小天,不嫌姑姑太絮叨吧?”

“当然不嫌弃!姑姑是为了我好!”都不用叶母自己说出“我是为你好”的话,何甜甜就先自己说了出来。

白净英俊的面庞上,写满了认真与诚挚,眼底带着隐隐的感动:“姑,要是外人,人家才不稀得说我呢!”

“不瞒您说,姑,我以前看到我妈絮叨弟弟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羡慕——”

说到这里,何甜甜故意抽噎了一下,仿佛被曾经的过往刺激到了。

“哎呀,你妈她、她是犯糊涂了,偏心偏得没了边儿!”

叶母看到何甜甜这幅受伤的小模样,那叫一个心疼,恨不能伸手把侄子抱进自己怀里。

嘴上更是不住的说到,“哼,咱们天天这么好的孩子,她都不知道珍惜,以后啊,有她后悔的时候!”

“天天,别担心,你亲妈偏心、犯糊涂,你姑可不傻。以后啊,姑和姑父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你既然不嫌我唠叨,那我就经常说给你听!对了,天天,中午的时候,要是单位的饭菜不好,咱就回家,姑给你做好吃的……”

叶母一脸慈爱,看向何甜甜的目光,温柔得仿佛都能化开一般。

亲眼看着自己的亲妈跟表弟一副“母慈子孝”的美好画面,叶晨直接麻木了。

幸好他心胸宽广,也过了叛逆的年纪,否则,就、就眼前这一幕,都能让他有理由嫉妒、排斥“何天”!

在叶母的关爱下,在叶晨复杂的目光中,何甜甜踏出了家门,开始了正式上班。

在会所当保安,工作其实并不重。

何甜甜既不需要帮客人泊车,也不需要负责维持治安,他只需穿着会所配发的红色制服,顶着一张帅脸站在大堂充当门面即可。

“咦?你们这儿什么时候来了个小帅哥啊!”

“啧啧,这小模样,长得还挺帅!”

“不是帅,而是精致,瞧瞧人家那皮肤,啥也没涂,居然比我每年花几十万保养的皮肤还好!”

“小帅哥儿,你这皮肤是怎么保养的啊?”

上班第一天,何甜甜就碰到了几个热情的小姐姐。

真字面意义上的小姐姐,即这几位的年龄都比较大。

当然,你要愿意叫人家是“富婆”,也符合现实情况。

这些人看到何甜甜的时候,起初还是凑在一边小声议论。

议论得多了,便有人走到何甜甜面前,笑着询问她保养皮肤的秘籍。

何甜甜笑得一脸乖巧,客气的回答:“小姐姐,我一个大男人哪里知道什么保养皮肤啊,就是用清水洗脸,天冷的时候就涂个大宝!”

何甜甜没有凡尔赛,她确实是这样做的。

因为原主就是这种习惯,何甜甜本着不崩人设的原则,也没有进行太大的改变。

“大宝?哈哈,这年头了,还有人用大宝啊!”

“大宝明天见,大宝天天见!好哇,你个小家伙,也敢调戏姐姐们了!”

几个女人对着何甜甜嘻嘻哈哈、说说笑笑。

何甜甜:……我什么时候挑衅你了?是你自己太能脑补。

我就说了个大宝,你却扯出这么多闲篇。

啧啧,果然啊,有钱人就是太无聊!

何甜甜有点儿“仇富”的在心底里暗暗吐槽。

不过,当几个富婆准备询问她联系方式的时候,何甜甜眼睛忽然一亮。

“几位小姐姐,请稍等哈!”

何甜甜随意的说了一句,便匆匆跑去门口。

“怎么跑了?这是看到熟人了?还是被咱们吓跑了?”

几位富婆看着何甜甜飞快跑走的背影有些好奇。

原本只是看着小保安长得不错,颇有点儿小明星、小鲜肉的模样,她们便过来调戏几句。

开个玩笑,并不当真。

但此刻,见到何甜甜这幅模样,几个女人反倒有了兴趣。

“哎,等等,外头那个从保时捷上下来的年轻人看着有些眼熟啊。”

“好、好像是苏家的太子爷!”

“那个苏家?”

“对,就是那个苏家。哟呵,真没看出来,这个新来的小保安居然抱上了苏家太子爷的大腿!”

亲眼目睹何甜甜跟苏文渊相谈甚欢,几个女人也都没了继续调戏小帅哥的心思。

她们按照往日的习惯,进入会所,进行各自约定的服务。

“文渊哥,这么巧啊,你也来这里玩儿啊?”何甜甜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穿了一身保安制服,却被熟人当场碰到而感到自卑、尴尬。

她积极的跟苏文渊打招呼,态度十分亲近。

“何天?你、你来这里工作?”苏文渊有些意外。

那天从深蓝酒吧分手后,苏文渊就再也没有见过何天。

随后,叶晨亲自跑来找他道歉,“文渊,真是对不住,你、你那天送去我家保养的迈巴赫,被我弟偷偷开出去了!”

“虽然没有出什么事儿,但这件事本身就是不对。”

“……我弟没有读过什么书,从小也疏于管教,所以性子有些、有些跳脱。”

“他本质还是好的,就是年轻,有点儿虚荣心……要不,这样吧,我为你免费洗车、保养,一年期限,就、就当我们家对你的补偿!”

听完好友不好意思的解释,苏文渊起初心里也有些不舒服。

他倒不是在乎一辆车,而是觉得,如果好友的亲戚想开豪车过过瘾,可以事前跟他说一声。

他不是小气的人,也很在乎叶晨这个好朋友。

但不告而取,这种行为着实让人反感。

紧接着,看到了叶晨诚挚道歉、激励补偿的姿态,苏文渊心里的不快瞬间消失了。

不愧是叶晨,永远这么光明磊落、恩怨分明。

犯了错,哪怕苏文渊可能不知道,他也会主动道歉,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苏文渊根本不在乎什么免费一年洗车保养,如果可以,他连那辆价值一千多万的迈巴赫都能直接送给叶晨。

他在意的,一直都是叶晨的态度。

好一个叶晨,果然是把自己当成在真正的好朋友,没有掺杂任何东西。

这对好友的友情又一次得到了加固,而因着叶晨的一番话,苏文渊心中对“何天”也有了些不好的感觉。

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看到自己这般热情、有礼貌,苏文渊也不好直接甩脸子。

哪怕是看在叶晨的面子上呢。

“对啊,我姑父给我找的工作,今天第一天上班,感觉特别好呢!”

何甜甜兴奋的说道,提到姑父的时候,她语气中难掩尊敬与感激。

不错,还知道感恩!

苏文渊和叶晨是好友,当然知道何甜甜口中的“姑父”就是叶晨的亲爸。

因为和叶晨关系好,苏文渊对叶父那个老好人观感也不错。

见何甜甜还能分清好赖,苏文渊对她的印象好了一些。

“那就好好干!行了,我跟朋友约好了,我进去了!”苏文渊矜持的点点头,没有跟何甜甜继续谈下去的意思。

“哎,好,文渊哥,你快进去吧,我去值班,就不打扰您了!”

何甜甜仿佛没有感受到苏文渊的冷淡,继续亲热的跟人家寒暄。

目送苏文渊一行人进了会所的电梯,直接上了三楼,何甜甜脸上露出了探究的神情——

三楼?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这间会所的三楼有个射击场。

不但有射击还有射箭,而上次在深蓝酒吧的时候,苏文渊曾经提到过,他最近这段时间正在玩儿射箭,还说要跟某个人进行一场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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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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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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