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锦毛鼠妖(1 / 1)

我比天高 银色纪念币 12708 字 7个月前

背影图一事水落石出,

白浩收起了玩笑神情,认真的对方觉说:“今年秋闱便在眼前不远,子明你且好生准备,正巧,我恩师升了省学政,是本次主考,到时我写一份书信与你带去,请恩师点拨关照一二。”

薛氏掩嘴轻笑:“你那座师,向来最是古板谨慎,半步路也不肯走错行差的,哪里会卖人情开后门。”

白浩却道:“话不是这么说,子明之才,何用后门人情?只是科考之事,上涉朝堂,下关系个人前途,中间还牵连着官场,其中复杂之处一言难尽,有人照应,总是好的,最少不吃闷亏。”

“那好,到时候便劳烦沛然兄了。”

方觉点点头,既然有门路,走走当然更健康,没必要假清高拒绝。

更重要的是,白浩的座师,是曾经看见过‘道门’的人,对于修道一事的理解,远超白浩,有机会和这样的人交流,或许能有一些收获。

又聊了几句,方觉就准备起身告辞。

这位小嫂子几次开口,一颦一笑,目光流转,看的他心神激荡,居然有些躁动起来,再聊下去,产生些别的旖旎念头,未免坏了兄弟情义,

“贤弟稍候。”白浩手微微一抬,示意不急,问道:“这幅背影图,可否先留在我这里?”

“沛然兄喜欢,拿去便是。那日坏了熬鹰图,我这心里至今还是十分不安。”方觉道。

“不不不,不是这个意思。”白浩连连摆手,笑道:“这幅画虽好,对于我却是无大用,不过,说不定能拿它给你换一个好东西来!”

“什么好东西?”方觉好奇问。

白浩神神秘秘的说道:“且容我卖个关子,贤弟且安心等着,若是换不来,这画还贤弟。”

薛氏眼神微微一闪,似乎猜到了几分,“你这人,自家兄弟还卖关子。”

方觉心里又是一痒,赶紧起身抱拳告辞:“那好,我就静候兄长佳音了。”

“好,那娘子你且安坐,我去送送子明。”白浩起身跟出去。

片刻之后,送走了方觉,白浩回到书房,

“娘子,今日品画,亏得有你,才真相大白,辛苦你了,为夫这里向你道谢啦。”

“堂堂一县父母,背后却好没个正行,尽拿我开心打趣儿,也不怕被人笑话了。”

薛氏假嗔了白浩一眼,然后问:“子明走了?”

“走了,对了我还想问你呢,你堂妹许了人没有?”白浩闲聊家常问道。

薛氏冰雪聪明的一个女人,自然晓得自家丈夫是什么意思,笑道:“休看平日里蘅妹柔柔弱弱,其实外柔内刚,一家子姊妹中,就属她最是有主见、心气高的,婚姻大事,只怕我伯父伯母都不能全权做主。”

顿了顿,又道:“再说了,子明二十不到,身上只有个秀才功名,此时说这些,太早了些。”

“也是,我随口一提罢了。娘子今日疲了吧,不如早些安置。”白浩道。

薛氏柔声道:“夫君说得是。”

“嗯,我有夫人相伴,比神仙还快活。可怜子明孤身一人,这日子过得想必没什么滋味。”白浩随口说

薛氏一翻眼皮,没好气的瞪了自家相公一眼,

然后,无奈的叹了口气。

“夫人何故叹气?”白浩不解,还有些紧张的问:“莫非累着了?”

“相公平日从不让我操劳,偶尔看看画,哪里就能累着了?”

薛氏搂住他的胳膊,抿嘴轻笑:“只是家里有只呆鹅,总是笨笨的,难免让人心急。”

“鹅?后院那鹅?我看蛮伶俐的嘛,那日还追着我咬呢……”

……

……

夜深,人静,

古代人没有什么夜生活,郭东这样偏远的小县更是如此,晚上八九点,戍时还没过完,就已经黑灯瞎火,大部分百姓进入了睡眠之中。

白天闹哄哄的坟地,也变得静悄悄。

悉悉索索……

索索悉悉……

嗤嗤……

在已经成废墟的白毛姥姥庙大洞底下,泥土滚翻,涌起一个土包。

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地下冒出来,

它先是警惕的朝四周瞧了瞧,确定周围没人,才完全钻出地面。

原来是一只圆滚滚的山竹鼠,

浑身皮毛柔光顺滑,居然是纯色的,只有额头中间,有一小撮银白色的毛,圆溜溜的小眼睛转动之间,显得颇为灵动。

它出现之后,左瞅右看了一番,确认周围没有人,才一声不吭的在洞中趴着,望着空中一轮明月,发起呆来。

眼神之中,竟然流出了一抹哀伤,

就像坚守了好几年的钉子户,出门买了包烟,回家一看,房子已经被强拆了,只能无奈的坐在废墟中,点了一支烟,望月长叹;

又像是交不起房租的北漂,在外送了一天外卖,半夜累成狗回家,却见大门换了锁,行李被房东丢出门外。

月下独坐,感叹人生艰难。

淅淅索索……吭哧……吭哧……

竹鼠身后的林子里响起动静,一头黑皮野猪,晃晃悠悠的拱开了树丛,露出身形来。

在山林之中,野猪是最令人头疼的存在,力大无穷,皮糙肉厚,一身坚硬的皮毛,根本不怕普通的弓箭砍刀,发起疯来,连百兽之王老虎都不敢轻锐其锋。

老猎人进山,宁可遇上猛虎,都不愿遇野猪。

可是,看到这只小小的竹鼠,大摇大摆出现的野猪,猛地一惊,两只圆溜溜的小眼睛猛地睁大到了极点,连忙刹停脚步,

小心翼翼的扭着屁股,一点点朝身后的林子里退。

竹鼠回头看了它一眼,

一道白光闪过,越上野猪的背后,一爪子抓下去。

坚硬堪比铁皮的野猪皮,在竹鼠的几根秀气的小爪子之前,脆弱的如同一张纸,噗嗤一声闷响就被抓穿了,

野猪痛的三魂出窍七魄离体,发出凄凉悲惨的叫声,却不敢有任何的反抗,连逃都不敢逃了,

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任由竹鼠坐在它后背上,抓起一大块血肉模糊的猪肉吞噬。

一连抓了两大块肉吃,野猪的后背出现了一个大洞,连骨头内脏都露了出来,山竹鼠这才满意的打了个饱嗝,小爪子揉揉已经撑起来的肚皮,从野猪背上跃开。

野猪如蒙大赦,赶紧四脚并用,拖着重伤的身子,血淋淋的逃走了,也不晓得能不能活得成,

如果上天再给它一次机会,只怕再也不敢半夜出门瞎溜达。

谁他妈能想到半夜出门吃个宵夜,能遇到妖怪呢!

吃完了带血的生肉,竹鼠原本清澈的眼中,一点点的泛起红光来,

转眼间,凶光大盛。

曾经有前辈教导它,妖类天生浑浑噩噩,有幸开启灵已然极为艰难,之后,更有重重劫难,需多做功德食香火,处处小心翼翼,才能保长久,

可是那位前辈,做了这许多功德、吃了那么多香火,最后还不是逃不过生死?

为了求个长久,它往日连这血食,都不敢多吃,今日撒开性子,几块带血大肉下肚,唤起了心中野性。

血食的滋味,实在胜过香火太多!

鼠生苦短,成妖已是不易,既然终究逃不过生死,那还守什么戒,行什么善,积什么德!

不如怎么痛快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