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忘寿记得申沐湖曾经听过胡悟和齐菲私底下的对话。
当时齐菲正在表达自己对陈奕的恐惧,显得十分娇弱。
胡悟毫不犹豫的揭穿了她,当时就说了一句“你真以为自己是白雪公主啊!”
姬忘寿当时只觉得这是学校里给她起的外号。
齐菲的皮肤的确白的像雪,而且从见到她开始一直都见她穿白色的衣服,还有普通人看来公主一样的家世,同学们会给她起一个“白雪公主”这样的称号并不奇怪。
可是姬忘寿突然有了一个独特的想法。
通天塔的人都有一个独立的代号。
陈奕的代号就是“赤龙童子”。
“赤龙童子”和“白雪公主”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杨迦马上就给了她答案,那的确是学校里也在传的,属于齐菲的外号。
虽然杨迦用她所调查的信息让姬忘寿的想法初步落空,但这个想法自此就留在了众人的心里。
杨迦目前所说的内容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杨迦一向喜欢卖关子,和之前的胡悟一样,她肯定是把最重要的隐藏信息放到最后说。
“除了以上这些内容,我们还发现了一段特别的信息,而且算得上是一段轶闻了!”
果不其然,接下来才是应该注意的故事。
所谓轶闻,就是世人不大知道的,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记载的故事。
这种故事一般都是有意思的事情,是很多人喜闻乐见的趣闻。
于是“轶闻”使用的时候后面一般都会加一个“趣事”。
所以接下来的,其实是一段属于齐菲的“趣事”!
之前杨迦提到过,齐菲的成绩很一般,也就是中游的水平,一点儿也不出彩,但是有一科除外。
音乐。
齐菲的音乐成绩很好,她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只有音乐课的成绩一直都是第一名,还拿过中小学生歌唱比赛的第一名。
她的音乐天赋不仅展现在歌唱上面,她还擅长各种乐器,曾经在初中和高中的各种舞台上表演过。
她有天赋,家里又有钱,长相又不错。
那时大家都认为她将来会走上音乐家或者歌手这条路,当一个音乐方面的明星。
不过自从上了高二,她就完全收敛起音乐天赋,专心学业,就算学业并没有多大起色。
后来她还在高一下学期转了一次学。
这样两年下来就很少有人知道她的音乐天赋了。
讲到这里,姜夏和姬忘寿回忆了一下,的确没有发现齐菲对音乐有什么特别的表现,当然他们相处之日也只有一天,看不出来也没什么。
她姐姐就找了个玩音乐的,滕长天年轻的时候也玩音乐,没道理不支持齐菲也玩音乐。
总之这么好的条件却被完全放弃了,这不合常理,里面一定会有一些隐情!
于是杨迦着重的调查了齐菲高一上学期这一个关键的节点。
本来杨迦发现齐菲高一上学期除了期末的时候成绩下滑了一些之外,她在学校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直到她详细的调查了所有教过课的音乐老师。
齐菲高中一共只有三个音乐老师,负责齐菲他们班的音乐老师名字叫做孟环,是个四十多岁的女老师。
这个老师姓孟,不由得让杨迦引起了一番联想。
于是更加深入的查了查这个老师。
最后的结果如她所料,孟环是孟洛峡的表姑,虽然不是直系,但也是八杆子打的着的亲戚。
最重要的是,孟环有一次病了,恰好另外两个老师都有事情不在,于是孟环就推荐了当时还郁郁不得志的孟洛峡当了两天代课老师。
大概她也是想给自己的这个表侄儿找点正事做。
学校一开始并不同意,不过反正音乐课也没有人重视,也不好薄了老员工的面子也就同意了。
孟洛峡代了两天的课,其中有一节课就是齐菲他们班的课。
按照齐菲的天赋和孟洛峡的才能,两个人很可能都对对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大概这个时候两个人就互相认识了吧!
杨迦立刻联想到滕秋水认识孟洛峡差不多也是那个时候!
一个狗血的故事马上就在她的脑海中浮现。
虽然杨迦在心里好笑,觉得自己是受了她姜大哥的影响,会编狗血的故事了。
然而她还是为了验证这个狗血的故事,开始调查孟洛峡那段时间的信息。
这一查不要紧,剧情马上就想狗血的方向狂奔不止!
那段时间孟洛峡过得很窘迫,他一直在坚持自己的音乐梦,甚至还自己组织了一个小乐队,偶尔会组织一些地下演唱会,演唱他写的歌。
不过他的名气不大,又没有赞助,成员水平也参差不齐,所以举办地下演唱会经常会搞的入不敷出。
姜夏此时出声打断了杨迦的话。
“不对啊,地下音乐我多少也了解一点儿,那里一般都是摇滚和嘻哈的场子,孟洛峡的音乐是高雅古典音乐和部分先锋国风音乐的风格,这两者根本就不搭啊……”
“这一点我也不知道,但是情报是不会骗人的。那时候孟洛峡的确组了一个乐队,好像是玩儿摇滚的,名字叫做。”
……
“好挫的名字……”姬忘寿忍不住吐槽。
“实际上孟洛峡最近几年利用资源培养了一个摇滚组合,只不过还没有出道。”
“那这个组合叫什么名字?”姜夏忍不住问。
“好像叫二踢脚……”
“二踢脚……”
姜夏不好说什么,孟洛峡算是近几年来他比较喜欢的偶像之一。
他尽管不愿意相信,但连乐队的名字都有了,可能孟洛峡刚开始可能真是个摇滚青年!
那他后来为什么又研究古典音乐和先锋国风音乐啊?
难道是对现实的妥协?
仔细想想,高雅古典音乐可以轻松融入上流社会;先锋国风音乐正是当红,可以赚取名声和财富。
从孟洛峡现在的表现来看,他的才气足以支撑他在各个曲风中左右横跳,但是摇滚才是他的最爱,“二踢脚”就是他不忘初心的证据。
就是名字起的……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