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问也没问什么实质忄生的东西,拘留似乎也算不太上,反正,一晃两日,没了。
第三日,将近中午,警察叔叔来了,站在我面前,问:
“那几个人,是不是你杀的?”
我点头,没错。
这么简单的问法,我没有空子可钻,也没有否认的必要。[
警察叔叔也很干脆,指指他身后的警察叔叔,说:
“你跟他走,去看守所。”
我皱眉,嘛意思这是?看守所,也不是没去过,但问题是,我
啥也没问不是,啥也没定不是,啥也不知道不是,就去看守所啊?
幸好还不是去监狱,狭义上还不算坐牢。
至于广义上,就不好说了,大概有人会这么说。
走了二步,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停下来问那年龄稍大的警察叔叔:
“为啥子呢?”
警察叔叔大手一挥,拍了自己一巴掌,说:
“案子正在审理,大概还得些时候。你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具体结果要等法院判处。”
皱眉,我还要过法院一关,那就犯罪喽?
虽然成心想杀人在先,但感觉还是不大好。
想了想,我说:
“张敏张捷呢?这自卫就这么给判了呀?”
“啪!”
警察叔叔又打了自己一巴掌,点头说:
“她们录完口供就走了。你么,不一样。人是你杀的,这事儿还得进一步调查。那什么,这事儿,你律师会全权负责的。你只管走。”
我眉头,已经拧成一个疙瘩了,啥事儿呀这是。
还好张敏张捷走了,问题是,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去坐牢(统称,广义说法,不想承认也没办法),我律师?哪根葱,我问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眼睛瞪得so亮,没有照见我心底的黑暗,确实不知情,说:
“你代理律师啊,雍和大律师,你不知道?忘了?有他替你打这官司,放心好了,只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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