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所在的山区十分偏远,据说以前都没马路,近几年才修了一条坑坑洼洼的马路,勉强能通车。
山里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走出过大山,好多年轻人都不识字,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十几年前当地政府给他们修了路,还办了所小学。
可老师却成了这所小学最大的难题,没有老师愿意来这种穷地方工作,没电没水,山上穷得叮当响,而且教学任务极重,一个老师要都好几个班级,谁吃得消!
这几年条件改善了许多,有一些城市的年轻大学生,会自愿过来教孩子们,不过好多年轻人来之前都信心十足,来了后没几天就被艰苦的条件吓跑了,能留下来的少之又少。
格蕾丝算是坚持时间最长的一位了。
还有便是打电话的那位年轻男人,名叫夏一彬,是从大山走出去的大学生,上大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山村孩子的现状,所以他大学一毕业后,就主动回了家乡教书。
欢颜也不知道格蕾丝的具体地址,一路上问过去,终于在大半夜找到了地方,两人颠得脸都发青了。
路况实在太差了,幸好她们租的是越野车,普通的车子根本开不进来。
村口黑灯瞎火的,连个鬼都看不见,欢颜和上官燕在路口研究了会儿,决定把车停在村口,徒步进村。
没办法,村里根本没路,连摩托车都骑不进去,只能徒步。
她们摸到了村口最近的人家,也顾不上礼貌了,敲门吵醒了主人家,当主人家听说欢颜她们是格蕾丝的朋友,立刻便开了门,虽然睡眼惺松,可却十分热情。
“找不到,晚上太危险,不敢上山找……”
主人家是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不大会说普通话,乡音很重,欢颜连蒙带猜才能听懂一些,她让主人家带着去找夏一彬。
幸好这男人能听懂普通话,他穿好衣服,提着马灯,便深一脚浅一脚的,带着她们爬山越岭的。
是真的爬山越岭,夏一彬住在学校里,学校则建造在一个山坡上,离村庄有好几里地山路。
这个村庄的孩子还算是幸福的,因为只有几里地,有些上学的孩子,每天来回就是好几十里山路,真正的跋山涉水,天不亮就出发,天黑了才能到家,千辛万苦只为了上学。
真应该让大城市里的那些厌学的孩子们,来这边体验一下,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欢颜拿出了手电筒,比马灯亮多了,山路虽然崎岖,但难不倒她和上官燕,半小时后便到了学校,孤零零地屹立在半山腰,学校里住了校长一家子和夏一彬。
夏一彬也睡了,看见欢颜她们十分意外,没想到上午打了电话,晚上就从京城赶了过来,这样的友情真让人羡慕。
欢颜让夏一彬带着去格蕾丝出事的地方,她和上官燕打算连夜寻找。
离格蕾丝出事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天,争分夺秒,拖不起了,迟一分都有可能救不回格蕾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