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临星,临水照星
抬头望望天色,的确已经不早了,阿颜方才发了一通脾气,却又不想尴尬收场,眼睛骨碌一转,但是想了个好主意,叫住了身边的老黑,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既然大家都是朋友了,阿颜改日与族人想去您的青云帮做个客,不知老黑哥意下如何啊?”
老黑原是已准备离开,却被人叫住。他的步伐不停,继续向前走,走到了藏娇阁之外,只是将速度放慢了一些。对阿颜的问题并不回答,只是看了看天色已晚,而街上却依旧还在摆摊的小贩,低声道:“我们当土匪的,知道生活不易,比不得阁主与阿颜姑娘身家贵重,他们也不容易,大冷天的出来原是为了糊口,方才这一闹,去他的摊子上的人更是少了,他也损失了不少,该怎样做,您看着办吧。”老黑的话语中少了往日的轻佻与调笑,显得有几分冷意,再称着天气,就更让人觉得寒冷了。
阿颜是个直性子,听人言,便把脖子上的项链扯了下来,走到刚才被自己恐吓的小商贩面前,把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给他整整衣服。把手上的镯子摘下来,给人套手上。最后又把貂皮氅脱下来,塞了那商贩怀里。
只是那商贩受宠若惊,竟然露出了贪财的笑容,扑通一声跪下,磕了俩个头。
阿颜本来心情不错,只是看人那样又可怜又可笑,干脆把耳环摘下来扔了地下,那人匍匐着去捡起来。
阿颜只是冷冷看了一眼,转身离去,背影有些单薄,有些说不出的苍凉。
老黑盯着她远去的方向,回头左右看了看,继而身形迅速隐藏在了夜色中。
风苓乐与宗政元嘉这才走了出来。
“你说,他们是什么人?”风苓乐看着阿颜离去的地方,淡淡问道。
宗政元嘉摇了摇头:“似乎这些流寇与那个女人有关系,其他的,我便不知道了,只是青云帮之前剿匪,不是已经彻底清除了吗?怎么那个黑衣男人,还会自称为青云帮的人呢?”
风苓乐眯了眯眼,直觉告诉她,这件事情,并不是普通的劫匪那么简单,一定还有什么东西,隐藏在这华丽的表象之下。
“时间不早了,你该回去了,从明日起,城防巡防由你们御林军来负责,这件事情,明日早朝我会说的。”风苓乐看着宗政元嘉,这情报虽然是宗政元嘉告诉自己的,可是她总不放心让宗政元嘉跟在自己的身边。
宗政元嘉点了点头:“告退。”便到马倌那里,去牵自己的‘无暇’。
看着宗政元嘉骑着马走远了,风苓乐这才走到方才的小贩面前。
“方才那位姑娘给你的东西呢?”风苓乐看着这见钱眼开的小贩道。
小贩却是紧张地把貂毛氅抱在怀里,似乎生怕风苓乐抢他的一般,道:“你做什么?那是给我的。”
风苓乐无奈地掏出一锭银子:“拿出来,我买还不行吗?”
小贩看了看风苓乐手上那么大的一锭银子,又看了看这四不像的项链与手镯,权衡利弊之后,将项链手镯还有耳环都给了风苓乐,只是把貂毛氅抱在怀里:“这个不给你。”
风苓乐看了一眼那貂毛氅,道:“你拿给我看一看便是。”
那小贩这才把东西递给了风苓乐。
貂毛是水锦貂的毛皮,风苓乐眯了眯眼,这种貂只会在南蛮出现。
接着看手中的项链手镯耳环,也难怪那小贩不识货,华国人与龙炎人常佩戴金银玉石,或者便是各色宝石珊瑚,很少佩戴这种玛瑙与琥珀的。
放到鼻下轻轻嗅了嗅,还能闻到特殊的熏香。
这项链与手镯上的纹饰也与华国大相径庭,且这么贵重的首饰,就算是南蛮的一般人,是用不起的。
风苓乐眯起了眼,看来这南蛮子,还真的打起了华国的主意。
老虎不发威,就真的是病猫了吗?
“谢谢你啊,小顺哥。”薇儿看着帮自己搬着抬水的冯顺,腼腆的笑着。
“没事,你瞧瞧你,手还伤着,这么就出来抬水了?”冯顺擦了擦头上的汗,这桶水对他来说,也并不轻松。
“我这不是……殿下收留了我,我想多为府里做点事。”薇儿怯懦地地下了头,声音小小的。
冯顺看着这个单纯的姑娘,虽然只是头一天认识,仍然有些心疼,她的家世与自己一样,父母双亡,都是一个人孤身活着,流浪在外。都是跟了风苓乐才有这么一口饭吃,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觉便有了许多共同语言。
“好了,别说了,等到你手好了再干活吧,不然我就告诉殿下,不留你了。”冯顺比薇儿略大几个月,就已经自居是人家哥哥了,把什么活计,都揽过来,揽到自己身上。
薇儿这才点了点头,眼中闪烁着晦暗不明的光芒。
看来,暂时没有人怀疑她的身份。这张脸皮,还是很好使的嘛。
薇儿这么想着,摸了摸自己光滑的脸蛋。
看着冯顺辛辛苦苦抬水的模样,薇儿的心里开始算计了起来,这个人虽然看着成天闲着无事,却不住在仆人该住的地方,而是与摄政王风苓乐的儿子南宫雨住在一起,两个人时常还一起玩耍,这就证明,这个人在南宫玄与风苓乐的眼里,至少是可以信任的,说不定还有什么其他的才能。
若是能得到这个人的欢心,或者是得到这个人的认可,就能让其他人放下心防,此人涉世不深,且对这张脸皮很有好感。薇儿勾起了一个可怖的笑容,这样的空隙,怎么能不利用呢?
薇儿跟了过去,拿出带着香味的手帕,给冯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一张俏丽的小脸,离冯顺的脸,就只有不到一尺的距离。
冯顺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他虽然天资异秉十分聪明,却是极少与女孩子接触过,这么一接触,脸登时就变得滚烫。
带着香味的手帕在他的脸上轻轻地拂过,带着冬日里不曾有过的花香和少女的体香,冯顺不禁有些呆了:“薇儿妹妹……谢谢,谢谢你啊。”
薇儿亦是娇俏一笑,低下了头,心中却是暗道:“哼,心动了吧小子,我怎么会拿不下你个毛头小子呢?”
却不料冯顺对着薇儿笑了笑:“你真好,自从我爹娘死了,除了王爷和殿下,就没人对我这么好了。”
薇儿却是呆了呆,这句话,她也曾经对着自己的哥哥说过。
她其实是有自己的名字的,叫临星。
她也有自己的姓,她姓蒋,且她原本,是没有哥哥的。
蒋临星的大名来自于其生母的出处,只是这出处说起来并不光彩,不过是风月厮混的产物,于是顺着良辰美景,漫天星河,一人对另一人无限的憧憬等待中,蒋临星尚未出世就有了个极美的名儿。
然而这世上才子佳人的故事流传的多,有结局的却不多。蒋母是个龙炎京城的末等娼妓,却不是什么花魁头牌,也貌不惊人,由人寄卖,没来处,也寻不到自己的未来,字识不得几个,故事却听得不少,手里能弹得几首曲子,年方二八,也不懂人情世故,偏偏对孤苦的书生动了心。
书生自忖读了圣贤书,不屑与烟花女子为伍。
终究是个凡人,在风情与圣贤之间挣扎几回,一头扎进无边的风情里去,女子遂了愿,以为日子能像书里一般过,私下里接客时,也开始藏私。抱着小小的木匣子期盼着能有一天离开,过故事里的日子。
书生在风情里度了几度,真心挥霍尽了,想起圣贤的好来,卖字卖诗开始筹集赶考的路费。略略几提,木匣便易了主,蒋母眼珠望穿泪珠哭尽,也就换来一句轻飘飘的承诺。
临走的前夜里,江边有棵长歪了的柳树,柳条斜斜的拖进江里去,蒋母肿着眼睛,将手里绞了几绞,包着最后一点碎银的荷包塞给了书生。
“给我的孩儿起个名吧。”
书生看了眼满是碎星的江水,留下两个字:临星。
江水携着碎了的星光,携着荡漾的夕阳,携着冬日的朔风,夏日的炎阳,一去不回头。
蒋临星未满三岁,尚且懵懂,其母一段白绸成了柳下孤魂。
人尽可夫的一群女人,抚养着这个女孩长大,似乎没人再记得她的名字,除了那一日,那个男孩拉着她的手,逃出了这个女人身体构建的大染缸。
“你以后就叫我哥哥吧,我没有名字,你有名字吗?”
“我叫蒋临星,我真的可以叫你哥哥吗?”
“听话,你叫我哥哥,我就带你去买糖人吃。”
除非亲身体会,没有人知道一个糖人对三岁的孩子的诱惑力有多大,一边吃着糖人,蒋临星一边含糊道:“你真好,自从我娘死了,就没人对我这么好。”
时光荏苒,这么多年一晃而逝,薇儿回了神。
她摇了摇头,她还要救哥哥,她还要带哥哥走,怎么能被这小子的一句话而攻破心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