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眼给小胖的地址,一路上飞奔,可能是这车太拉风吧,引起无数人的目光,二十分钟到,抵达婚礼现场,这是婚庆公司安排的,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举行的。
我们到的时候,现场已经非常热闹了,现场也停了不少车,只不过我们似乎来玩了一点,到的时候,已经看不到新郎和新娘在门口接待了,好在没有进错场地,因为我看到四眼了,他和高琳琳正在桌席来回走动招待宾客,这小子好久未见,似乎胖了。
这跑车的声音太响,比他们的热闹的气氛还响,自然是引起了全场人的注意,全都盯了过来,我们比较低调,并没有把敞篷给打开,直接把车开到了草地中,毕竟这是给四眼的礼物,总不能开到停车位吧。
在距离婚礼现场几十米远,我就把车停了下来,本来想来个漂移的,但我没玩过这个,怕漂翻了,那可就丢人了。
解掉安全带,我深吐了口气,尽量压抑住躁动的心情让自己淡定些,因为等会我怕看到不该看到人,会忍不住失态,这是四眼的混乱,我不想给他捣乱。
“下车吧!”
我跟小胖几乎同时从车里走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我俩的身上,当时我就听到了不少人的声音,也不知是谁发出来的。
“哎——那个穿黑衣服的咋那么像王东啊?”
“哎,还真是东哥哎,没想到今天竟然能看到他。”
“槽,多少年没见了,东哥变化还真是大啊,我擦,还开兰博基尼!”
“是啊,我日,还是最新款的,真不愧当初咱们四班的扛把子啊,走,上去跟东哥打招呼。”
这些细微的声音从不远处飘来,我控制不住的扬着嘴角,带着浅浅的笑容,而不少人冲我们走了过来,有男有女,近了一看不正是高中的同班同学嘛,虽然上学那会不熟,但毕竟有三年的共同时光,还是能认得出来啊。
“还真是东哥啊。”他们过来后,都站到我们面前高兴的说。
“呵呵,老同学们好!”我点了下头,跟他们打了一声招呼。
就这时,四眼和高琳琳出现在我们面前,没想到还有林夏和陈静,他们一脸的震惊,紧紧的盯着我,几乎是同口异声惊讶道:“王东!”
“东——东哥,真的是你。”
四眼盯着我,忽然扑上来紧紧的抱住我,语气有些颤抖道:“你真的来了,我还以为今天你不会出现呢。”
“这么重要的日子,作为你的兄弟,我怎么能不来呢?”我笑着拍了拍肩膀。
四眼猛地推开我,我才发现这家伙眼眶闪着泪花,生气道:“什么兄弟,你特么还把我当兄弟吗?你多少年不给我打电话了,你还知道我是你兄弟吗?”
我有些愧疚道:“对不起,是我的不对!”
这时一旁的小胖不满的插了一句,道:“我说四眼,你特么的咋回事啊,老子大老远从香港跑回来,站这半天了愣是一句话没说哈。”
闻言大伙忍不住笑了起来,四眼尴尬的说,咱哥俩谁跟谁啊,高琳琳也一脸开心的笑容,对我说,小师弟,我还以为你都把我们忘记了呢,哼,当初是谁教你弹吉他唱歌的,这么多年竟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这时陈静也凑上来,笑着对我说:“就是就啊,东子,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我哈哈笑了一声,道:“你俩就别闹了,陈静,啥时候到你啊?”
陈静就高兴的大笑起来,说幸好你还记得我,不然我们姐几个可不会放过你,这丫头穿得以前一样,暴露性感得很,不过气质更成熟了。
而在她一旁的林夏,穿得比较简单,就是一件白色休闲裤和蓝色衬衫,此刻也在盯着我看,我对她点点头,轻声道:“林医生,还好吗?”
“哼,还知道关心我啊,还以为把我这个前女友给忘了呢。”林夏调皮的说。
众人又大笑了起来,说东哥哪能忘了你啊,当年你俩可是把我们班里最耀眼的一对,要不现在再续前缘吧。
林夏脸不由一红,说你们别瞎起哄,今天主角是四眼仔。
“东哥,你现在什么情况,哪租的车来装比?”四眼这时又对我问道。
我愣了下,道:“这车能装比?你喜欢吗?”
四眼一愣,道:“这车谁特么能不喜欢。”
我从口袋掏出钥匙,直接扔给他,道:“刚提的新车,给你的结婚礼物。”
四眼懵了,事实上所有人都懵了,一脸的震惊与不可思议,四眼回过神道:“东哥,别闹,这车比房还贵呢。”
我忍不住笑了一声,说拿着吧,屁话咋那么多呢。
顿时不少人就咋呼了起来,说东哥这也太大方了吧,四眼更是兴奋得不知说啥了,哆哆嗦嗦的,林夏和陈静也是一脸的懵比。
在四眼这个新郎的招待下,我们走进了婚礼现场,人还挺多的,摆了整整十多桌,基本都是陌生人,估计是他们的亲朋好友和同事吧。
走着走着,我不由一愣,因为我看到他们了,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女人,那个让我在无数个深夜承受着痛苦的女人,萧晓,大熊也在,他们的中间坐着一位可爱的小女孩。
四目相对,一切都没变,只不过是物是人非,热闹的气氛仿佛在我的世界里沉静了下来。
然而就这时,一道甜甜雅嫩的声音响了起来:“妈妈,我要吃那个。”
萧晓立马收起了目光,对旁边一个如洋娃娃打扮般的小女孩慈爱的说道:“馨儿饿了是不是?”
“是的,妈妈我好饿!”小女孩委屈的说道。
我转头看向了这女孩,樱桃小嘴,浓眉大眼,漂亮得像是小公主,只见萧晓给她拿了桌子上的一盘点心,亲自喂她。
“好好吃啊,妈妈你也吃吧。”馨儿高兴的对萧晓说,那笑容是如此的天真。
这时没想到她指向了我,说道:“妈妈,这位叔叔是谁啊?他好帅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