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番外:让我做你一生的迷(1)(1 / 1)

幽暗的灯光下,杯里淡金色的液体微微摇荡,是特烈性的马天尼,我喜欢的一款鸡尾酒,胡蝶也喜欢,不过她是叶公好龙,喜欢的仅仅是酒的颜色,让她喝一口,却是不愿的,她说这酒有股怪怪的药味,就像喝咳嗽糖浆似的,偏还又干又涩,超出了她味蕾承受的极限。

她说这话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吞咽唾沫,然后带着点幸灾乐祸的好奇,问:“真的好喝吗?你的舌头不抗议?”

我告诉她:“好喝,喝习惯了,你会发现,这酒在舌头上有丰富的层次感,让人欲罢不能。”

这个小女人受不了我的诱惑,把杯子拿过去,闻一闻,甚至伸出舌头试图舔一舔,却终究还是放下,苦着个脸说:“我还是受不了这气味,太浓的药味了,我讨厌吃药。”

我哈哈大笑,拿过酒杯,一饮而尽。

她却又要说:“啊,我告诉你,你今天不刷牙的话,别想着亲我,知道不?”

她说这话的时候,会微微嘟了嘴,那红润饱满的唇,是一种无言的引诱。我常常搞不懂,我到底是要听她的话呢,还是听从那红唇的挑逗?不过,通常,我会选择后者,趁她不备,一亲芳泽。

“啊,你好坏。”她嗔我一眼,意欲用手捶我。

我忙捉住,敛起笑意,说:“别乱动,小心我将坏进行到底?”

大庭广众之下,她最怕我这招,便乖乖的安静下来,过了一会,又要问:“你要不要再喝一杯?这酒实在漂亮,好像一个金色的梦。”

一个带着点拎不清的唯美的浪漫主义情怀的女人,可是,正是这个女人,用她的娇憨与任性,还有那隐忍的痛,故作坚强的柔软,一点点一点点浸蚀我的感情防线,导致我自认固若金汤的防守,终于在她面前全线崩溃。

初识胡蝶的时候,是在她前男友的婚礼上。那天,她打扮得极其漂亮,头发高高盘起,露出雪白的脖颈,一袭墨绿的旗袍,给她添了几分古典美。她五官算不上十分出色,但眸子黑漆漆的,似乎蕴藏了无数的故事;嘴唇饱满红润,就像天生就是用来接吻的。

接吻?我被这忽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一跳,面对一个初次谋面的女人,我竟动了这样的心思,是我想不到的。自从发现方柔怀了她老板的孩子之后,我对女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厌恶,若不是生理需要,我连和她们多说一句话都不屑于。也许俞桓说得不错,女人天生就是一种贪婪、薄情、不忠的动物。我和她们交往,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床——只是上床!我从不和她们接吻,也不允许她们吻我身上的任何一个地方。

然而这个一身古典打扮的女人,却一下子让我动了那久违的心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若论容貌,她比不过她身边的那位女子;若论气质,也不过是明净清雅的小家碧玉。那到底是什么呢?在我完全陷进去之后,我曾反复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或许,是她的眼睛,黑幽幽的深不见底,里面蕴含了无限的哀伤——一个被爱背弃的女人,我们有着同病相怜的痛。

不过,这一点点心动,还不足以让我花费心机去靠近她。在深圳这个灯红酒绿的大都市里,有着太多寂寞女人,想要找一个床伴,实在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何况,我不管是外在的资本,还是手里的银子,都足以让大批女人前仆后继投怀送抱,犯不着因为那双眼睛和两片红唇,去浪费许多时间。

然而很多事情,不是我不去做,它就不往前发展。月老似乎过份的热心,居然一连两次把她推到我的面前。

一次是碍于情面不得不答应朋友父亲的相亲安排,对象居然就是她。更巧的是,我们医院已经见过,我还顺路把她捎到相亲地点,当她的声音在手机里响起的时候,我心里居然有点小小的雀跃。那天,她T恤短裙,干净清爽,竟有点青春逼人的感觉。当我站在她旁边,她微窘的神态,让我生出几分调侃的乐趣。不过短短的几句交流,我却有一种愉悦的感觉——这是一种久违了好几年的感觉,她让我觉得,其实,女人或许没有我想象得那么面目可憎。

另一次,却是源于我妈的先宰后奏。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我,依旧没有固定女友,这着实让父母忧心了。暑假期间,妈妈来到深圳,天天跑莲花山,认识了一群大妈大伯,他们来自祖国的各个地方,却有着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为家里那位年岁日长的儿子或女儿早日找到一个归宿。这个归宿,可以无关爱情。

妈妈通过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等一连串不靠谱的关系,给我寻到一位据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女孩,高兴得不得了,逼着我前去相亲。若在平时,我便也顺着她——做为儿子,让老妈时至今日仍为我的终身大事操心,实在有几分不孝。可那天不行,那天,我要接待一个客户,完全抽不开身。但妈妈显然不想放过这个优质的相亲对象,居然越俎代庖,先给我打前锋去了。这一去不打紧,居然还看中了。这着实不可思议啊,老妈虽然急着找儿媳妇,但要求可没降低,陆陆续续相过不下十个,愣是没一个入了她的法眼。而今难得有一个让她喜欢,我且遂她的意,不妨去看看。如果对方也对我不反感,那就交往着,只要她能讨我父母欢心,我不在乎和她结婚、生子,一起在婚姻的坟墓里,走完那些残余的岁月。

让我意外的是,月老不止是个热情的家伙,还有着几分幽默。当她身着一袭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向我走来时,我的心竟然砰砰的跳,那不止是惊讶,更多的,是一种无以名状的欢喜。

这次相亲见到的胡蝶,和前两次又截然不同。这次的她,不是典雅的,不是青春的,而是带着一种撩人的风情。她只化了淡妆,但正是这样的淡妆,更衬得她肌肤如雪,红唇似酒。对,她的红唇,就像装在琥珀杯里的葡萄酒,让我想第一时间品尝那种滋味。

两人边吃边聊,都是一些不咸不淡的话题。她似乎并不开心,这让我多少有点失落。已经习惯女人主动的我,在她的矜持面前,竟有点无所适从。

不过我还是不想就此错过。这个叫胡蝶的女人,她的唇,对我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我想,难得有这样的欲望,不如就花点心思吧,只要她也放得开,我们不如半真半假的玩玩成人之间的游戏。

饭后,我提出送她,她也没有拒绝。当我们并肩而行去取车的时候,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竟让我有点微醺的感觉。那不是我闻腻了的毒药邂逅,而是一种我从未闻过的花香,有点像茉莉花,也有点像百合,香味十分的谈,只有在她行走时,裙摆带起一阵风的时候,我才隐隐约约能捉摸到那丝香味。

8月的深圳很热,她的头发有几根黏在了脖颈上,或许有点难受吧,她把手伸到后脖那里,把头发高高拂起。我们走得很近,她拂起的长发,有一小缕扬到我的脸上,痒痒的,几乎让我心猿意马起来,我恨不能直接把她拖到车里,压到身下。我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面对一个有着撩人风情的女人,我有点控制不了男人的那点本能欲望。

不过直觉告诉我,我若这样做,她可能会逃,会叫,会做一切煞风景的事。这个女人,她表面柔弱随性,骨子里,却是韧性十足,有着自己的一套原则。真是奇怪了,我们不过才见过几次面,我却仿佛能看到她的内心。

送她回家却非常的不顺利,因为修路,堵得厉害,可我不仅不着急,反而有点儿窃喜。我想我是中了魔,撇开那个有可能给我下大单的客户,来陪这个女人在这茫茫车流中消磨时间。更要命的是,这个女人似乎还不怎么待见我。一路上我们都没说几句话,她一直在认真的听歌,张国荣的歌,虽然我也喜欢,可此时,却觉得那个忧伤的、性感的、甚至说得上是销魂的声音,有着让人心烦意乱的呱噪。好几次,我都想关了CD,但是,如果车里没有一点声音,就我们两个沉默的坐着,会不会太过怪异?

当《风华绝代》的歌词在这狭小的空间里飘荡的时候,她居然哭了,一个感性的女人,是在为这首歌,还是在为唱歌的人?我的心里泛起微微的怜惜,一个有着一颗柔软的心的女人,总是让人怜惜的。

“颠倒众生,吹灰不费,收你做我的迷”,听到这一句时,我忍不住想,如果,如果我们早些相遇,如果那时我还有几分真情和真心,我会不会愿意,把它献给身边的她,心甘情愿做她的迷?

车实在堵得厉害,我们便干脆去看电影,看的什么,我竟完全没有印象。是,完全没有印象,我甚至,记不得电影的名字。黑压压的影院里,胡蝶似乎离我很近,又似乎十分的遥远。我的鼻子在黑暗中格外敏锐,她的体香混着香水的香,一阵阵向我袭来,还有她咀嚼爆米花的声音,反复地刺激我的耳膜。有好几次,我都想揽她入怀,尝一尝她唇上的味道。我甚至有点嫉妒那爆米花,可以恣意的在她嘴里流连。

不过我还是忍住了,是我自制力太好?还是不想破坏这难得的心动?女人我不缺,但是这样一种感觉,却很多年没有出现。且让我细细感受一下,因为它让我觉得,我的心,并不是一片荒漠,偶尔,它也会长出一抹绿色,点缀那茫茫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