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十月,我悲催的又过了个生日,迈入28的门槛。28岁,无论是在大城市还是小地方,都不再是一个乐观的年龄。妈妈已经急得睡不着觉,以一天三个电话的轰炸频率让我辞职回家。大城市的恋情实在不靠谱,明明到手的乘龙快婿,愣是在婚也求了、婚戒也买了、婚纱也订了、婚照也拍了的情况下,飞了。妈妈实在是想不通,每次电话结束时,总要说一句:“小蝶,那个阮臻,你怎么就守不住呢?”
老妈,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阮臻要和我分手,难道凭我一己之力就能挽回吗?我在心里哀嚎。嘴上却说:“妈,这个事情要缘分的,我和阮臻,这叫有缘无份。”
“那你和谁有份?我看你,这辈子别想找个比阮臻还强的男人。”老妈颇有点气鼓鼓,那个阮臻,可是大得她的欢心。
“找着看呗,弄不好还有比他更强的呢。”我慢悠悠的说,其实对找男朋友,已经完全淡了心思。和阮臻的这次分手,虽然没让我要死要活痛不欲生,可也大伤元气,以至于我对男人,竟完全失去了欲望。如果这一辈子一定要结婚,那就结婚,我无所谓对方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
“还更强呢?我看你最好别这么乐观,赶快辞职回来,我和你爸给你找个人是正经,虽然未必有你找的好看,但起码不会在结婚前夕一拍两散。而且,两个人过日子,主要是看脾气合不合。否则,就是貌比潘安,也见不得能幸福。”
“好好好,我都答应过您好多次了。等过完年,奖金拿到手,我就回家。到时候随便您们给我找个什么样的,哪怕没见面就结婚,我也不会有意见。”我不耐烦了,每次都是这几句话,烦不烦。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说话。什么没见面就结婚,现在又不兴包办婚姻,全凭父母做主。不过话说回来,就是父母做主又怎么样,难道当爹妈的还能害自己的女儿不成。”这语气,是动了包办的心思啦。
“行,您们先给我看着,要是合意,我就回来结婚。”我不想再就这个话题牵扯不清,向老妈大人缴械投降。
然而老妈居然把我的话当了真,过了两天,一个电话打过来,颇有几分兴高采烈:“小蝶,妈跟你说个好事。今天妈去长沙,见到一个老朋友,她有个外甥,34岁了,还没女朋友。我看了小伙子的照片,挺中意的,对方也看了你的照片,也挺中意的。所以,我们就商量,让你俩见个面,看合不合拍,要是合拍的话,我们就动作快点,争取年底结婚。”
我真是恨不能找块豆腐撞死,老妈,您能不能别这么搞,随身揣个照片,完全不管地域年龄,只要男的单的就能入你法眼。长沙啊,你女儿我在深圳,你给我相亲相到长沙去了,要我情何以堪啊。
“我没时间。我这段很忙,没时间跑那么远相亲。”我没好声气。
“啊,乖女儿,忘了跟你说了,那小伙子也在深圳,你晚上找个时间就可以了,两个人坐到一起吃个饭喝杯茶,先互相了解一下。”老妈知道我是比较排斥相亲的,好脾气的顺我的毛。
“妈,您能不能别这么急。我答应您过年就辞职,奖金也不要了行不行,也不差这两三个月。”
“不行,这两三个月关键着呢。过完年,你又大了一岁,到时就29了,你让我去哪里找人给你相。而且,这个小伙子,身家清白,还是个律师呢,长得又好,这样的相亲对象,可遇不可求。”老妈断然否决了我的建议。只是,亲爱的妈妈,您能不能不再小伙子小伙子的叫,34岁了还小伙子,放在旧社会,都快要做爷爷了好不好。而且,而且,34岁的男人,身家清白,还是个律师,还长得好,那十有八九是变态,不,百分比是变态!比如那个阮臻!
不过我到底没能禁住老爸老妈轮番轰炸,终于答应周末去会会这个34岁的小伙子。约会的地点,就在我和阮臻常去的一家茶室,当然,这是对方定的,不过巧合而已。
到了这天,我居然认真修饰了一番。既然已经逃不脱老妈安排的相亲命运,何不认真一点,一次相成功。这样,总好过像春节一样,无休止的相下去。聪明的人啊,总是从经验中吸取教训,我想,我或许是个聪明的女人,只是桃花运不太好,开一朵败一朵。
十月的深圳,清凉干燥,温度适宜,我束了个马尾,白色丝质短袖衬衣,湖蓝色的曳地长裙,没有化妆,只用精华液BB霜修亮了肤色。这样的我,知性而又青春,还是有几分魅力,只要对方不太挑,相成功的几率应该很大。我已经累了,一方面固然是老妈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另一方面,也是我对爱情,实在是淡了心,不抱什么希望。只要对方不是太离谱,就这样嫁了,了却人生一桩大事,也不算太坏。时至今日,我对自己的终身大事,抱的竟是这样敷衍潦草的态度。这到底是我一个人的悲哀呢,还是深圳这个快节奏城市所有剩女的悲哀?
到了那里,对方却还没到。不过我也懒得计较,挑个户外的位置,就着碧幽幽的湖水,听歌、闭目养神。
过了一会,我感觉身边有人,以为是那个男人到了,遂睁开眼,脸上浮起礼节性的微笑。只是,这微笑还没展开,又收了回去,却原来,我身边的人,竟是方柔。
方柔穿着及膝的连衣裙,若我没有看错,是香奈儿今年夏天的流行款。她本来身段苗条,风格柔媚,穿起这裙子,更显楚楚动人。尤其脸上,妆容精致,一双大眼睛里焕发出迷人的光彩。不管我们是否有过过节,我得承认,此时的她,有让男人无法抵挡的魅力。这种魅力,不是凭的一张脸,而是从上而下,从里而外的从容、优雅、自信,还有,或许,我能把它理解成爱情的滋润。
“胡小姐好心情,阳光、清风、湖水、美妙的歌曲,是人在画中,还是,画就是人?”
我把收起的笑容重新展开,漫不经心地扫一下周围,果然,隔了二张桌子的距离,阮臻正坐在那里,撑着额头,看湖里的水。他或许早就看到了我,否则,方柔也不会施施然过来示威,只是,他不想和我有目光的接触,我又何必多看他一眼。不过,该死的是,就这一眼,我已经把他看了个仔细:他一本正经的穿着衬衣西裤,少了几分风流倜傥,但眉目依旧俊美,只是面容清瘦,不像方柔容光焕发。
“有事?”我回方柔一个疑问的表情。
“没,只是觉得巧,所以过来打个招呼。”方柔轻声曼语。
“哦。”我了然的哦了一声,不欲和她多说一个字,重新闭了眼,听歌。
方柔顿了一下,见我没有丝毫接招的打算,怕也觉得无趣吧,终于还是走了。那细细的高跟鞋,嗒嗒的敲着木地板,让人没来由心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