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6章 :烤肉的味道(1 / 1)

白光闪过,孙刚那颗丑陋的脑袋,就凭空飞了起来。

足足飞出四五米远,才掉在地上,在路面上皮球般的弹跳了几下,停在了马路上。

他的生命还没有完全消失,所以才能看到他的身躯在喷血,蹲坐在篝火旁。

漠北北的手里,拿着一把长刀。

孙刚见识过这把长刀--在图纸上,是艳阴使給他画出来的,说那是龙头当年从九幽世界内带回来的精铁所练,能断金嘎玉,实为当世超一等的利器。

不过,龙头苦心锻造的这七把刀在夫人眼里,最多只能算是二流的残次品,远远无法与九幽世界内那些神兵利器相抗衡,自然也不能斩断鲛人的脑袋了。

艳阴使还曾经举了个例子:当年漠北北刚涉足中原时,当时就已经算得上天下第一刀的昆仑,曾经以偷袭的方式,全力在她脖子上斩过一刀,不过只能给她留下一道血痕,还被她打了一拳,差点中毒身亡。

所以艳阴使告诉孙刚,不要害怕任何的兵器,只需防备敌人用绳子、大石头等东西来对付他就行了(叶明媚身边那个艳阴使,也知道这些,只是不等她说给叶美女说,就被干掉了,所以今晚才会束手就擒)。

对艳阴使的话,孙刚还是很相信的。

也正是自持刀枪不入,孙刚才能在漠北北出现后,没有听从艳阴使的劝告,在第一时间爬起来就逃(其实他也没机会逃走的),或者干脆以张翼为人质,来威胁漠北北别乱来,而是怀着极大的好奇心,想见识下她能不能杀掉自己。

事实证明,漠北北真能杀掉孙刚,用她手里的那把陌刀,就像切豆腐那样,把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这次,别说是九幽夫人了,就是大罗神仙赶来,也救不活孙刚了。

原来她真能杀我,可艳阴使明明说,陌刀是砍不动我的--孙刚超出常人的大脑细胞,在想到这儿时,就听漠北北说话了:“这把刀,来自九幽世界。”

孙刚的眼珠子转了两转,带着‘原来如此’的意思,凝固。

漠北北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很清楚,她所用的这把陌刀,外形虽说与龙头锻造的陌刀看上去完全一样,但却是自九幽世界内打造出来的。

九幽世界出品,必属精品。

孙刚可能还想问另外一个问题:你怎么会拥有来自九幽世界内的一把陌刀?

只是他的大脑严重缺氧下,实在无法支撑他问出这个问题了。

漠北北也没打算跟他解释刀子的由来,右手一翻,长刀变戏法似的消失了,低头看向了烤架上那条美腿,缓缓盘膝坐了下来,与孙刚那具无头尸体并肩而坐。

美腿上的调料,已经被篝火烤的滋滋作响,随着孙刚捶打张翼腰眼那一拳的麻酥酥过去,她左腿上的神经恢复了正常,能感受到火舌的炙热,不过还能忍受,毕竟上面被涂了一层厚厚的调料。

亲眼见证到漠北北只是很随意挥手,就一刀砍掉孙刚脑袋的全过程后,张翼没有因为他的死,而欣喜欢舞--让谁的腿子还被架在火上烤时,也没有欢呼的心思。

只有说不出的绝望,哀伤。

貌似,漠北北比孙刚更精通、也更喜欢烤人肉啊。

“你现在很怕,对不对?”

漠北北又拿起刷子,在那条美腿上刷着,淡淡地问道。

张翼没否认,也没否认的勇气,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嗯。”

“龙头交给你的那个东西,你藏在哪儿了?”

漠北北在谈话时的跳跃性幅度非常大,刚才还说张翼怕不怕呢,这又追问起龙头的那个东西来了。

“呵呵,你、你把我烤了吃掉就是,哪来这么多的废话?”

张翼忽然笑了,在哭着笑:“孙刚这么折磨我,我都不会告诉他。你觉得,我凭什么会告诉你?”

“就凭我只是在吓唬你,不会真把你给烤了。”

漠北北淡淡地说着,把那条腿从烤架上拿下来,拿起一根着火的枯枝,虚空挥舞了几下,火焰熄灭后伸到了张翼背后。

崩崩两声轻响,捆着张翼双手的尼龙绳被烧断,她立即从地上爬起来,飞快的蜷缩起双腿,用双手牢牢抱在了怀中,浑身有了说不出的轻松。

漠北北没理她,站起身走向路对面,在经过孙刚的脑袋时,顺势踢了一脚,脑袋就像一个足球那样,呼啸着飞到了路边斜坡上。

看她也走上斜坡后,张翼忍不住问道:“你、你要走了吗?”

“不走。”

漠北北头也不回的说了句,弯腰从斜坡草丛里拿出了一只死兔子,拎着走了回来,说道:“这儿有篝火,有调料,我觉得烤肉也不错。”

孙刚带来了全套的烤肉调料,还有小刀。

张翼愣住。

她真是不敢相信,会有人当着一具无头尸体在身边,用刚才要烤熟她腿子的东西,来烤野兔。

看着漠北北拿起小刀,熟练的开膛清理内脏,扒皮后抹上调料,放在烤架上慢慢翻动着烤,嗅着渐渐冒出来的烤肉香气,张翼感觉自己在做梦。

在做一个非常可怕的恶梦。

她想醒来,只是无论怎么样拧掐自己,也醒不来。

“尝尝我烤的肉味道怎么样?”

漠北北递过了一根树枝,上面串着一片兔肉。

张翼下意识的接过来,举到嘴边张嘴时,脑海里就升上刚才她的腿子被烤的一幕了,再也无法控制住恶心,低头吐了起来。

片刻后,才是小良家死了老公时,才会发出的大哭,撕心裂肺的,随风传出很远,铁石人听了都会伤心落泪。

方圆听不到。

他距离张翼足足有数千公里之遥,不过却在面临同样的事情:烤肉。

他烤的是野狼肉。

都说野狼是国家保护动物,谁要是擅自捕杀,就会面临坐牢的危险,不过这并不代表着有野狼试图吃人时,人不能打死它,还得四仰八叉的躺在那儿,最好是再往身上刷点调料,恭请野狼大爷进餐。

其实烤肉也不一定非得用调料,只要有盐就行。

当然了,再来点孜然粉啊,辣椒粉的就更好了,不过当前环境恶劣,还是能凑合就凑合吧,在千里无人烟的荒漠中要求太高了,会遭雷劈的。

野狼好像从来都是成群结队的,尤其是在它们自己兄弟变成烤肉后,肯定不会就此离开,只会用夹杂着哀哀的嚎叫,呼唤远方的同伴来共襄盛举,商量下该怎么吃掉那个家伙,才能对得起牺牲的兄弟。

方圆要想杀一只野狼很简单,甚至三五只也不是问题。

不过,如果当野狼成群,数量多达数十甚至上百只时,他的本事再大,也难逃狼嘴的,为此毛驴很担心,听到狼嚎的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多时,不安的从地上爬起来,锥锥的叫着,围着篝火乱转。

也就是毛驴吧,如果换成别的狗子,这会儿嗅到狼群即将来临时的气息,早就吓的夹着尾巴没命鼠窜了。

“别怕,咱们会没事的。”

方圆拍了拍毛驴的屁股,示意它安静点后,把放在旁边地上的长刀,横放在了膝盖上。

这是张翼五阿哥的那把长刀,委托水暗影带来唐王,送给方圆。

方圆没客气。

他很清楚手里拥有这样一把刀,要比拎着AK-47还要管用的多:子弹有用尽了的时候,但长刀却不会消失,只要保持一定的体力,拿刀杀人是没问题的。

方圆膝盖上的长刀,让毛驴安心了不少,趴在那儿继续啃它的肉骨头。

天,渐渐的亮了,能让方圆清晰看到数百米外的沙丘上,站了至少四十只成年野狼,领头的那一只体型格外高大,强壮,一看就是狼王,就是瘦的厉害。

沙漠上的食物少的可怜,近期来沙漠探险的傻瓜蛋也越来越少,狼王上次在饱餐一顿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罗布泊在唐王的大西北,时间差估计在一到两小时之间,这边天刚亮了时,那边的太阳应该是老高了。

方圆昨天下午还在唐王,今天就出现在了数千公里之外的罗布泊内,这都得感谢燕家,早早的就为他准备好了军用专机,还有一辆勇士悍马车。

那辆悍马车,也是方圆不惧狼群的最大依仗,那可是防弹的,不但防弹,车子四周还都有防盗窗似的钢筋,野狼的牙齿再锋利,也咬不断钢筋的。

对这辆车,方圆很满意。

不过他没打算在狼群缓缓逼近时,迅速上车驾车逃窜。

就算是必须得那样做,他也会调头向外跑,而不是傻乎乎的向前开:车子跑得再快,在沙漠中也甩不开狼群的,它们有足够的耐心跟在车子后面,耗尽车子的燃料,把人活生生困死在车里。

野狼在捕杀猎物时,有着让人类都惊讶的能力。

据说,早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时,一群野狼就把一辆坚固程度不输给方圆这辆悍马车的境外探险车,困死在了沙漠中。

四个探险队员以为,他们足够能撑到野狼饿的受不了离开,因为车上载有能供他们这伙人吃三个月的食物。

但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是不会跟他们傻靠下去的,而是在沙漠上狂奔小半天后扑到车窗上,把翻腾在胃里的酸水吐洒在车窗铁条上--胃酸的腐蚀性,相比起硫酸来说小的很可怜,但却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据后来赶去营救那个探险队的记载,四个探险队员仅仅坚持了不到二十天,防护车窗玻璃的铁条,就被野狼的胃酸给腐蚀了大半,再用牙齿硬生生的咬开,拿脑袋撞碎了玻璃。

营救人员赶到时,只剩下那辆车,与四个难以下咽的头盖骨了。

方圆也早就听说过这件事,所以他从来都不会小看野狼的智慧,在毛驴实在控制不恐惧,锥锥叫着那嘴叼着他裤脚往车子上拖拉时,才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看来我算错了--”

话音未落,远处沙丘后面忽然传来了枪声,正在准备发起攻击的狼群,立即受惊纷纷回头看去,就看到一辆车呼啸着冲上了沙丘。

车窗开着,有人探出半截身子,正用冲锋枪扫射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