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秦小冰略带厌恶、警惕性十足的审视目光,格林德很尴尬。
话说老格以前给花小妖当打手时,也很帅气的,整天西装革履扎着领带戴着个墨镜的,就像间谍片中那些风流倜傥的帅哥,也倾倒了很多他老婆之外的女性。
不过自从跟了圆哥后,最让格林德自豪的一头飘逸长发没了,变成一个铮亮的大光头,美名其曰代替老大为土豆老守孝。
守孝‘期满’后,格林德忽然发现光头也不错,最起码洗澡时,速度比以往要快了许多,而且他也习惯了自己的光头恶人形象。
相比起那些老实人,恶人在某些时候还是很吃香的,比方在排队时,格林德只需双手抱着膀子、鼻孔朝天咧着个比嘴的往那儿一站,老实人就会乖乖的給他让道。
你是恶人,你该自豪。
这是圆哥送给格林德的八字箴言,并嘱咐他必须得牢记在心。
啥,你想改变形象?
好吧,一个看上去比老大还要帅气些的小弟,圆哥是用不起的,那你滚蛋。
为了自己的饭碗,格林德只好每天早上醒来,晚上睡觉之前,就像祈祷感谢主那样,得把那八字箴言念上几遍,久而久之也就习惯自己是恶人了。
拿着他不是好人的外形来说事,也是秦大川用来攻击他的主要手段。
没想到秦小冰也是这样看他的。
唉,到底是亲兄妹啊--格林德心里叹了口气,耸耸肩倚在门框上,双手摊开做出无可奈何的样子,示意秦大川来解释,他最好是装哑巴。
“小冰,你别误会,虽说他不是个好东西,可对咱们来说,他还是个不错的好东西的,就是长的丑了点,吓人了点。”
秦大川嘿嘿笑着,先把格林德的尊严狠狠践踏了一番,才正色道:“我跟他,现在是最好的朋友,说是兄弟也不为过的。”
秦小冰知道,自己老哥从小就不是啥正经东西,不过却从来没在交朋友这一方面懈怠过,既然他说格林德是他最好的朋友,是兄弟,那么这个表面凶恶的死老外,就肯定不会对他们兄妹俩不轨的。
聪明的小冰妹子,还自己脑补了一些:哥在外面亡命天涯那么久,未免要跟这种人打交道。虽说外国人没几个好人,但只要他能对秦大川当兄弟朋友,就行了。
“你好,格林德,我是秦小冰,秦大川的妹妹。”
秦小冰站起来,脸上浮上了亲切温和的笑容(就是做小空姐时的职业笑容),让整间屋子都随即亮了下,快步走到格林德面前,大大方方的伸出了右手:“希望我们,以后也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本来吊儿郎当的格林德,可没想到秦小冰这样大方,稍楞了下连忙站直了身子,刚伸出右手却又缩回去,在自己衣襟上擦了擦,才重新伸出,握着柔弱无骨的小手轻轻晃了下,随即松开,咧开大嘴露出一空白牙,谄媚的笑道:“我相信,我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会像秦大川那样,把你当做小妹来对待的。”
秦小冰笑了。
这次是发自内心的真心笑容。
从格林德伸手又缩回手,在衣襟上擦手的动作中,秦小冰就能断定表面凶恶的格林德,或许不是啥好人,但对她却给予了足够的尊敬。
一个懂得尊敬朋友小妹的家伙,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的。
“格林德,请进来坐。”
秦小冰抬手,很有礼貌的请死老外进屋。
特么的,这小子发呆啊,擦手啊,笑得跟狗尾巴花似的讨好啊,都是装出来欺骗小妹,来瓦解小妹对他的防范心的,可惜小妹太纯真了,没能看出来,幸好有我这个当大哥的是火眼金睛,能识破他的阴谋诡计,更能保证她不被这厮给骗了。
看到小妹热情的请格林德坐下,又给他端茶倒水后,大川哥撇着嘴的在心里嘟囔。
其实,秦大川还真误会了格林德。
格林德刚才的动作,可不是装出来的,确实是自然反应。
平时在跟秦大川相互吹牛时(男人不都这样吗,跟狐朋狗友吹嘘自己老婆多漂亮,孩子多可爱,小姨子屁股--像秦大川这种没老婆却有个小妹的,能不没命的吹嘘小妹,有多么多么明媚四射?),格林德听他夸秦小冰的次数,都把他耳朵里磨出茧子来了。
很清楚秦大川是啥货色的人,有谁会信他说的话?
格林德才不信秦小冰像秦大川说的那样优秀,更何况圆哥每次在提到小丫头时,脸上也总会露出发自内心的龌龊笑意--被老大祸害了的女孩儿,能好到哪儿去呢?
可当他亲眼看到秦小冰后,才知道秦大川这厮并没有吹牛:女孩子,确实像出水莲花般那样不胜娇羞(秦大川自吹时,常用的一句形容词),让他情不自禁的正经起来。
更气愤秦大川得有多么的狼心狗肺,才能总是欺骗小妹的血汗钱,供他去赌博。
两个贱人在秦小冰转身倒水时,迅速交换了下目光,都不约而同的无声奸笑了声。
“老格,还是你来说说,咱们是怎么认识的吧。”
秦大川接过小妹递过来的茶杯,翘起二郎腿拿脚尖点了点死老外。
大多数人都有个毛病,那就是不怎么相信自己人说的话(主要总被自己人骗),反而相信别人说的那些谎言。
秦小冰也是这样的人,所以马上就睁大双眸,看向了格林德。
“好吧,那我就来说说。”
格林德拿着茶杯,故作沉吟状的过了片刻,才目光平静的看着秦小冰的眼睛,娓娓道来:“正所谓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没娘的小孩格林德,原先是美国某职业保镖公司的教官,凭借自己的努力,过上了童话中的幸福生活,妻贤子孝,每天早上一睁眼,就会感谢上帝赐予了他这些。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很轻松的任务中,他不慎得罪了当地黑帮老大,被追杀。
于是,幸福生活破灭了,他为活命不得已抛妻弃子,满世界的狼狈鼠窜。
但那个黑帮老大,发誓一定要他的狗命,大批职业杀手对他紧追不舍,猎狗追兔子那样,从南美一直追到欧洲,再从欧洲追到亚洲--最后,把他逼到了金三角(缅甸那边)。
就在格林德逃无可逃,无比绝望的准备认命,豁出去要跟敌人同归于尽时,一个大救星脚踩七彩祥云的飘然出场。
格林德说到这儿时,秦大川坐直了身子,下巴微微抬起,力争让自己看上去跟电影中那些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形象相符。
秦小冰也听出来了,看了眼自己哥哥,问道:“救你的人,是我哥吗?”
“是,就是秦大川。”
格林德认真的说:“当时我已经遍体鳞伤,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看就要被至少三百、啊,不,可能是三十个杀手追上,你哥忽然从天而降,背起我用刘易斯百米冲刺时的速度,在那些人惊骇的目光注视下,扬尘而去。”
秦小冰看向了她哥。
她很怀疑,就自己哥们这副小身板,是怎么背着体重超过一百公斤的格林德,在众多杀手的追杀下,扬尘而去的。
不过男人能把被蚊子叮了一口,说成是被人拿刀子捅了一下的吹嘘习惯,她还是很清楚的,所以也没在意,继续听格林德讲述没娘小孩的逃亡生活。
秦大川的仗义相救,让格林德感激不尽,俩人暂时摆脱追兵后,肯定得找个地方--比方草窝里啊,墙旮旯里啥的叙叙、认识一下,相互了解一下。
秦大川说,他是华夏人,在国内拿刀子捅了个敢欺负小妹的人渣后,就立即远遁三万里,沿途依靠他的智计百出、过人的智慧,终于偷越国境来到了金三角。
可能是老天爷特意安排两个苦比人成为好朋友吧,所以才指使秦大川在格林德最危急时刻,脑子发热的蹦出去救了他。
同是天涯沦落人,岂不痛饮一杯无?
就在俩人不胜唏嘘的举杯小饮时,亡我之心不死的杀手们,再次如约而至,这次人数更多,更凶残,势必要把俩人弄成肉酱。
“我们奋勇相抗,大呼小叫,高喝酣斗,拳打脚踢,每一拳出去,必定会把一个杀手脑袋打碎,每一脚踢出,必定--”
就在格林德眉飞色舞,双手不住挥舞的说到这儿时,秦小冰打断了他的话:“格林德,能不能说点实话?”
“实话?”
格林德愣了下,才说:“好吧。我们要被人打死时,被诈死、躲债躲到金三角那边的方圆救了,然后潜回华夏躲藏起来,等他动用以往的老关系,查明债主不再找他要账,又帮秦大川取消通缉令后,才回到了唐王。”
“这就是实话?”
“这就是实话。”
“方圆,他、他一个败落二代,会有那么厉害,能在国外把你们从杀手手中救出来?”
秦小冰瞪大的双眸里,全是不信的神色,其实内心却已经认可这个解释了。
面对秦小冰的质疑,格林德只说了四个字:“他有关系。”
通天的关系,总能摆平普通人看似无法摆平的事。
秦小冰很清楚这个道理,同时也想到中午在公司餐厅时,方圆也提到了秦大川,可她当时没心情去听,估计方圆是想跟她说这些话的。
“好吧,我相信你说的话。”
听秦小冰这样说后,格林德心里松了口气,看着秦大川心想‘你小妹果然好骗’时,就听她问她哥:“那么,方圆跟我们公司老总夏小韵,又是什么关系?”
“啥关系啊,就是老板跟下属的关系。”
秦大川愣了下,嘿嘿笑道:“你也知道,方圆以前就在神通快递干过的,夏总照顾他,让他回来干老本行,也是很正常的。”
“正常么?”
秦小冰无声冷笑了下,缓缓问道:“谁家老总,会把一个喝醉了的普通员工,大晚上的背到自己家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