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先生仔细看过项链后,完全确定这就是那条水粉美人了。
明珠叶明媚的水粉美人。
毫无疑问的是,任何人,哪怕是叶明媚那样狂妄的女人,也不会拿着价值七百万美金的项链不当回事,而是会当做最心爱之物看待。
女人,不都是喜欢珠宝的吗?
但现在这条项链,却出现了两个坐公交的人手中。
就算老先生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出他们得到项链的来路不正。
不过更让他纳闷的是:别说是明珠了,就是整个华夏甚至全世界,又有谁能轻易从叶明媚那儿,得到这个东西?
听老先生说出项链的来历,还有主人名字后,山羊眼中飞快的闪过一抹杀机。
就像林二威胁毛驴那样:你知道的太多了。
老先生敏锐捕捉到了山羊眼中的杀意,却不怎么在意。
正所谓君子坦荡荡,老先生一辈子没做过对不起良心的事,更是把绝大部分收入捐赠给了慈善事业,所以他觉得老天爷,不会让他遭遇不公平的命运。
笑了笑,老先生把项链还给了山羊:“怎么,你不会是觉得我对你们有危险了?”
山羊接过项链,淡淡的说:“老先生明鉴,毕竟我们还招惹不起叶明媚。”
“也不一定。”
始终没说话的方圆,这时候插嘴了。
老先生看向他,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实在看不出方圆有啥了不起的,竟然不惧怕叶明媚。
“这串项链,就是我顺手牵羊从她身上偷来的。”
方圆也没隐瞒什么,客气的跟老先生说:“老先生,我想请你帮个忙。”
老先生没想到方圆会直言相告,愣了下才点头:“说呢。”
“能不能下车,找个安静的地方仔细说?”
“好,前面到站往后走几十米,就是个茶馆。”
老先生一口答应,没有丝毫犹豫。
这种不怕死的气度,让山羊有些汗颜。
毕竟事关七百万美金,明珠最嚣张可怕的女人,好像谁都没理由为了保护自己,放过这个多管闲事的老头子。
老先生说的没错,下车后回返几十米,就是个茶馆。
茶馆不大,但环境很幽静,看来老先生以前来过这儿。
请老先生坐下后,方圆把那串项链放在桌子上,才说:“老先生,您应该认识叶明媚,并知道她的联系电话吧?”
老先生看着方圆,片刻后缓缓的说:“你想让我告诉她,这串项链在你手里。”
方圆竖起大拇指,真心赞叹老先生年龄虽然大,脑子转的却不慢,比山羊这个就知道打打杀杀、阴损事干绝的货,要强太多了。
老先生来兴趣了:“你不怕会招来杀身之祸?叶明媚,在明珠可是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跟你无法想象的能力。”
方圆端起茶杯,不以为然的笑了下:“如果她能杀了我,这串项链也不会在我手中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
老先生打量着方圆,片刻后才问:“想我跟她说什么?”
方圆干脆的说:“刚才老先生您也说了,这串项链价值七百万美金,虽说是拍卖价,不是它的实际价值,但我觉得,让她拿出两百万美金,来把项链买回去,她应该会答应的。”
老先生笑了:“有意思--偷了她的东西,再让她拿钱买回去。年轻人,你真是有意思。”
没理会老先生的讥讽之意,方圆自顾自的说:“她如果答应的话,那么麻烦老先生让她把两百万打在阳光孤儿院的公众慈善账户上。”
“什么?”
老先生脸上的讥讽之色,瞬间消失。
方圆没说话,很是高深莫测样子的喝茶。
旁边的山羊,看着他的眼珠子亮晶晶的,就像在看心爱的娘们。
说实在的,山羊在得知项链的不一般后,也有些头疼:太有名的赃物,不好出手啊。
但方圆的办法,却让他有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豁然开朗感:到底是年轻人,脑子好使。
老先生俩人,都为方圆崇高的慈善精神给感动了。
尤其是老先生,他可是跟叶明媚打过很多次交道的,绝对能充分理解那个女人就是一个--目无王法的亡命徒。
惹不起!
要想偷走这样一个惹不起的存在,期间的危险有多大,老先生不敢想象。
所以他才无法相信,冒着生命危险偷来水粉美人的方圆,会把所有的‘盈利’,都捐献给孤儿院。
老先生不但知道阳光孤儿院,更是多次匿名卷款过。
不过他却不知道,阳光孤儿院的院长,就在他对面坐着呢。
看着方圆过了足有一分钟,老先生站了起来。
出于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方圆也只好跟着站了起来。
老先生冲他,很是慎重的躬身深施一礼:“我替那些孩子,谢谢你了。”
方圆连忙谦虚:“老先生别客气--劫富济贫,这是每一个好人都该做的。”
叶明媚现在最想做的,却是把某个好人碎尸万段。
碎尸万段后是绝不会喂狗的,而是泡在瓶子里,当做标本放在大厅内,让所有来她家的人,看看敢跟她做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下场。
那个混蛋,昨晚在警局审讯室非礼了她还不说,还顺手牵羊偷走了她的水粉美人。
是,叶明媚是没有察觉出方圆偷走她的水粉美人。
可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有机会?
找到他,把他碎尸万段--叶明媚这个此生中最大的心愿,还没有一点影子呢,某个保镖就打来电话,嘴巴漏风的跟她说,见过方圆。
嘎嘣!
叶明媚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接着猛地抬手,把案几上那些东西,都扫在了地上,嘎声说:“姓方的,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刺耳的手机铃声,告诉她:来电话了。
愤怒到极点的叶明媚,一把抓起手机,正要狠狠砸在地上时,却看到了来电显示。
德高望重的顾老先生,绝对算让叶明媚还有点尊敬的人之一。
深吸了一口气,叶明媚强迫自己迅速恢复正常后,才接通了电话:“顾老先生,您好。”
叶明媚在打电话时,一个五旬左右的男人,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看到被她扫在地上的东西后,他暗中轻叹了口气,却没在意。
不过,等他从洗手间内走出来时,却看到他那个号称明珠一朵花的老婆,狠狠把手机摔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响,手机碎成了十几瓣。
叶明媚黑色紧身羊毛衫下的胸脯,剧烈起伏着,仿佛要把衣服撑开那样,俏脸也像要滴出鲜血那样--这是她无法控制愤怒的征兆。
男人皱眉,退回到了洗手间内。
叶明媚跳起来,疯了似的跑到门后,拿起竖在后面的一根棒球棍,狠狠砸在了玻璃上。
哗啦、哗啦不断的东西碎裂声,传到院子里。
那些正在来回巡逻的保镖们,立即躲得远远的了--主子这样发脾气时,还是在两年之前,那次她开枪打死了一个保镖,起因是男主人跟她顶嘴。
把装潢的好像皇宫那样的客厅,狠狠砸了一遍后,叶明媚才把棒球棍随手扔了出去,左手掐腰,冲洗手间那边大喊:“燕春来,你给我滚出来!”
这座别墅庄园的男主人燕春来,这才慢吞吞的走出了洗手间,脸上带着最和善的笑:“小媚,这是谁惹你生气了?”
“我要杀个人。”
叶明媚闭上眼,接连几个深呼吸后,再睁开眼时,脸色竟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平静。
“嗯,那个人把你气成这样,肯定该死。”
燕春来走到叶明媚前,伸手揽住她的肩膀,柔声问道:“是不是昨晚打伤小军的那个人?”
叶明媚靠在丈夫怀中,低低的声音,答非所问:“你马上给我出动所有能出动的力量,找到那个人。今天,天黑之前--我要活的,必须要他活着来到我面前!”
就像山羊说的那样,燕春来在明珠的地位,就是天王老子般的存在。
他想让谁死,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不过,这不代表着他只要一句话,就能把那个该死的人,从这座人口数千万的大都市内找出来。
“小媚,半天的时间,我没法……”
燕春来有些为难的说出这句话时,叶明媚忽然张嘴,一口咬住了他的心口肉。
疼的他嘶哈一声时,叶明媚已经把他扑倒在了沙发上,疯了的猎豹般,开始撕扯他的衣服。
燕春来没有反抗,更没有提醒她这是在客厅,门还敞着,外面的保镖能看到。
他只能看出,叶明媚需要发泄。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常见的发泄方式无非是痛哭,酗酒,打架拿脑袋撞墙--不过,其实最好的发泄,是做男女最爱做的那种事。
就像叶明媚这样,不分时间,不分地点。
当然了,更不会在意脸面。
这才是真正的嚣张不是?
但很可惜的是,燕春来没有嚣张的本钱……尤其是在叶明媚采取主动时,最多不到一百秒,他就彻底投降了。
“废物,你特么的就是个废物!”
叶明媚疯了似的尖声叫着,抬手就狠狠一巴掌,抽在了燕春来的脸上。
在明珠有着天王老子之称的燕春来,却不敢有半分脾气。
不管男人在外面有多大能耐,可结婚后却没有让老婆满足过一次--那么,他就无法抬起头,会心生愧疚。
别看燕春来年过五旬,其实他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有些女人,仿佛天生就是来考验男人那方面本事的……用很文艺的话来说就是,自身拥有‘天赋异禀’的功能。
“废物!”
再次骂了一句,叶明媚快步跑上了楼梯。
燕春来躺在沙发上傻楞片刻,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叹息声。
唉--两百万,就这样没了。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满脸都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