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回上都四月衣金纱,这帮混蛋不回家(1 / 1)

大明帝国开国皇帝洪武大帝朱元璋的第五子朱橚,此时此刻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因为他辛辛苦苦养的兰花,被人炸了。

没错。炸了。油炸。裹面衣,喷喷香。

他看上的女人喜滋滋地嚼着他价值千金的兰花,对厨子们说:“简直好吃得泪流满面啊!我的灵魂都飞升了!”

然后厨子们纷纷点头如琢米,目光慈祥:“好吃吧!好吃吧!”

好吃你你你你你大爷个魏国公庶三子啊坟蛋!

朱橚觉得此时此刻就算是他的好基友,哦不,好盆友,魏国公庶三子,那个,嗯,那个词怎么说来着,逗比,穿着胡姬的霓裳羽衣,给他跳那个什么,波若波罗密,他都不会觉得开心了。

他的兰花啊啊啊啊啊啊!

然而作为骄矜风流的中都一枝花,人人嘴里称羡为小王爷,萝莉御姐小媳妇老大妈心中完美的男神,朱橚的内心虽然已经跑马,但表面上,还是保持着灿烂的笑容,也目光慈祥地点头,对他心目中未来的媳妇和那群山里捡来的损友们道:“那是南疆来的雪顶金线兰,饮玉龙雪山雪顶之水,味道自然是不同的。”

未来的媳妇和捡来的损友们都配合地做惊讶状,然后频频点头:“好吃,好吃,还有吗?”

朱橚内心那一根完美佳公子的弦崩断了,莞尔一笑,眯起眼睛看着这群混蛋玩意:“没有了。因为这一盆,值一千两金子。”

那群捡来的损友之中大半还是倒吸冷气的,当中那个最傻的跟他吃过烤牛肉的大眼睛捏着自己的脖子愣愣地说:“卧槽我们吞金了吞金了!一千两!”

朱橚满意地看着他未来的媳妇冯繁缕。

冯繁缕连眼皮也没动一下:“嗯,果然,一分钱一分货,钱花到位了,吃着都舒服。”

朱橚忍不住用一种极其激赏的目光看着这个十来岁的小丫头——这丫头谁养大的!真淡定啊!

那群损友也纷纷对冯繁缕竖起拇指:“给你点32个赞!”

朱橚觉得,他捡回来的这一群人,都不是一般人。

领头那个,被冯繁缕画了尸的,是个性格很淡漠的人,不言不语,有一手好厨艺,名字叫做陈清平,朱橚觉得,这个人在大多数时候,是只管做饭看菜谱研究食材香料,不问世事的,繁缕管这种人叫技术宅,顾名思义,应当是那种“以技艺术业为一生所有安居家宅别的啥也不管”的那种人。但是,朱橚觉得,这个陈清平,应该和他是同类,只不过他把心里的事情藏起来,然后贴了一张风流写意的面具,而这个陈清平,把心事藏起来以后,好像顺手把表情也给藏起来了。

不过呢,虽然被叫做老大的那人是那个陈清平,真正的说话管事的,却是那个叫做朱能垣,表字澈之的人。那一群人不管有什么事儿,大大小小,都会去找这个朱澈之,朱橚觉得,这位同姓的本家,才算是真正的心中有沟壑,手里有办法,养气功夫练得极好,也特别有见识的那种人。更可怕的是,这个人粗粗看上去,只不过是个白面书生而已,温文尔雅,一点儿攻击性也没有。这是扮猪吃老虎的最高境界啊!

不过呢,比这个朱澈之更糟心的,还有一位,那就是那个叫做卫玠的男人。朱橚不知道这卫玠的爹妈怎么想的,非要自己的儿子和历史上那个看杀卫玠的短命鬼取一样的名字,但是朱橚觉得,这个名字还是起得非常贴切的,如果当年的卫玠有这个卫玠的脸容气度,确实值得玩命挤着去看一眼。然而糟心的是,这个卫玠就好看了那么几天,接着就成了朱橚门下的清客,要说脸还是那张脸,但是不知道他怎么弄的,整个人的感觉立即就变了样,看着只是长得不错的刚过而立之年的儒士罢了。幸好这外在变了,内在没变,这人于大局上的谋略智慧,把握世情,已经可以去朝廷里为宰为相了。

说到脸,前面这几个,长得都不如那个叫做陈辉卿的。朱橚自觉人啊鬼啊他见得也是不少,可却从未见过这种长相。这人取得好姓名,辉卿,可不是么,那不就是一道天上辉光,化作人形,也只有天光之美,天光之高远孤绝,才能形容出这个人的感觉来。尤其是这人周身一股排山倒海的冷绝难近,俯视天下,要是不跟他打交道,还真的容易觉得,这就是个天外飞仙,云端神祇。不过呢,可惜了了,要说傻,也不是傻,而是,嗯,有点不通人情。用繁缕的话来说,应该是情商着急。

要说情商着急的,还有一个,就是那个胡人利白萨。那胡人也一张好面孔,尤其还有点邪邪的狂狷之感,但经常说话办事不着调,说着说着就被群起而攻之,连朱橚也想揍他。白瞎那一口流利标准的官话,专门用来找打。

要说邪气狂狷的,其实不光只有那个利白萨,还有那个东瀛浪人,唤作酒吞童子。这又是一个取名不带脑子的,酒吞童子是什么啊,那是东瀛的大妖怪!不过这个酒吞,长得也的确够妖,朱橚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分明已经妖冶赛过花魁,但还是一身纯爷们的气质,没办法看错男女。那些旁人,对这家伙似乎颇为忌惮,这家伙好像也不在意,就知道喝酒,却也不见他喝醉。

提到纯爷们,这一群人里倒真的有个纯爷们,就是那个黄少卿。无论是气度还是举止还是外表,都是朱橚在军中见到过的那种贵家出身的少将军的样子,英挺,朗逸,正直,铁骨铮铮。这人唯一的缺陷,就是有点爱脸红,那个叫青婀的说点儿什么,立马就脸红了。实在不行,朱橚觉得,就求求皇后,给这俩人赐个婚?

说起来,那一群人里,相对正常的汉子,应当是那三个伙计。

那个老宋,看着可能是个混血儿,朱橚以前见过胡姬生的孩子,就是这个感觉。而且这老宋看着最好相处,话多爱笑人勤快,朱橚好多八卦都是从这个老宋的嘴里打听出来的。平时园子里有什么事情和鬼怪有关的,但凡找他帮忙,他也无有不应的,难得是性格开朗,说话也逗趣,被自己的伙伴们贬损,也丝毫不生气,挨了几下拳头,还嘻嘻地笑。繁缕曾经说过,嫁汉嫁汉,就要嫁给老宋这样的人,温柔,勤快,幽默,宽容,真汉子,纯爷们。嗯,朱橚有点想把老宋给干掉。

那个老周,一副清秀少年的模样,脸嫩得能掐出水儿来,偏偏不叫小周叫老周,性子也是清冷一挂,但并不是说话太少,相反,朱橚特别不爱跟他说话,这个人吧,白瞎一张如玉少年的皮相,说话忒毒。那种一针见血,让人觉得他的话都不是藏针,而活脱脱就是一把锥子,一锥子下来,直捅心窝。繁缕说过了,这种人,只能献上膝盖。嗯,繁缕就爱说怪话。

那个老元,倒真的是自己见惯的美貌公子哥儿的模样,嬉皮笑脸,纨绔子弟,感觉一喊他的姓名,都跟镶了金边儿似的。这种公子哥儿,在中都也好,应天府也罢,多了去了。别说别人,就说朱橚自己,就是这种类型的。只是繁缕说,老元和朱橚的区别在于,后者比较正常,前者逗比。

逗比这个词,朱橚觉得,一定是个特别伟大的形容词,能够准确地形容那一群捡来的玩意。

比如,那个青婀,就是个逗比。好端端粉雕玉琢的小丫头,说话跟老宋似的,尤其个子矮,要是不说不动,跟年画的童子一样玉雪可爱,但一开口——朱橚就纳了闷了,这个黄少卿的口味,还真的挺别致啊。

朱师傅的品味倒是不错,那个药师玉卮,是这一群女眷里最正常的一个,清秀文静,纤腰长腿,带着那种高门贵女惯有的清高和矜持。说话办事,也是稳妥一挂。只是偶尔在朱师傅面前露出小女儿情态,不过朱师傅是她夫君嘛,这也没啥。

办事稳妥勤快,那个桃夭也是这个类型的,尤其是她也是一双鬼眼,园子里的鬼都很怕她。她估计不是寻常人类,甚至也不是寻常的鬼怪,那个鬼王姬,可能是个封号来着。这个鬼王姬雪肤豪乳,本来也是个尤物,如果她不是经常开口损人,或者面对断头断手的鬼怪烂的没边儿的尸首都能淡定地吃着手里的糖瓜儿,那么她就是特别理想的人类女性了。

最小的那个蔓蓝,还根本没长成的模样,软软的一团,性格也是天真可爱,瞧着那个老元挺喜欢她,可她分明还没开窍,别说喜欢了,估计男的和女的有什么差,这个蔓蓝都会一头雾水,说一句:“可能是胡子吧。”

有意思的倒是那个陈夙蕙,她必定是那种见过大场面,走南闯北,接触过无数人事的人,可是这个人,一脸的心如死灰,好像分分钟就能慷慨去死。到底是咋了,为什么朱橚总觉得她好像是真的在筹划着什么时候就不活了呢。

朱橚看着眼前这一群人还在吃着他的雪顶金线兰花,心里头默默思忖。

忽然那个大眼睛,嗯,叫做今昭的,跳了过来,有点尴尬地说:“那个,那兰花,真的这么贵啊。”

朱橚看着话说起来,是整个园子里最正常最普通最像是人类的大眼睛姑娘,突然有了一种同情怜悯的感觉,觉得她混在这一群的奇葩里真是辛苦了,因为这份同情,朱橚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没事儿,逗你们哪。”

今昭一脸安心地走开。

冯繁缕凑了过来,笑容狡黠:“哎呦,小王爷,你突然长出同情心啦?”

小王爷笑得山河璀璨,伸出一双魔爪,扯住冯繁缕俏丽粉嘟的脸蛋儿:“我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