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接吻,就像啃骨头(1 / 1)

莫晓婉逃也似得从落茵别墅出来,直接飞奔回到湾水公寓。

到楼下,莫晓婉特意看了眼时间,才七点不到,稍稍松了一口气。

一般这时候,苏倩其实已经醒了的,但是最近不用上班,所以她极少马上起床,都会窝在被窝里看看书,玩会手游,只要动作轻一点,一定不会惊动苏倩。

莫晓婉想,她好歹也曾是“辣女神偷”,偷偷摸摸回家这种小事绝对难不倒她。

只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是那么那么的大。

莫晓婉开门的时候几乎没发出什么声音,她觉得这不会让苏倩听到,可一开门就见苏倩裹着被子坐在沙发上,一手拿着盛满热水的杯子,另外一只手拿着遥控器,也不知道是没睡呢,还是才醒。

干笑两声,莫晓婉装傻的问:“你醒了啊,怎么这么早啊?”

苏倩假笑:“你去哪儿了?”

“呃……去买早点了啊,寻思今天买点灌汤包来吃。”

“那包子呢?”

“包子铺人太多,你也知道我这个人不太喜欢排队。”

“那怎么没买点别的什么?”

莫晓婉一哽,苏倩实在太咄咄逼人,索性嘴一嘟,她说:“我说实话,我才回来嘛。”

“我当然知道,为了等你,我在这坐了一夜,看了一夜的泡沫剧,才把电视关上。”

苏倩不是好气的说着,等莫晓婉坐下,把手里的杯子递给她:“才倒的,先暖暖手再喝。”

“嘿嘿,谢谢哦。”

莫晓婉捧着热水杯,心里暖暖的。

这时候,苏倩直起腰盘腿坐好,皱眉问:“小婉,你整晚去哪了?难道楚墨辰在那里?”

“嗯,除了他那我还能去哪?”

“你……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总裁前脚订婚,你后脚就去找楚墨辰,这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那我能怎么办?我心里不好受啊?”

莫晓婉撇嘴,喝了一口水烫得她呲了下牙,闷声说:“楚墨辰把我们婚后住的家重新布置了,挂了我们在新西兰拍的婚纱照,我一时有些感触,鬼使神差的就去找他,没想过会在他那过夜,但是红酒的后反劲真大,我喝醉了,就没能回来。”

苏倩冷哼,“所以乱性了?”

“咳咳……”

莫晓婉脸不自然的红了,她点头,“乱了。”

苏倩抬脚轻轻的踹了她一脚,无力道:“行了,你快点消失在我眼前,不然我真怕自己会一掌拍死你。”

“别呀,你好歹给我准备点早餐,我吃了才好去上班啊。”

“哼,在楚墨辰那被吃个干净,结果连顿饭都没混上,莫晓婉,我真鄙视你。”

苏倩不咸不淡的语气让莫晓婉无敌自从,她撇嘴:“是我包养的他,我混不上饭吃不是也很正常吗?”

“懒得理你。”

苏倩虽然那么说着,却还是进了厨房,亲手为莫晓婉准备着早餐,莫晓婉洗漱出来,看着苏倩忙碌的背影,心里暖暖的。

就算再怎么不认同她现在的行为,可苏倩还是关心她的不是?

吃过早饭,莫晓婉照常上班。

因为楚墨辰那个变态男人昨晚没少摧残她,在她胸上脖子上留下了不少吻痕,就怕别人看不到似得,害得她不得不换上高领的衬衫来遮掩。

安全的进入办公室,莫晓婉脱掉大衣,正准备让秘书给她倒一杯咖啡过来。

却在这时,明浩开门进来,端着热腾腾的咖啡,俊脸上堆满了笑容,看起来像是有什么好事一样。

“今天早上怎么了,你包了秘书的活了啊。”

莫晓婉调侃道。

明浩笑而不语,把咖啡推到她跟前,他说:“你今天看起来不错,脸色红润,昨晚有什么好事吗?”

莫晓婉横他,佯装警告的说“好事没有,坏事倒是有一件。所以心情不好,千万不要来招惹我。”

明浩笑,偷瞄她一会儿,试探的问:“是因为宇文瀚订婚的事?”

莫晓婉挑眉:“你跟苏倩进展很快啊,已经发展到可以跟你分享我的秘密的程度了?”

“昨晚你走后,苏倩给我打过电话,那时候才知道你出门了,也知道原来宇文瀚订婚。”

“是订婚了。”

莫晓婉哼笑:“你要是来安慰我的,那就请回吧,我还不至于那么脆弱,发生这么点事就一蹶不振,我很好。”

话说的很漂亮,却没有什么说服力,莫晓婉自己也知道,这是因为订婚的人不是楚墨辰而是宇文瀚。

真的到了楚墨辰跟许昕订婚那一天,只怕她无法再这么潇洒的说出这番话,也更不可能我笑得这么轻松。那时候的笑靥如花,不论多灿烂,都无法掩去她内心的伤痛。

明浩耸肩,沉默了一会儿,他问:“那你……有什么打算?”

“什么有什么打算?”

莫晓婉假装不明白明浩的意思。端起咖啡随意喝了两口。

明浩见此,索性明说::“既然宇文瀚都已经跟别的女人订婚了,那你怎么办?”

闻言,莫晓婉脸色一沉,“明浩,千万别对我抱着什么幻想,我把你当成朋友,很好的朋友,你现在跟苏倩在一起,就好好对她,不然我绝对不会原谅你的。”

明浩脸色有些难看,“我也想跟她好好相处,可她总是淡然如水的样子,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进一步发展,到现在我还没有吻过她。”

“那你吻啊!”

莫晓婉无语,“这种事你问我也没用啊,我又不能替你吻她。再说了,连牵手这种事情都是苏倩主动,身为男人你不觉得失败啊?”

“我没谈过恋爱。”

“没谈过还没看过别人谈啊,有什么难的?看着她的眼睛,慢慢靠近,试探的亲吻一下,,要是她不反抗,那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亲吻呢,那感觉就像是啃骨头。”

明浩瞠目:“啃骨头?那么美好的事到你嘴里怎么就变了味儿呢?”

“这是通俗的解释。”

双手捧着咖啡杯,莫晓婉一本正经的说:“我们在啃骨头的时候,是不是会很着急,想着一定要把骨头上的肉啃干净,所以你不自觉的就很投入。而接吻的时候就是这样,你她的嘴上当作骨头,用力的啃吧。”

“你跟宇文瀚接吻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