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故人依旧(1 / 1)

第80章 故人依旧

三年前离开南阳市,我就没有想过有回来的时候。要不是陈倩忽然说要结婚,死乞白赖地闹了我半个月,我不回来的决心也不会动摇。

“陆曼,我保证你不会见到你不想见到我人。”

陈倩在电话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我保证。

这三年来,那个我不想见到的人,依旧是我的大忌。

从机舱里出来,一阵热浪就朝我翻滚而来。

三年过去了,南阳市不变的不仅是这火炉一般的六月天,还有这如同我离开那日的飞机场。

抬头一看,我苦笑一声,还是有一些地方是变了的。

机场上方巨大的商业屏幕上故人风采依旧,不,甚至比以前更要俊朗霸气。

这果然才是他的人生啊,一直走在人生巅峰的人生。

我当时肯定是被雾气遮住了眼,愈发朦胧看他时涨了情,如今潮退潮去,才看见原来的自己竟然是那么可笑。

当时想要和他在一起,是我的梦想,在他人看来却是奢望。

而今当一切都沉淀下来,才发现人民群众的眼睛,还真他妈的亮。

云终究是云,泥终究是泥,辗转之后,只能各安天命。

“Mandy,走了。”

回过头,高大英俊的男人抱着一个快慢满三岁的小奶娃,带着墨镜赚足了不少回头率。

不知不觉和这个男人已经朝夕相处了将近三年,多亏他这三年来对我尽心尽力,不离不弃地心理辅导,我才能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毕竟,刚到美国的那段日子,真是一言难尽呢!

“念念不忘的那个人,是他吗?”顾若晨顺着我刚刚发呆的方向打量着,若有所思,随后中肯地评价说:“的确很英俊,也值得我为了一个不存在的人抗争这么久。”

他的话让我莞尔一笑,当时在美国接受他治疗的时候,经常会看见他一脸颓废地对我说:“你就不能放下他吗?既然决定重新开始了,为什么还要对他,对过去耿耿于怀,折磨自己的呢?”

我点点头,没有否认:“怎么样,我的眼光还不错吧?”

他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无框眼镜,弯了弯嘴角:“一般般。虽然长得出类拔萃,但无商不奸,和我为人类进步做出伟大贡献的想必,根本不值得相提并论。”

“嗯!爸爸好看。”

小奶音懵懵懂懂的一句话让我忽然间就晃了神,忘了自己置身何地,这些年来是与何人一起度过。

“哈哈,阳阳的眼光比你妈妈强一千倍。”

下一秒,顾若晨得逞的奸笑声让我分分钟出戏。

“你又教坏我的儿子!”

我抡起手中的包,愤怒地朝顾若晨砸去。

顾若晨就是三年前莎莎给我那个电话号码的主人,当初来到芝加哥,我没想过去麻烦他。可后来临产进不了当地的医院,被逼无奈之下,我才拨通他的电话。

他一开始和我其实没这么熟,当时的他高高在上,拒人于千里之外。

还记得当时他一脸冷漠地把我送到医院,第一句话就是:“我最近有个课题很忙的,这卡里有钱,你要是有需要可以自己叫护士。来美国这么久也没有联系我,你的英语应该不错。没什么问题的话就不要给我打电话了,有什么问题的话,你可以直接打911,或者给大使馆打电话。”

我当时就想啊,佘禹那么一个温文尔雅,偏偏有礼的人,小时候为什么会和这种不懂礼貌的家伙混在一起。

可经过三年的相处,我才发现,这个家伙冷漠的外表下面,有一座无时无刻不在热情喷发的火山。

我们两个打打闹闹地走出去,外面来接机的莎莎和佘禹笑得一脸春心荡漾,一副“我懂得”的模样。

佘禹更是破天荒地开起玩笑:“行啊,在美国的时候不是还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吗’?”

顾若晨笑笑:“你就别开我玩笑了,待会儿逼急了,她又要为了和我避嫌不和我说话了。”

说完,除了我和我懵懂的儿子之外,所有人都笑了。

顾若晨口中的梗是一段往事。

在美国的时候,为了配合他的治疗,也为了能更好的照顾我的孩子,在莎莎和佘禹的努力下,我和顾若晨总算是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邻居。

日久生情不是什么生僻的戏码,顾若晨对我的心思这些年来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过我什么情况他比我更加清楚,所以隔着这层窗户纸一直没有捅破。

某次莎莎和佘禹来美国,俗话说酒壮怂人胆,顾若晨酒过三巡,向我表白,吓得我三天没有和他说话,最后还是他用心理辅导做借口,我才重新和他沟通。

从那次以后,这件事成了大家调侃的笑谈,也成了我和他心中永远都不会消失的鸿沟。

我们都明白,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底线。

“妈妈!”

小家伙肥如胖藕般的小手一指,我们四个大人齐刷刷地看去,只听他奶声奶气地问:“妈妈,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围在那里,是有人出事了吗?”

那里哪是有人出事了!

我心里惊涛骇浪,这世上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

“阳阳,那里有那么多人,一定是有明星。”

除了不知深浅的顾若晨淡定自若地和我儿子谈笑,我们其余三人皆是沉默。

在南阳这个和娱乐圈几乎绝缘的城市,能够让媒体这么倾巢出动的,除了他,还能有谁?更何况,三年前离开那个晚上所看见的一切,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低声说:“莎莎,我们回去吧。”

“小曼,我不知道……”

莎莎满是歉意的话音未落,就听见人群喧嚣的方向传来一声惊呼,我赶忙扬起头了望过去,只见穿着黑色长款风衣的秦朗从人群中走出来,大踏步地走向马路对面。

斑马线此刻就像是无数只喜鹊组成的鹊桥,斑马线的对面,是一个穿着同款风衣的女人。凹凸有致,亭亭玉立。

秦朗迈着大长腿,三两步就走到了女人的身边,两个人并肩而立,才子佳人,羡煞旁人。

面对记者拼命凑上前的话筒,一旁的杰克面无表情地替秦朗挡去,而被秦朗死死护在怀里的女人,刚好在我看得见的角度里,笑得一脸甜蜜。

那样的呵护我也体验过,她脸上的笑,是真的。

秦朗从不是拖泥带水的人,现场热情的记者也无法阻止他离去的脚步,在旁人艳羡的目光里,他护着自己的小女人,钻进一旁的加长林肯,扬长而去。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小心翼翼地呼吸,心痛引而不发,憋得我几乎就要窒息。

陆曼,你在心痛什么?你在他心中是什么位置,这三年还想不明白吗?

是啊,如果有什么事情三年没能想明白,那么这辈子大概都不可能会想明白了。

“小曼,我忘了告诉你,他们……”

莎莎怯懦地开口,却被我给打断了:“没关系,我都看见了。三年都过去了,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看吧,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家伙。

生活在南阳市哪里能不知道秦朗的动向?莎莎之前三缄其口,大约是身边的那位高人给她支的招,哪里知道竟会真的让我遇上!

现在这般,她对我心里肯定是有几分愧疚在的。

可手中这副牌终究是自己打的,好赖都不能赖旁边的人。

我苦笑一声,从顾若晨的手中接过我的儿子。

至少这次我并不是一无所有,是不是?

所以,秦朗,你尽管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有你这辈子都不会拥有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