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
草原上已经满是载歌载舞的人儿。
这一日的欢庆,似是狼主赏赐了一个新来的歌姬团队。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乐队,估计是金人从边境抢来的或者从商旅手中购来的。她们因为久在边境的关系,对南朝的曲子反倒不甚精通,弹奏的全是昔日辽国的靡靡之音。辽人的音乐相较宋国的婉约,要简单得多,却更有野性的风情。
耶律观音听得眉飞色舞,王君华在她身边,不经意看她,才发现耶律观音做了非常精心的修饰,浓妆淡抹,恰倒好处。尤其,她穿了一身半辽人的改良装,仿佛回到了当初草原上第一美人的风情。为了这个王妃位置,她也是下了本钱的。王君华心里一动,笑道:“耶律娘子可是草原著名一枝花,能歌善舞,不妨跳一曲,让大家开开眼界……”
耶律观音落落大方地站起来,她本就体态丰盈,明眸善睐,这些日子的精心装扮,更恢复了风韵,走到场中,目光有意无意地看向四太子,但见他面带笑容,这才开口:“奴家这就献丑了。”
她手一挥,乐队弹奏起当时最著名的一首曲子,耶律观音舞动起来,虽然不如喜奴儿的性感魅惑,却多了草原的风情,像一朵火辣辣的太阳花盛放,自有她的美丽动人处。
王君华夸张地大声叫好,金兀术也合着拍子自得其乐。
一曲终了,他大声说:“赏赐耶律娘子一对镯子。”
耶律观音喜出望外,急忙谢恩,王君华也暗自欢喜,这表明四太子对耶律观音的青睐,并且,更重要的是,喜奴儿还坐在四太子身边,依旧是薄纱轻掩,酥胸半露,虽然不若昔日躺在四太子的怀里,但,这也是一个信号,不是么?
金兀术环顾四周,举起酒杯:“小王子母子怎地还不来?”
陆文龙的声音响起:“阿爹,我们来了,早就来了。”
他转身,看着身后,花溶牵着儿子的手,就站在那里。花溶满面的笑容,儿子却一脸奇怪的表情,眼光落在耶律观音手上的镯子上,又落在喜奴儿身上。
“阿爹,你不是说已经赶走她了么?怎地她还在?”
金兀术忽然有些狼狈:小孩子,这是在疑惑阿爹为什么会出尔反尔,言而无信。
目光一转,看到花溶的笑脸,那种笑,从眉梢展开,鼻子微微皱起,嘴角弯成一种很好看的温柔。
“儿子,给阿爹看你今天的战果。”
她开口,不经意地化解了金兀术的尴尬,陆文龙便不再追着喜奴儿看,急忙拿出很美丽的一只羊角:“阿爹,你看,我猎的。”
金兀术拿着羊角,却无心细看,目光落在花溶身上。她换了一件大红的薄纱衣,上面绣着明黄色的金线和翠绿的凤凰。众人被这件华丽得不可思议的华服晃得几乎睁不开眼,王君华睁大眼睛,死死盯着上面的凤凰,她当然认得,这衣服出自宋国的宫廷,是皇后服,自然是当初被金人抢走的。
皇后服!
四太子竟然将皇后服给花溶穿上。
王君华虽然没做过皇后,却知道,大红的颜色,从宫里到豪门,只有正妻才有资格享受,就算纳妾,小星进门,成亲当日,也只能穿粉红。这是规矩。
金兀术也被这件绚烂的衣服晃得睁不开眼睛,不可思议的美丽,连他也不知道,花溶这几天究竟是怎么了,要在往常,她一定会和孩子一起对自己讥讽一番,今天,却那么贤淑,大度,甚至替自己解围。
他甚是狼狈,一杯接一杯的喝酒,花溶却若无其事:“四太子,你尝尝……”
这时,金兀术才发现她手里端着的一只精美碟子,里面是切好的烤羊肉,香喷喷的冒着热气。
“这是厨房刚烤好的,你尝尝……”她手一伸,叉起一片羊肉递到金兀术嘴边,“这是儿子亲手猎获,说要孝敬阿爹……”
金兀术受宠若惊,一张口,吞下整片羊肉,连声说:“好好好,味道真是好极了……”
耶律观音谢恩的礼还没行完,四太子还没发声,她就只能尴尬地站在原地,刚刚的风光仿佛一片烟云,顷刻间就飘走了。她咬紧牙关,恨不得将手里的镯子,劈头盖脸就向那个狐狸精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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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溶的目光不经意地看过去:“耶律娘子,入座吧,站着多辛苦呀。”
耶律观音恨恨退下,这个女人,竟然代四太子发号施令?她看金兀术,金兀术却喜滋滋的正在和儿子品尝羊肉,对于场中的暗涌丝毫不觉。一转眼,见花溶令耶律观音退下,他心念一转,大声说:“来人,将头饰送上来。”
众人不明白他的意思,只见老管家笑眯眯的下去,不一会儿又上来,这一次,是抬上来的大箱子,一打开,众人只觉炫目之极,竟是一顶精美绝伦的头冠。头冠的打造与众不同,黄金为底,一圈孔雀翎用了12颗同色同质的珍珠镶嵌。一颗这样的珍珠已经罕见,12颗并排,可谓价值连城。它的特色还不在于珍珠,而在于顶端正中镶嵌的一颗绿宝石。宝石绿得没有一丝杂质,美丽得令人看一眼,魂仿佛也被勾去了大半。箱子里除了这顶头冠,还有许多金银、珍珠等。
陆文龙见到这样美丽的王冠,惊呼一声:“阿爹,好漂亮。”
金兀术亲手拿起头冠,笑眯眯的,随手戴在身边花溶的头上,左右端详一番,才转向儿子:“儿子,你看妈妈多漂亮?”
陆文龙喜不自禁,拉着妈妈的手,“妈妈,真好看。”
沉甸甸的头冠戴在头上,花溶又瞟一眼箱子里的其他东西,抿嘴一笑。金兀术这才看着一众侍妾:“以后,四太子府的一切事宜,都由王妃主张。”
众人唯唯诺诺答应,又恭维一番,坐在四太子身边的女人,大红喜服,戴了后冠,一切都已成为定局?
花溶笑着,又敬金兀术一杯酒,众人只见那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父慈子爱,仿佛没自己等人什么事情,均觉得无趣极了。
暗中的王君华,又是一口气咽不下,心里极其微妙的感觉,对耶律观音受到冷遇既有几分高兴,又甚觉不安。如果喜奴儿、耶律观音一个个陆续倒下,自己还何以对抗花溶。
这一日,月色如水。
草原的风一阵阵吹来,不冷不热,完全无愧于避暑胜地的称号。三分微醺,金兀术看着身边的女人,孔雀翎、大红服,明媚而浓艳,迥异她昔日的风格。他心潮涌动,浑身的欲望又几乎遏制不住,手伸出,终于拉住她的手,紧紧的,呼吸急促:“花溶……”
陆文龙也在一边拉住她的手,他兴高采烈,第一次见到阿爹和妈妈如此亲热如此和谐。“阿爹,我们以后都这样么?”
“一家人,自然会这样。”
“妈妈,你看前面多好的花。”
月光下,前面不远处,一地的野花在夜色里盛放。
“儿子,去给妈妈摘一些。”
“好耶。”
陆文龙一跑远,二人站在原地,四目相对。金兀术的手微微用力,察觉握在手里的柔荑,不但没有丝毫的反抗,相反,她的手指软软地蠕动,竟然反握了自己一下。
多少年了,竟是她第一次主动握自己的手,而且不是在生死抉择的时候,不是反戈一击的前奏,而是和平时刻的选择——选择,这是她的选择么?
岳鹏举已经死了,不是么?
她身边无人,心境是不是就有了些变化?
草地那么柔软,月色如此撩人。金兀术拉着她的手,二人并肩坐在草地上,两只手,还是紧紧握在一起。他定定心神,贴在她耳边:“花溶,我们真正重新开始,好不好?”
她抿着嘴巴,笑容像一阵清风,微微点头,声音也是低低的:“只要秦桧夫妻一死,唯这道坎,我实在迈不过去……”她幽幽叹息一声,“四太子,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的心意,我又何尝不知?恩恩怨怨,纠缠不清,你负过我,我也负过你。因为隔着以前我以为的国仇家恨。可是,国是谁的?家是谁的?都是他赵德基的。我和鹏举为赵德基卖命,换来的是什么?我后悔了,真的后悔了……”她声音哽咽,说不下去,两行泪水顺着面颊滑落。
金兀术想起临安那一夜的血战,她浑身的伤痕累累,如陷入陷阱的小鹿,做着最后的挣扎。从未像现在这样震撼:这是个女人,最最柔弱的女人。家没了,丈夫没了,天涯海角,孤身一人。
“花溶,对不起,我真是对不起你……”
这一刻的道歉,出自真心,这个女人坎坷的命运,很大程度上自己应该负起责任。自己,也是临安威逼的凶手之一,不是么?
“花溶,对不起……对不起……”他喃喃自语,心底奇怪的疼惜,这一刻,真正忘了解药,忘了欲望,而是对着一个心仪的女人,抬起手,擦她脸上的泪水,拥着她削瘦的肩,声音柔得出奇:“别怕,有我呢,这一辈子,我一定对你好,绝不会让你后悔……”
“鹏举死后,我曾非常仇恨你,可是,我更恨赵德基,恨秦桧。若不是他们,鹏举绝不会死。四太子,我真恨不得自己从不曾替赵德基效命……”
“我明白,我都明白……”那是她心里的一个死结,要解开这个死结,唯有杀掉秦桧。他紧紧搂住她,她再也忍不住,在他怀里失声痛哭。
仿佛她唯一的依靠,也只能是她唯一的依靠。这种认知完全激动了金兀术,搂着她颤抖的身子,双手抚上,才发现这具身子何等削瘦,腰肢细软,仿佛轻轻一用力,就会折断。历经沧桑,历经生死,花溶,她的确再无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