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再说一遍,我留下,让他走。”
“裴小姐。”
凯撒皱眉,认真的说:“虽然我很希望你能留下,但你在最后抽到国王牌,这是上帝安排的,我并不想违抗上帝的意思。所以,我也希望你能想清楚,冲动是魔鬼,留下,有可能代表着会死亡,我是不会再因为欣赏你而给你比别人更高级的特殊待遇的。所以,我劝你别冲动,我给你一分钟的考虑时间,如果那时你依然这样想,我就同意你。”
裴瑾瑜说出她留下的那句话,根本就是冲动,根本就是不想看到唯一跟她说了两句话的李海成血溅当场,尽管这个人的道德品质不怎么样,但他在临死前还能记挂着得白血病的儿子,起码说明他还算个比较靠谱的父亲。
如果说李海成有患病的儿子牵挂,死了也不会瞑目,那么她呢?
她会牵挂谁。而谁又会牵挂她?
陈飞吗?还是欧阳歇?
她相信欧阳歇肯定会牵挂她,但她在江北岸边遇刺后,却不想再被他牵挂了,也不再牵挂他了,裴瑾瑜觉的那次事件,玷污了她对他所有纯洁的感情,她对欧阳歇的心,在那次之后,已经死了。
陈飞肯定是不会牵挂她的,否则当初也不会就那样一走了之,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如果以一定说这家伙有牵挂的话,那怕是只有夏可欣吧。
算来算去,能真心牵挂她,又让她牵挂的,连她的父母都没有,唯有二娘一个人吧。
“不好意思,裴小姐,时间总是这样快,一分钟到了。”
凯撒的声音,打断了裴瑾瑜的茫然:“裴小姐,现在后悔,改掉你刚才的决定还为时不晚。”
“裴总,裴总,您给我一次机会,我李家一定会感谢您的!”
李海成眼里顿时放出一股炙热的光芒,跪着走到裴瑾瑜面前,伸手去抱她的腿不住的哀求。
裴瑾瑜抬起脚,蹬在了他的肩膀上。
这种男人真的很恶心,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去祈求她,把生还希望让给他,难道就没有想过她留下会死这个事实吗,难道你李家的感激,本小姐就能从坟墓中爬出来吗?
“把他弄走。”
凯撒笑着示意手下把李海成拉到一边去,直接崩掉后,李老板又开始嚎哭,还大骂裴瑾瑜没人性,怎么就不能为了一个垂危的孩子想想呢?
“算了,你等一下。”
裴瑾瑜松开了车门,走向轮船那边淡淡地说:“我考虑好了,我留下,让他走。”
此时整个现场再次鸦雀无声,包括凯撒,以及李海成在内的所有人,都用惊异甚至敬佩的目光,看着那个看似淡薄却很伟岸的身影,我的天啊,那个男人都那样骂她了,她还是把生还送给了他。
这哪是裴瑾瑜啊,简直就是圣母玛利亚啊!
“裴总,裴总谢谢,谢谢!我对您说过的话,绝对不会反悔,我发誓!”
李海成最先清醒过来,冲着裴瑾瑜的方向用力磕了几个头,生怕她再反悔,转身朝着黑暗处狂风一般的席卷而去,连上车都顾不上,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已经在甲板上的人质,还有其余的那两组人质,都看着裴瑾瑜,有人在窃窃私语:“这人叫什么啊别不是傻子吧?再不然就是要自杀?”
已经走到船板上的裴瑾瑜,忽然转身看着声音传来的地方,大声说:“我是华夏人,祖训有云,怀瑾瑜而握兰桂者,息耻为之!”
所有的窃窃私语声,就像被刀切断那样,寂静无声,大家伙再看向她时,无论是什么人种,东欧的还是北美的,目光中都有了不曾有过的镇定。
虽然很多人听不懂,但他们依然能从裴瑾瑜身上看出华夏民族千年的气节。
生死当头,有个勇敢的人站出来时,总能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让人挣破恐惧的牢笼,坦然面对当前,平静之余转动他们很聪明的大脑,伺机寻找得以求生的机会。
这是凯撒不愿看到的,如果换作哪个不懂识时务的大老爷们敢这样骚包,死在出政权的枪杆子底下了。
凯撒舍不得她死,把他弄回去当夫人的心愿,反而更加强烈了,拽住一个手下,小声吩咐了几句,马上就有两个恐怖分子,跑步冲上甲板,架起裴瑾瑜走向了船舱。
拉了拉帽檐,凯撒走向甲板时,喃喃自语:“我是华夏人还有那句华夏古训,——好逼人的气势,不亏是生在那样一个强悍的国家里。”
如果陈飞知道裴老板,把逃生机会让给李海成,还闲的没事儿哗众取宠似的喊出这句话,肯定会气得七窍生烟,大骂她脑袋被马桶挤了,才会这么愚蠢,骂她骚包真是一定点都没错。
14因为她的行为,以及这句话,给陈飞平添了许多麻烦,也给华夏的救援队伍平添了麻烦,还差点让他凉在这片伟大的土地上。
幸好陈某人没有千里眼顺风耳,没有听到她这句话,才能在看到鹿悠悠后,开心的笑着,与她以好友的名义,紧紧相拥。
鹿悠悠重重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推开他瞪着眼,认真的说:“说吧,你是不是又是为了救那个女人,如果是,酬金两百万美金,没有友情价,少一分都不干。”
杀手出任务,必须有报酬,看在亲朋好友的面儿上,稍微欠一次也是没有关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前债能一笔勾销,这是职杀的行规,就算为了亲老子杀人,也是这规矩,所以鹿悠悠知道,不管跟陈飞有没有戏,都得谈价钱,并没有任何的不妥。
陈飞当然也没有任何怨言,点头:“好,先欠着,等我发财了,跟前几次一并还清,或者以后帮你做点什么也好。”
“我可舍不得,你还是说说你什么时候能发财吧?”
“那这辈子可能都不一定的事儿了,不过,看老天爷,说定下次我买彩票就能中头奖了呢?”
“呵呵,那也行,这辈子的债,下辈子还也行,欠的越多以后你的我的人可能性就越大一些。”
鹿悠悠一脸赚到了的表情,让陈飞吸了口冷气,下辈子落在她手里还能得好?,抬手把她拨拉到了一边,道:“这位皮肤光泽细滑看起来像个豆芽菜一样的小兄弟,就是蜂刺吧?哎你好,我是陈飞,鹿悠悠的兄弟。”
蜂刺没理睬陈飞伸过来的手,翻了个白眼淡淡地说:“哦,真是兄弟?那也并不是我什么人,你没有资格跟我握手。我这次来帮你,也只是看在鹿悠悠的份上,我——啊,疼。”
蜂刺哎哟一声惨叫中,被鹿悠悠一脚踹翻在地上,刚要起来,又是一顿大脚下来,只能双手爆头,用他的家乡土话大骂。
“这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跟我在一起,学什么不好,非学我装比,飞哥哥你别在意哈。”
陪着笑脸向陈飞解释了下,鹿悠悠弯腰伸手抓住蜂刺肩膀,把他拎起来说道:“你不是特别崇拜地狱训练营的不灭神话烟鬼吗?证开你的狗眼睛好好看看。”
蜂刺立即来精神了,看了鹿悠悠一眼又跑到陈飞面上,伸出手指着他,满脸激动的磕磕巴巴:“不,不会吧,他,他就是烟鬼?”
对于自己的崇拜者,陈飞向来都很大度,满足了蜂刺让他在作战服上签名的要求后又嘱咐别泄漏他的真实身份,他还得把有限的精力,用来做有意义的事情上,实在不想给自己惹什么麻烦。
以前,陈飞并不觉得自己在哪儿很出名,但自从鹿悠悠总是会将一些崇拜得者的留言或者别的什么发给他后,他才正儿八经的发现,哦,原来自己真的挺有名的呢。
人有名气了其实也不是啥好事儿,尤其是他们杀手圈儿,有名气了的宣扬出去,只会得到很多无谓的灾难。
激动到双眼冒光的蜂刺自然是唯唯诺诺,赌咒发誓绝不告诉任何人,他竟然要到了烟鬼的签名,而且还要并肩作战,亲眼目睹烟鬼临危不惧,炮弹到眼前时,还要点上一根烟的事实了。
看了眼看着衣服上的签名,高兴的转圈圈的马刺,陈飞悄声问鹿悠悠:“你从哪儿收的这个极品小弟?”
鹿悠悠这次没有笑,很正经的样子:“还记得上次在中东的时候吧?这孩子就是中东时候被捡回来的。”
在中东时候,鹿悠悠她们在执行任务时,跟陈飞走散了,那时候到了一个死镇上时,她一个人遇上了两个小队的恐怖分子,在危急时刻,当地一个居民救了她,虽然只是拉了她一把,并且带她找了一个逃生通道吧,但在那时,已经是相当勇敢的事情了。
后来恐怖分子对那个地区重新轰炸之后,离开了,她得以逃生,出来后就去寻找那个救了她的人并且跟他道谢时才发现,他们全家,十口人,已经全部死在了恐怖分子的枪杀下。
那人的两个儿子还有三个女儿,都死在了血泊里,唯有一个小儿子,去隔壁镇上找吃的,才逃过了一劫。
从此之后,这小子说啥也要去参军,干死这帮狗日的,但当兵打仗,也不一定要碰上猿人组织了,后来就去了训练营,再那之后出来就跟着鹿悠悠混了。
鹿悠悠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就把他带出了那片贫瘠的土地,短短两年间,就把一个善良的孩子,给调教成了一个杀手。
蜂刺能迅速成长,诚然是鹿悠悠的心血起到了作用,关键是他自身具备的超级先天性条件,天才这个词语,放在哪里都能适用。
蜂刺,就是杀手界的天才,最关键的是,他跟鹿悠悠一样,对枪械的钟爱简直到了狂热的地步,什么远中断距离狙击步枪啥的,只要上手鼓捣一会儿,就差不多了,不过要想跟鹿悠悠一样改造枪械,甚至自己制造,还稍微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