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长兄如父(1 / 1)

盛唐日月 酒徒 3183 字 2023-09-07

第五十三章长兄如父

“你说什么?那佃户叫王什么?”还没等张潜做出决定,任全猛地坐了起来,不顾一阵阵眩晕,急切地追问。

“王毛伯啊,管家春天佃给他地的时候,在账册上报备过的。”张贵被问得满头雾水,迟疑着低声解释。

“居然是他!”任全抬手捂住自己的额头,软软地将脑袋垂到了胸前,“他居然已经沦落到租地种的份上。怪不得我今天听到金锤就觉得耳熟。该打,崔管家耳朵聋,居然不知道谁是王毛伯。还让他给家里当佃户。这一锤子,我算是挨的一点儿都不冤!”

“任管家,任管家你怎么了?那个叫王毛伯的佃户,很有来头么?”张潜的反应已经足够快了,却直到话音落下,才终于冲到近前,一把扶住任全的身体,“你不会记错了吧?赶紧躺下,快躺下,别为这件事了操心了!放心,我自有分寸。如果是你的熟人,我可以看在你面子上放他们一马!”

“坏了,任管事被打傻了!”张贵终于恍然大悟,看向任全的目光充满了同情。

任家虽然不是豪门巨宦,但也是长安一带赫赫有名的大户。任全做为少郎君任琮的心腹家将,还是官府上落了户籍的自由身,地位和前程都远远强于普通人。甭说寻常家丁见了他,需要仰脸儿提前施礼。就算在庄子里说一不二的崔管家,在庄子没改姓为张之前,见了他都得隔着老远就主动打招呼。

而如此“地位显赫”的任大管事,居然挨了佃户子弟的一铁锤,非但不想报仇,还觉得打得应该,他不是被打傻了,又是什么缘由?

据谣传在前往西域的路上,有专门拍花子的奴隶贩子,见到落单的旅人,就一棍子打在后脑勺上。等那旅人养好了伤,便会变得又傻又呆,无论被卖到什么地方做奴隶,都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也不会再想着逃走。

“东主,我没事儿!”在张贵同情的目光里,任全挣扎着向张潜拱手,“这个王毛伯,我不熟,只是以前听过他们兄弟俩的事情。他父亲是高句丽人,做过大唐游击将军,实授果毅都尉,擅使金锤。但很早以前就战死了。给他们兄弟俩留下了五百亩地,一份散职,一个小庄子……”

因为头晕的缘故,任全将话说得很慢,偶尔还会颠三倒四。但基本逻辑,却还能保持清楚。所以,张潜听了几句之后,总算弄清楚了他先前所说,今夜吃铁锤吃得不冤枉的理由。

原来,那位王毛伯和此刻被捆在树上的不速之客,是一对儿亲兄弟。他们俩的父亲是高句丽人,因为作战悍勇,落了大唐户籍,官拜果毅都尉,还有着游击将军的散职,算得上春风得意。然而,在十六七年前的一次边塞之战中,这位王都尉却不幸以身殉了国。(散职,相当于军衔。)

那时还是武后当政,朝廷下旨善待烈士子弟。所以,官府就特意将王家兄弟,好好慰勉了一番,还给了王毛伯一个骁骑尉的勋职。而他们的父亲在身后,也给他们兄弟俩留下了一座有五百亩良田的庄子。(注2:勋职,官员晋升的一种指标。策勋十二转,就指的这种。)

如果兄弟俩都努力上进的话,这辈子即便都不出仕当官儿,也能舒舒服服地做一辈子小地主儿。只可惜,王将军去世的时候,王家老二才六岁。而王家老大王毛伯,又当兄长,又当父亲,难免手忙脚乱。

结果,长着长着,王家老二王毛仲,就长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败家子,人送绰号王大槌。挥金如土不说,还喜欢跟其他纨绔子弟结伴出游,四处惹是生非。

长安城里惹事,很容易惹大。在王毛仲十七岁那年,这群纨绔子弟,终于捅破了天。在野外打猎烧肉之时,一把火烧到了未央宫的柳树。(未央宫在唐代也是皇家园林)

而武则天当时已经年迈,正是疑心病最重的时候。暴怒之下,立即派出了御林军拿人。结果,一群纨绔子弟们迅速落网,全部要被秋后斩首示众。

眼看着自家弟弟尚未成年,就要身首异处。那王毛伯大急,找到父亲生前的上司和同僚帮忙,不惜代价上下打点,又冒死去长安城里敲了登闻鼓,向有司陈述他父亲当年的战绩,才终于让朝廷网开一面,将王毛仲以及其他几名从犯的死罪,变成了脸上刺青后,官卖为奴。

“属下就是那时候,听说的此人。当时周围朋友们都感慨,说所谓长兄如父,不外如此。”按着额头将来龙去脉说完了,任全继续连声叹息,“却没想到,王毛伯为了救他的弟弟,连袭荫的勋职都舍了出去,更没想到,那王家竟然破败到如此地步,王毛伯居然要靠佃田来种,才能养家糊口!而崔管家居然孤陋寡闻,连王毛仲的名字都没听说过,还做出登门逼债的蠢事来!”

“什么长兄如父,他这么照顾他弟弟,想过他自己的老婆孩子了么?至于崔管家,先前也不是谁,死乞白赖替他求情来着?”张潜有些理解不了王毛伯的牺牲,没心没肺地在肚子里小声嘀咕。

此事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再把性别换一换,王毛伯肯定在网上被骂做伏地魔。至于他选择这样做的缘由,以及一个正常人在社会上无法自立到底该怪谁,骂街的人却从来没动脑子去想过。

然而,张潜既然来了大唐,他也不能显得自己太另类。于是,便挥了挥手,吩咐张贵去把王毛伯一家带进来。然后站起身,准备换了衣服之后,出去将今晚的事情,做一个彻底了结。

“东主,在下之所以说吃了一锤子不冤枉,主要有两个原因!”那任全却一心一意替庄子着想,待张贵的身影出了门,立刻挣扎着拉了张潜袍子一把,压低了声音补充,“其一,崔管家不该将地佃给王毛仲,既然佃给了,就不该去登门逼债。王家虽然败了,可王游击总有一些上司同僚没有死绝。崔管家想要杀鸡儆猴没错,却真的找错了人。其二,就是王毛伯这个人,有情有义。换了别的大户人家,弟弟忽然被官府捉了去,马上就要被砍脑袋了,还没牵连到自己,恐怕高兴还来不及。即便是救,也顶多虚应故事一下,绝对不会像他这般不惜代价。”

“嗯,他对他弟弟的确很仗义!”张潜不是很理解任全的意思,只管顺口敷衍。

“这个王毛仲,既然是大户人家的奴仆,看打扮还颇受主人器重,东主你肯定不能杀了他。”任全被砸得脑袋发晕,没看到张潜的脸色,只管继续郑重提议,“放了他呢,又怕他没完没了来找麻烦。以属下之见,此人心中唯一在乎的,恐怕就是他的兄长。否则,刚才也不会宁可被你杀死,也不肯牵连他兄长一家。所以,属下建议东主你,不如卖王毛伯一个人情,然后,将王毛伯拉进府里来做个家将或者护院的武师。如此,王毛伯感激您放了他弟弟,做事自然会尽心尽力。而那王毛仲忌惮您对付他兄长,当然也不敢再来招惹您。此外……”

唯恐张潜不耐烦打断或者拒绝,换了口气儿,他迫不及待补充,“东主初来乍到,正缺人脉。那王毛伯虽然落魄到替人种田谋生的地步,其父亲留下的人脉却在,只是以前他这个人心高气傲,拉不下脸去求别人周济而已。东主你已经决定免除了他的饥荒,如果再给他个机会让他自食其力,时间久了,他自然还会跟他父亲的故旧们走动往来。届时,那些人见到您照顾了王毛伯,王毛仲兄弟俩,即便不念您的人情,至少也不会把您当做路人。”

“这……”没想到任全考虑得如此长远,张潜犹豫着点头,“也罢,就依你。不过,我得先看看,那王毛伯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一句话没等说完,院子里,已经响起了一个尖利的女子哭骂声,“王二,你个杀千刀的。我们家究竟上辈子欠了你什么?都被祸害成这般模样了,你还没完?!昨晚念着你们兄弟俩多年没见的情分上,刚刚让你进了家门。转头,你又惹下这么大的祸来!你兄长他累死累活,支撑着这个家。你侄子起五更爬半夜地读书,就是为了重振门楣。你可好,当年败了一次家,害得你兄长连荫职都给了别人,居然还不够?居然还要回来再害我们一次?!老天爷啊,你开开眼吧!我们家即便欠这杀千刀的再多,也早就该还清了啊”

“行了,嗯嗯,这是庄主家,嗯嗯嗯,你在外人面前,嗯嗯,嗯嗯,给,给我跟他二叔留点儿颜面!”一个男人的声音,伴着剧烈的咳嗽,紧跟着传了过来。字字句句透着祈求和无奈。

“面子”女子的哭骂声,瞬间变得更为凄厉,“他如果要面子,就不该回来找你。更不该回来之后第一天,就又闯祸招灾。王二,你看,你看你兄长都病成啥样子了。你到底有良心没有,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第一更。王毛仲不是王忠嗣了,王忠嗣年龄跟李白差不多,书中此时还穿开裆裤呢。王毛仲么,不说,卖个关子,大伙可以问没良心度。求推荐,求收藏,求所有支持。酒徒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