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红兄弟三人的年龄还小,可他们却已经知道什么才是漂亮女人。
在他们的眼界中,镇上旅店老板的女儿,就已经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了,要比妈妈卓玛漂亮一万倍,尤其是她穿上牛仔裤高跟鞋时,就连最小的古柯达都会暗中流口水。
可当他们看到女神后才知道,旅店老板的那个漂亮女儿,原来是、是那么的丑,连女神的一根发丝都比不上!
现在,女神竟然让那日红和特伦去给她浆洗衣服。
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无上的荣耀,忘记了自卑,忘记了害怕,豹子般的从门口跳了出来,抢过女神手中的衣服、鞋子,就欢呼着冲了出去,对失望到极点的古柯达视而不见。
古柯达感觉很没面子,大大的眼眸中瞬间浮上了水雾,紧咬着牙齿正要走出去,趴在妈妈怀中痛哭一场时,却听到女神对他说:“小伙子,你等一下。”
小伙子?
她喊我小伙子了!
古柯达的腰板,猛地笔直,泪水刷的收了回去,眼神闪闪发光。
他看到,女神冲他笑了一下,然后就开始脱衣服。
“她肯定就是大家嘴里常说的女神!”
随着衣服的脱落,女神露出了她白瓷般的肌肤,纵立的双山,纤细的腰肢和修长的腿,古柯达想到了镇上老人讲的故事中的女神。
要不然的话,凡人怎么可能会这样漂亮?
古柯达可是经常看到卓玛的身体,皮肤那么黑,那么粗燥,把他喂大的双山也早就下垂的不成样子了,至于身段,更是没法比。
在真正的美面前,再小的男人也有正确的审美观,尽管古柯达固执的以为,除了女神外,卓玛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了。
女神丝毫不避讳古柯达,甚至还轻笑了一声,伸出雪白的右手:“小伙子,我能请你替我浆洗一下衣服吗?我会给你酬金的。”
她的右手中,拿着一叠花花绿绿的票子。
古柯达知道,那肯定是钱,只是和他平时看到的不一样罢了。
“我、我不要钱,我愿意!你放心,我一定会浆洗干净的!”
古柯达狠狠咽了口吐沫,把衣服抱在怀中,再次狠狠看了浑身赤果着的女神一眼,这才转身夺门而出,随即嘴里发出一声声高亢的吼叫,好像到了春天的猫。
古柯达跑的太快,要不然等女神转身时,就会看到在她身体某个部位刺着的那两扇朱红色大门了。
其实,也幸亏他没看到。
如果他真的看到,女神肯定会杀了他――哪怕他是个四岁的孩子。
“唉,再小的男人,也都有着雄性的特点。”
在古柯达跑出去后,女神眼里的杀意慢慢收起,这才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到炕前盯着她的小恋人看了片刻,就爬了上去,把他抱在了怀中,随即扯过那条脏兮兮的被子,盖在了身上。
小恋人的身体冰凉,就像札思古尔湖底的石头,更像一具死尸。
但女神却知道他没有死,他还有着轻微的脉搏,他只是被冻僵了,身体启动了自我保护技能,让他昏迷了过去,从而减轻身体技能正常运转时所需的热量。
女神更知道,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在水下始终紧紧抱着她,关键时刻把肺里的氧气都传送到她嘴里的话,依着他的强壮,绝不会因为大脑缺氧而昏迷过去,她根本也活不下来。
她活转了过来,男人却始终深度昏迷,全身冰冷。
如果现在不能把他从昏迷中唤醒,相信他再也不会醒来,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植物人。
唤醒被冻僵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予他足够的温暖。
在来腾格尔家的路上,女神就始终把男人紧紧抱在怀中,但这不足以让他感受到适度的热量。
男人最需要的是一盆火。
女神赤果着的身子,就是最好的一盆火,她有足够的把握,用她的身子把这个叫高飞的家伙,从深度昏迷中感到温暖。
紧闭双眼装死的家伙叫高飞,用自己温暖的身躯来暖和他的女神,叫安归王。
在两个的身子第一次真正接触的瞬间,安归王猛地打了个冷颤,从高飞身上传过来的凉气,趁机走遍了她的每一条神经,使她情不自禁的申银了一声。
但在九个弹指间过后,安归王却觉得从丹田内猛地腾起一股子火焰。
炙热的火焰,好像火山爆发那样,使她体温急剧上升,白瓷般的皮肤上泛起一片红色小点,自身变成了一个火炉子。
紧紧抱了下高飞,安归王右手食指点着他脑门,低声叹了口气:“唉,我救你,是想报答你救我。等你完全复员后,我再让你明明白白的死去吧。”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安归王把脑袋钻出被子,看向了干草堆上的东西:一些现代化的单兵作战装备,一把金蛇怪剑,一本用塑料包裹严实的白色封皮书。
伸出白瓷一样的右手,安归王把白色封皮《安归经》抓了过来,喃喃的说:“你能把这本书给我拿上来,看来也是天注定了――就是不知道卡杨那个老贼秃(安归王藏在棺材中时,就已经听到高飞这样称呼某活佛了)的尸体,能不能漂出来?”
安归王低头看着高飞,后者仍然紧闭着双眼,但却能感觉到他的脉息正逐渐加强,苦笑一声说:“小子,你能让伟大的安归王用冰清玉洁的身子给你取暖,你上辈子肯定是个大善人。不过可惜的是,你再也没机会向你的朋友炫耀这些了。”
高飞仍然不言不语,状若死人。
安归王也不再说话,就这样愣愣的盯着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安归王忽然在他嘴上轻轻吻了一下。
一种从没有过的颤栗,使她脸颊攸地发红,发烫,温度又高了好几度。
“我、我怎么可以这样呢,情不自禁的。”
狠狠咬了下嘴唇后,安归王强迫把那种悸动压在心底,又开始考虑安归经的事:“唉,看来那本经书再也找不到,再也无法利用中宫的邪术了。不过,能够得到这本白色经书,以后人手倒是不犯愁了。看来,这也是天注定,毕竟两千多年来,数十代安归王中只出现了一个铁木真。”
――
老实善良还又单纯的卓玛,在和丈夫烧开水时,听丈夫详细叙说他的危险经历,又看到那两只半边脑袋都碎了的野狼后,一点也不怀疑那个女孩子就是札思古尔湖的女神。
在看到漂亮的女神第一眼时,比那日红兄弟三人还要强烈的自卑,让卓玛不想再次被她看到,可是腾格尔却非得让她进屋告诉女神,说热水已经烧好了。
腾格尔不是卓玛,他当年也曾经去过大都市,也算是有过一定的见识了。
在看到三个儿子拿着衣服,兴奋的浆洗起来后,腾格尔终于明白,女神不是女神,而是和小恋人殉情没死的人间女孩子。
只是,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厉害的女孩子,轻易就把两头野狼给打死了。
腾格尔不想去问这些,他知道他没有资格去了解这些,更没有资格去给女孩子送热水,因为他是男人,女孩子现在已经脱了衣服。
无奈之下,老实的卓玛只好走进了屋子里。
腾格尔也不敢跟过去偷听女孩子和老婆说些什么,因为他怕自己会变成那两只野狼,可却在动手扒那那两只野狼时,眼角余光一直注意着屋门口。
他看到卓玛进去不久就出来了,然后把家里那个大木桶费力的搬了进去。
看到这儿后,腾格尔明白女孩子要做什么了:她这是要用温水给她小恋人取暖。
想到女神般的女孩子现在已经脱了衣服,腾格尔心里跳的就厉害,要不是他及时用力拧了下大腿,恐怕会忍不住的凑到窗前偷看了。
就在腾格尔咬着牙的给野狼扒皮时,他老婆卓玛终于走出了屋子,一脸茫然的走到他面前,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票子,结结巴巴的说:“这、这是什么?是女神送给我的。”
腾格尔拿过了钞票,触电般的兴奋使他全身都在颤抖。
卓玛不认识这是什么,可去过大都市的腾格尔却认识这种钞票:这是美元,每一张的面额都是五百,这些足有七八十张的样子。
在大都市时,腾格尔曾经亲眼看到,一张这样的美元,就能买七八只上好的大绵羊。
也许,花不了几张,就能把卓玛的身子调养好,给三个孩子找一家好的学校……死死攥着这些美元,腾格尔五体投地。
没有见识的卓玛,也赶紧趴在了地上。
唯有他们的三个孩子,仍旧在水台前卖力的搓着衣服。
――
当那日红和古柯达为了一包爆米花而打架时,安归王缓缓睁开了双眼。
一抹金色的阳光,透过脏兮兮的窗户玻璃,撒在漆黑的墙上,为这间破败的屋子平添了几分华丽。
安归王坐着手扶拖拉机来到腾格尔家时,在凌晨三四点左右,东方的天际刚蒙蒙亮,但现在却有了透过窗户玻璃的夕阳,这证明已经过去了十六七个小时。
抛却她拥着高飞在木桶内泡澡的那一个小时,到现在为止她已经沉睡了十几个小时,再睁开眼时,精神、体力已经全面恢复。
甚至,被卡杨活佛暗算打伤的伤处,都已经不再紧要了。
被那日红兄弟浆洗干净的衣服,已经被卓玛放在了炕边,摆放的整整齐齐。
一阵肉骨头的香气,顺着破败的房门飘了进来,条件反射般的,她肚子里发出了咕咕声。
门外的院子里很静,静得可以听到小鸟飞过时扑棱翅膀的声音,和腾格尔夫妻俩在灶上的低声谈笑。
安归王知道,由于她的出现,腾格尔的生活会发生大变化,那几万美金绝对能让他成为当地的富户。
当然,前提得建立在他们一家人不死的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