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华还是识货的,一眼就认出了欢颜戴的是翡翠里比较名贵的一种,红黄绿三个颜色,寓意福禄寿,十分难得,价钱当然也很难得。
她以前逛商场时,特意打听过春带彩的手镯,对她而言是天文数字。
以她和沈志远的工资,恐怕一辈子都买不起。
欢颜回答道:“是长辈送的,具体价格不清楚。”
“长辈送的啊……”
高凤华又是羡慕,又是失落,她家怎么就没这么有钱的长辈呢?
看来这个许欢颜家里很有钱,听说是梅市人,那边大老板多,没准许欢颜家里就是做生意的大老板,沈墨寒还挺会挑的嘛!
高凤华对欢颜的印象大大改观,她向来爱同有钱人打交道,如今见欢颜是有钱人,自然不像之前那样冷着脸了,一下子热络起来,主动和欢颜闲话家常,其实是想打听欢颜的家世。
顺便也可以让欢颜给她儿子介绍一些有钱人家的姑娘嘛,高凤华想得很现实,那些什么名门她真看不上,基本上都同她家一样,穷得叮当响,想买个贵重首饰都买不起。
高凤华就希望儿子能找个大老板的千金,或者女儿嫁进豪门也挺好,这样她就是真正的富贵太太了。
欢颜出于礼貌,对高凤华的提问都回答了,心里却极不耐烦,这女人只差没刨她家祖坟了。
“三婶,你不吃饭?”沈墨寒问道。
高凤华尴尬地笑了笑,“我挺喜欢欢颜的,想和她多聊聊,墨寒你和欢颜是怎么认识的?”
“就这么认识的。”
沈墨寒随口答了句,低下头吃饭,高凤华气结,答了跟没答一样,可恶!
沈老爷子又重重地咳了声,朝高凤华看了眼,餐桌立刻恢复清静。
卫子君要去医院给沈松寒送饭,是阿姨特意炖的牛鞭汤,这段时间天天吃鞭,牛鞭狗鞭羊鞭驴鞭……能买到的鞭都给沈松寒吃了,但却毫无反应。
沈志刚只喝了点残汤,效果都相当惊人,恢复了当年的雄风。
“爷爷,我去医院看看松寒,给他鼓鼓劲!”沈墨寒诚恳地说。
卫子君狠狠地咬牙,以前她怎么没看出来,沈墨寒竟这么会做表面工作,还以为这小子木头木脑,有勇无谋,她真是瞎了眼!
“去吧!”老爷子很欣慰。
以前他还觉得大儿媳懂事,哼……是他看走眼了!
沈志刚怕妻子再和沈墨寒争吵,亲自去了医院,沈志远想想也得去医院表示慰问,便跟着去了,高凤华当然得夫唱妻随。
尽管她更想去逛街。
一大行人浩浩荡荡地去了军区医院,沈松寒在单间,而且是在顶层,十分清净。
卫子君让他们在外面呆着,“松寒现在情绪不太稳定,我先进去,你们在外面等一会儿。”
沈志刚皱了皱眉,对儿子实在看不上,兄弟废了确实不好受,可闹成这样也忒没出息了!
“等三分钟。”
沈志刚懒得废话,三分钟一到,他就直接进去,要是沈松寒敢闹,大耳光子招呼。
卫子君对丈夫很不满,儿子都这样了,还用以前的强硬手段,真把儿子逼死了怎么办?
她没说什么,推门进去了,里面传来了卫子君的柔声细语,还有沈松寒不耐烦的声音,听起来像在发脾气,沈志刚脸越来越黑,等不及三分钟,一脚踹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