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0章 卫道子(1 / 1)

寻龙天师 风尘散人 2624 字 2023-09-27

第990章卫道子

那些黑乎乎的东西,都是些长约二十公分、宽度约只有一公分多一点的竹片。

竹片不似这些巨石建筑,能承受得住时间的打磨,哪怕是在封印下,保存状况相对良好,也不可能完全不变样,碳化、腐朽之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这是——尺牍!

也就是竹简的竹片。

而且是民间用来书写书信的竹片,这从长度可以看出,一尺左右的基本都用于民间,而三尺左右的则用在诏书上,两尺左右的却是用来抄写经书的,这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看来……这确实是我家那位老祖宗留下的东西。

他应该是商代的人,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当中,大概都以为商代的书写材料是甲骨和钟鼎,毕竟现在挖掘出的商代文字都是出现在甲骨和钟鼎上的,这绝对是个错误的认知,甲骨只用于占卜等,而钟鼎则都是礼器,是重器,当然,也有可能是炊具,但总归这都是非常规材料,之所以发现的都是它们,原因就一个——这些东西能扛得住时光的打磨。

实际上,商代的主要书写材料也是竹简,这从甲骨文中提到的“册”、“典”等就可以看出,保存不下来就是因为它的材料是竹子,而这里因为封印的原因,天官留下的竹牍记载竟然保存了下来,放出去绝对是举世第一份,价值不可估量……

当然,它对于我的价值来说更大。

竹牍上是用毛笔写出来的一个个小字,这也很正常,虽然相传毛笔这东西是蒙恬发明的,按说出现于战国时期,实际上这同样也是错误的认知,根据现代考古发现,毛笔早在五千年前就已经出现了,甚至,在距今六千多年的仰韶文化遗址里就有人发现了毛笔的雏形。

我也问过茳姚,她们那个时候用的确实就是毛笔,只不过不是现在的狼毫笔,也就是用黄鼠狼尾巴上的毛做的毛笔,而是用兔子毛做的,名为兔毫。

实际上,兔毫在书写上要优于狼毫,只不过原材料已经没地方找了,古人常言制笔以中山兔最好,肥且毫长,大概就是现在太行山里的兔子,然而现在的制笔行家压根儿在太行山里没发现这种兔子,全国的所有兔子,毫最长的反而成了长江那边的兔子了,原因可想而知,古人言笔锋杀尽中山兔,可窥一斑。

有一种夸张的说法叫做,兔毫制笔,蕴藏了晋唐书法的一半秘诀。

可见这书写效果的差距有多大!

哪怕是落在我们家这种没什么艺术细胞的传承上,它仍旧有了优势,竹牍上的文字是用墨写上去的,最不易产生变化,能保存很久,文字用的就是祭文,那些怎么看都晦涩的古怪文字,竟然生生写出了一种飘逸感。

我看过很多的祖先留下的手札,这位老祖宗的书法可能是最棒的,虽然竹牍腐败,可上面的字迹倒还算清晰,不影响阅读。

可惜,竹简已经散开了,竹片散落成了一堆,在羚羊精把它们带回来的时候,更是混淆在了一起,顺序完全打乱了。

无双拿出的只是其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我看了几眼,祭文我是认得的,对方并没有使用天官巨阙和玄黄九葬里那些高深的祭文,只是因为内容的不连贯性,上句不接下句,根本无法阅读!

“读祭文就已经够吃力了,更不要说读现在这样的祭文,这个整理工作也是个不小的工程量。”

我叹了口气,又睨了一眼羚羊精带回来的那些薄薄的石板,保存的相对完好,可上面的文字却不认识,正是我们收到的那些金子卡片上的文字,可能现在全世界也就只有钱光启还能辨认这种文字了,于是乎,我只能收敛起心思,将竹牍重新收拾好了,起身道:“休息的差不多了,咱们也该回去……”

话未说完,茳姚的声音忽然在我心头响起:“你再取出那些竹牍来,我还想看看上面的文字……”

这娘们……一直在潜水,很少冒头,忽然说话还真是吓了我一跳。

她,不认识祭文!

难道说……

我心头一动,又取出了几支竹牍,放在一起,让她对比着观摩。

须臾后,她长叹一声:“果然是……卫道子!”

卫道子?就是封印这里的天官吗?

她……知道这个人!!

这可算是意外之喜了。

因为年代的不准确性,我只知道封印这里的祖先是商代时的人,可殷商存国六百年,他具体是哪个时期的人就不清楚了,茳姚虽然是殷商王女,未必就一定知道他。

何况,我早已从茳姚口中了解过——礼官,在殷商时代其实和朝廷的关系并没有那么亲密!

真正走上政治舞台是在周代制定周礼之后,礼官才开始登上政治舞台的。

而在殷商时期,负责占卜、祭祀的基本都是殷商的王族,礼官相对而言更加隐蔽,只有一部分人和他们有接触,更多的则是闲云野鹤,所以就算茳姚也说不出那个时代的礼官一门门庭状况如何,到底有多少族人,高手又有多少。

“你……认识他?这个……卫道子……”

“……”

“不认识……但我听说过他,在王后妇好宫闱之内,存着一些他的书信,我曾见过,笔迹与这个一模一样,虽然那些书信使用的不是祭文。”

茳姚的情绪有点激动:“没想到居然是他,他……可是个传奇人物啊!!

早在武丁王即位之初便已名动天下,天文地理无一不精,无一不晓,能通五行之变,甚至,还是一位了不起的战略大师。

武丁王即位之初,遍访天下名士,多数都被收入囊中,唯独这卫道子,数次拜访,不肯出世,反倒二者成了好友。

那时,周边有朔方、土方等蛮族扰边,来去如风,我大商勇士常常捕捉不到他们的踪迹,朝中大臣皆认为伐他们无利有害,于是武丁王与卫道子夜谈。

卫道子言,必伐之。

于是有了后来的分兵之策,不断小规模用兵,最终平定西北。

也是在那时,卫道子与王后妇好认识,妇好亦无数次的请教卫道子,留下了很多书信。

再后来,当那些碧眼蛮人来的时候,王后妇好受了重伤,我临危受命之际,曾听她叹息——可惜了,卫道子已不在人世,否则,或许有更妙的破敌之策。”

“……”

卫道子。

我深深的记下了这个名字。

“除了这些呢,还有没有别的了?”

“……”

“呃,我知道的大概只有这些了。”

茳姚顿了顿,随即语气有些奇怪的说道:“不过,听说这个人……性格相当的恶劣啊!!武丁王与王后妇好都对他的才华推崇备至,可每每提及此人人品的时候,都是咬牙切齿,武丁王怒骂那是个鸟眼贼,王后妇好也是咬牙切齿的说,不过一苍髯皓首、硕鼻鼠牙的匹夫……

咳咳,果真说起来,你跟你的历代祖先相比,人品和性格应该是最好的了吧?”

这……都什么话!

鸟眼贼,这是嘲笑眼睛小?

至于什么苍髯皓首,硕鼻鼠牙什么的,这就更过分了,鼻子大点怎么了?大板牙大点怎么了?

……

我一阵无语,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苦笑了一声,挥了挥手,对那羚羊精说道:“带上两个孩子,跟我们一起走吧,这地方要变天了,跟着我们……是你们唯一的活路!”

……

(连续搞了十来天,让我休息一天,今天先一更吧,明天恢复两更,很抱歉这个月没办法按计划恢复到三更了,因为月中和二十号以后我有两个事儿——一个是得去喜马拉雅总部录音,大概五天时间,一个是去鲁迅文学院学习,为期七天,时间都很紧迫,我需要存存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