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星巴克。
江宇泽温情脉脉地打趣道,“婉儿,一盒关东煮不够吃,所以买了三盒吗?”
唐清婉笑着摇了摇头,小奶音染着欢乐,“碰上了一个可爱的小正太送的。”
“哪家的孩子能让我们婉儿这样高兴?”
“只知道叫阿七,孩子走丢了,一上来就抓着我喊妈妈……”
阿七?不会是傅子期吧?
江宇泽的眸子沉了沉,随后又摇了摇头,应该不至于那么巧。
“大概就是看你长得漂亮,想认你当妈妈呗。”
唐清婉想到傅子期刚刚确实是偷偷亲了她一下,而后又夸她好看,于是附声应道,“大概是吧。”
———街道口———
沈晨曦还停留在见到唐清婉的震撼中,坊间不都传言她香消玉殒了吗?
如果傅斯年知道唐清婉还活着,那她这些年所做的所有努力不都白费了吗?
三年以前,她将唐清婉由川城人人羡慕的唐家千金沦落为满城的笑柄。
可傅斯年并不在意,他甚至在傅沈两家联姻的酒席上公开说他这辈子只爱唐清婉一个人。
原本以为,唐清婉不在,自己就可以有机会。可当唐清婉活生生站在她面前时,沈晨曦才觉得这些年的坚持有多可笑。
三年不见,唐清婉似乎忘记了她是谁,而沈晨曦对她的模样,早已刻在脑里,无法铭忘。
不过刚刚,唐清婉竟然把阿七认为是她的孩子?这是失忆了还是?
想到此,她拨了一通号码,“林先生。阿七在我这里,斯年在什么地方?我直接带阿七过去。”
电话那头清晰地传来林牧雄厚的声音,“沈小姐,我觉得您和小少爷,现在还是不要过去打扰比较好。”
“怎么?傅斯年忙得,连儿子都不要了吗?”
“少爷这会儿,正和女朋友用午餐呢。”
——川城西苑——
昨夜顾清歌被傅斯年强制性地带到川城低奢的地段。
大概是认生,又或者是担心傅斯年对她图谋不轨。
顾清歌睡着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凌晨两三点;醒来时,太阳已经照得老高。
厨房里发出协调的撞击声,顾清歌揉着眼走过去,傅斯年在厨房正烧着饭。
她有点吃惊,以他这样的身份,还用得着自己下厨吗?
男人像感应到什么似的,转过身,温柔至极,“清清,是不是我吵醒你了?”
顾清歌摇了摇头。
“那你到沙发坐会儿,厨房油烟大,待会儿饭就做好了。”
果然不多会,傅斯年便端着餐具摆放在桌上。
四菜一汤,每一份菜里都有肉。
顾清歌先舀了一碗紫菜蛋花汤,初品一口,便认为这汤被傅斯年煲得相当美味。
她咕嘟咕嘟地,一股脑将一碗全干了。
“清清,别光喝汤,吃菜啊。”傅斯年说着,便给她夹了块鱼肉往米饭里堆。
“我……”顾清歌咬了咬唇,“不吃肉。”
不吃肉?意味着这一顿饭白做了么。
可是清清,向来是无肉不欢啊。
傅斯年压抑着心底的疑惑,这时客厅的电话恰到好处地打了过来,他起身走到沙发前捡起手机,“嗯,是我。”
“少爷。关于顾小姐和小少爷DNA的比对关系出来了……”
傅斯年捏着手机的掌心有些发烫,接着又听墨医生说,“……非亲子关系……”
——啪——
顾清歌看到不远处,傅斯年的手机从手心滑落,她放下碗筷,走过去问:“阿……阿年?你怎么了?”
这样子叫他的名字还是很奇怪,可是已经答应在还清阿的债务之前成为他的契约情人,这样的称呼还是早些适应比较好。
傅斯年这才弯腰拾起手机,而屏幕,早已出现裂痕。
不是啊。
原来她不是清清,所以不吃肉呢。
不过不是,又怎么样呢。
即使是个替身,养在身边,之于他,何尝不是一种念想。
于是他笑着伸出大手,摸了摸顾清歌的小脑袋,“清清,我们出去吃饭吧。”
“可是,你做了那么多……”
他看着她,眼里依旧是十足的宠溺。
这顾清歌同唐清婉真像呢。
譬如,会担心剩菜,不想浪费。
“清清不喜欢吃肉,就不用勉强。那些,晚点热一下啊,留给阿牧和阿七也行。”
被他怂恿着,推搡着,顾清歌也跟着他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