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打过之后满意了,给了一颗特甜的枣子,“我活不长了,这个位置给你坐吧。”
宫曾觉得他这话听着熟悉,不知道在哪里听过。
他理所当然点点头,“擦干净了给我坐。”
“混账东西!”宫老头砸了几乎全屋子的东西,砸完后看着他道,“给老子滚!”
宫曾在他老子临死前还成功气了他一把,颇为得意,顶着一头血红出去了。
然后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宫家就易主了,谁也没想到是怎么也轮不到宫曾坐的位置竟然就这样被他收入囊中。宫曾心里没什么感觉,坐与不坐都差不多,但坐了他好歹有鼓囊囊的钱袋子。
那年宫曾三十岁了,他觉得自己依然很年轻。
宫曾随意挥霍着大宅门里各方曾想破了脑袋也想要的权力和财富,他越来越觉得没意思,比数年前荒唐而沉默的日子还要无聊。他又开始养鸟养女人,养了很多,他还是觉得没意思,他摸着自己修剪得整整齐齐圆圆润润的指甲盖,上面有被鸟啄出来的一个小坑。他琢磨自己是不是老了,在宫家总会老得很快。人一老,是不是连鸟都不会喜欢了。
在他心里都要落满灰尘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女人,一下子觉得眼前亮堂了起来。女人他有的是,他儿子都那么多了,可这个女人她不一样。
成玦这个名字他不喜欢,觉得配不上她的倾国倾城貌。他很快想到了纳兰性德有一首词,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成环,夕夕都成玦。他觉得寓意不好,而且很不吉利。
成玦一家在多年前还是诗礼大族,可近些年逐渐没落了,成了宫家在南地的附庸之一,勉强维系着它清高印象的书香世家之名。
成玦名字不好,可人实实在在是百年难出的大美人。宫曾惊鸿一瞥,由此就记上了一辈子。他喜欢漂亮女人,这样漂亮的,他还真没有遇到。
可惜美人看不上他。
他摸着下巴想,这种诗礼书香家族出身的,又是落魄了的,总有些清高不群的做派。他下足了功夫,可美人还是不屑一顾。
于是宫曾便用了诡计,从她母家下手,逼她成了自己的夫人。
成玦太美好了,月色一样美好的女人,一颦一笑几乎都要勾了他的魂儿。宫曾不喜欢那些鸟对着她喳喳叫唤的模样,扯着鸟笼子都丢了出去。
成玦一眼都不看他,对他的接近厌恶至极。
宫曾还记得见到她第一眼时她脸上那样明媚的笑意,虽然不是对着她,可宫曾觉得自己是个人,是个人都会忍受不了美人这样的冷淡憎恨。
于是他换了一种方式,好言好语地哄着疼着,送她舶来的精致物件,送她名贵的珠宝首饰,送她锦缎绸罗,可她连余光都没有停一下。她扔出了所有的东西,闭门不出。
美人有些小性子亟待磨平,宫曾知道她这番表现可不是小性子撒娇,更不是什么欲擒故纵的情趣。成玦是确确实实厌恶他,憎恨他,偶尔看过来的眼神也像是在看什么肮脏让她作呕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