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不同的层次(1 / 1)

原猪人族侍卫长在改旗易帜后,第一次有了正常交流的机会。

“钢牙。”

“什么意思?牙齿比较硬?”陈魁皱了皱眉。

“钢牙是我族勇士才能获得的称号,在每年年初的女神祭祀上,从一千八百个适龄的年轻猪人中……”

“停,停。”陈魁打断道,“你就说你族里比你强的有多少个?”

被当成了战力计量单位的大猪头,不太确定地解释道:“我好歹是一族的侍卫长,比我强的应该……不多吧?”

“直接说多少个。”

“大概几十个?应该,没过一百个吧?”大猪头含糊其词地答道。

怎么问了跟没问似的。猪人都是这么蠢的吗,不像啊。

陈魁眼咕噜一转,追问道:“那你现在在女神这边呢?能排第几?”

大猪头浑身颤了颤,没有回答。

“快说,大家都是一个单位的,还那么见外干嘛!”陈魁好奇地催促道。

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理解“单位”这个词。

但让陈魁亲口承认自己和大猪头,都是女神手下的打工仔,他还是有些不情愿的。

毕竟愿意当女神舔狗的人,大多都没有好下场。

大猪头唯唯诺诺地竖起跟小指,往下按了按。

好吧,陈魁懂了。

大猪头在女神手下里应该是最底层,根本排不上号的那种。

估计是实力层次,低贱到连女神自己都看不上,才勉强丢给更弱的自己当仆从用的。

说是保镖都高估它了。

猪人族里至少还有一百个比它能打的。大猪头连当个反猪贼的实力都不够。

这样的废物要来有何用。也就只能做点苦力活了。

比如大猪头现在背上,就张贴着陈魁之前写好的大幅标语。

刚走进小镇,就吸引了不少路人的注目。

不是陈魁写的“包治百病,药到病除”宣传词太吸引人。

而是这边境小镇上,竟有人敢拿凶猛的猪人当广告牌用,简直不要太NB了。

谁不知道小镇几里外的山对面,就住着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猪头怪啊。

关键是陈魁的孟浪行为,无形中犯了一个帝国明文上的禁忌。

不能以猪人为奴。

要知道生活在蓝星上的猪人,除了脑袋长得像猪以外,脖子下面几乎跟人类一模一样。

在数以万计的类人种里,算是一种非常接近人类的种族了。比猩猩猴子都近。

甚至有个来自东方小国的知名学者,还花费了十余年时间,整理出来一套惊世骇俗的溯祖论。

其中洋洋洒洒数十万字的论调里,就阐述了一件没有具体实证的揣测。

在第三次核战争末期,东方小国的某无名强者在阴差阳错下,以其本人独特的审美和XP,踏破种族乃至生Z的隔阂,和一只即将变异的“美丽”小母猪那啥了。

随后他们所产下的后代,经过好几代的繁衍和变异,就渐渐形成了如今强大的猪人族。

这个论调刚一公布于世,就受到了来自人类诸国的严厉抨击,甚至还让猪人族的老族长亲自颁下了格杀令。

所以最后的结果,没有意外。

第二天早上,那位胆大妄为的学者,尸体就被发现漂浮在自家的粪坑里。

被噬咬得面无全非的身体里,还残留着猛兽施虐后的痕迹。

而学者所在的小国,事后还极其卑恭地向受到侮辱的猪人族缴纳了巨额的赔款。

那个地稀人少的靠海小国,从此一蹶不振,从三流直接跌进末流的尾巴。

从此次国际闹剧之后,人类多国联盟便统一颁布了一项《关于促进人类和猪人族友好交流共同进步之二十三条规定》。

其中就包括禁止人类通过任何手段雇佣猪人为奴。

和当初治安员郭晓晓因一时口误,不得不道歉的禁用语。

那还是因为她有着官方身份做保护的情况下。才仅仅只需要道歉。

换成普通平民说错话,九成九会被激怒的猪人当场杀掉,甚至都没有人敢因此问责。

在如今核平后的乱世中,不同族群间哪有什么公平平等可言。唯谁的拳头大才是真理。

猪人族算是蓝星上的原生种族。

其单独个体智慧不低,在体型和力气上都明显地优于普通人类。

虽然族人一般生性残暴,却出于某种特殊的原因,并不以人类为主食。

所以百年以来,在这片混乱的大陆上,和东阳帝国领土相邻的猪人族群,一直都是人类明面上的盟友。

而且随着人类和猪人来往交流的频繁。一些大城市的街道上,也经常会出现不少猪人的身影。

毕竟这是一个个体平均战斗力和繁殖力都远高于人类的族群。

猪人一致认为,用人类所圈养来提供肉质的废物家畜称呼它们,是对它们高贵的猪人一种极大的侮辱。

敢这样公开侮辱猪人的人类,应该被愤怒的猪人当场撕成碎片。而不受到人类帝国法律的责罚。

用猪来称呼猪人,会严重地影响到两个盟友族群间的团结。这样的家伙死不足惜。

你若是在街上见到一头,不,是一个猪人。

你得尊称它的名字或者称号,以示礼节。

名字大多不是肥三,就是胖四这种,简单易记,符合它们的起名风格。

以至于连现在山村里的小孩子,在私底下都会哼一句长辈传下来的顺口溜:

四腿不可怕,两腿要吃人。

说猪不带人,找死别怪人。

可以想象底层民众,对嗜恶成性又拥有特权的猪头怪们是多么地惧怕。

而现在的陈魁,大大咧咧地带着一个看着像奴仆的猪人走在大街上。

怎么不能令人侧目,甚至发自内心的畏惧。

还好这些普通人只敢在躲在远处指指点点,不敢真的靠上来围观吃瓜。

所以根本影响不到心大的陈魁。

反正他干一票就走,怕什么。

等那群野蛮的猪人得到风声,翻过山头来兴师问罪的时候。

自己早就逃之夭夭了。

不在面前的威胁,永远构不成真正的恐惧。

陈魁打算到小镇上最热闹的集市上去摆摊。

因为到集市的这条路,要从治安所的门前经过。

所以挺巧合的,陈魁偶遇了那位,正蹲在治安所大门口抽闷烟的治安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