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看房(1 / 1)

  刘诚连忙走了过去,看到右侧的那块原石,就像块玻璃一样,只有一点点白棉没什么杂质,看上去非常漂亮。

  刘诚连忙拿出强光手电筒一打,光线一下子透了进去,还能看到一抹绿色,当真是晶莹剔透璀璨夺目。

  “恭喜诚哥。”

  朱达贵在旁边说道,这块玻璃种虽然不厚,但铺满了整个切面,估计能值几个亿。

  “达贵,为什么每次碰到了,都有好的事情发生?”

  朱达贵微笑着说:“我是越级幸运星。”

  “下次去云南赌石,一定要拉上你。”

  “可以,我也想去见识一下。”

  “那说好了。”

  “去之前,还得租间仓库才行,否则拉回来的原石没地方放。”

  “你现在住哪里?”

  “租在我同学家三楼。”

  “租?你现在还要租房住?”

  “我老家在赛田,房子买在那里。”

  “到枧头买一套吧,别买楼层房了,买套别墅。你现在的身家,也不缺这一两千万。”

  “枧头的房价这么高了吗?”

  “几百万的也能叫别墅?这件事我帮你作主,我认识一个朋友,手里正好有套别墅想出手,就在九峰山,现在就帮你问问。”

  刘诚切出了玻璃种,心情特别好。他在做玉石生意的,知道这块玻璃种能值多少钱,这块毛料,抵得上七福珠宝大半年的利润了。

  “有劳诚哥。”

  “自己兄弟,说这些话干什么?”

  刘诚马上打电话,别墅的成交,比普通居民房要难得多。一般有钱人,都会买新房自己来装修。二手别墅的风格,如果不喜欢,还得敲掉重新装修,不如买新的。

  “一千八百万,三层,带车库和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一千七百平米,有个很大的院子,后面还有个私人游泳池。那人也喜欢打高尔夫球,还弄了一个小小的高尔夫球场。现在去看看吗?”

  “先把毛料弄出来吧?这可是好几个亿呢。”

  “没必要,交给他们就行。”

  刚才朱达贵的那根线,画得恰到好处。如果再往左一分,就看不到玻璃种。如果再往右一公分,又会破坏整个玉料。

  朱达贵这根线,至少让这块毛料多值三千万。

  朱达贵帮他办了件这么漂亮的事,他怎么能不替朱达贵着想呢。而且,那边的朋友,也确实急于出手,朱达贵是可以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人,最合他的意。

  两人分别驱车去了九峰山,到了295号别墅才停下。九峰山的别墅都差不多,号码越小,越在上面。山顶的别墅是1号,295号位于山腰,与唐睦卿的298号别墅没隔好远。

  别墅的主人叫孙磊,五十多岁,戴着眼睛,身材微胖,满脸憔悴,头发有些发白。

  “刘总,买主还没来吧?”

  孙磊走向刘诚,他看了一眼身后的朱达贵,又将目光投向刘诚。

  刘诚指着朱达贵,笑了笑说:“这不就是吗?”

  朱达贵穿着一身辿卡侬的休闲高尔夫球服,鞋子也不是名牌,手上也没戴表,看着像他的手下。

  孙磊连忙握着朱达贵的手,一脸歉意地说:“这位老板要买?不好意思,真没想到买我别墅的这么年轻有为,真是后生可畏,我们成前浪喽。”

  “达贵,这位是孙磊孙总,因为业务原因,想处理掉这套房产。这位是朱达贵,我的一位小兄弟,之前在唐睦卿那里一块玉石卖四千万的就是他。”

  孙磊马上说道:“哦,久仰久仰,朱总现在是枧头的传奇人物,我是听过你传奇故事的。”

  他之所以要卖这套别墅,确实是因为资金周转不开。再没钱,工人的工资也发不了,他就真的要破产了。

  朱达贵谦逊地说:“我只是运气好,瞎猫碰见死耗子罢了。”

  “进去看看吧,房子我是五年前买的,装修了一年多,三年前才正式住进来。”

  三年前,孙磊的事业正是辉煌之时,砸了好几百万在装修上。设计请的是国内顶级的设计师,材料用的也是比较好的。原本想住一辈子,没想到才几年就得转手。

  朱达贵其实不用看,就知道别墅的整个结构。别墅总共十六间房,八个卫生间,地下室还有个酒窖。家具都还很新,基本上拎包就可以住进来。

  孙磊等朱达贵看完后,小心翼翼地问:“怎么样,还满意吗?”

  这套别墅他早就想卖了,可有钱人都有了自己的别墅,一些想买的,又嫌装修风格不对味。而且,这套别墅要一千多万,在枧头愿意花一千八百万买别墅的,早就住上别墅了。

  “可以。”

  “朱总想什么时候住进来?”

  “越快越好。”

  “那行,咱们马上去办手续,今天今天就过户。”

  孙磊太想听到这句话了,他更想快点办好手续。

  孙磊在房管局找了个熟人,朱达贵的钱转给他之后,很快就办好了过户手续。

  “朱总,还要麻烦你给我两天时间搬家,住了几年,琐碎的东西不少。”

  “可以。”

  朱达贵走出房管局后,对刘诚说道:“诚哥,你也辛苦一天了,还是回去看看你的宝贝吧。”

  “好,等你搬家新宅,我再来祝贺。”

  等刘诚走后,朱达贵给谭华才打了个电话:“华子,在哪呢?”

  谭华才的声音压得很低:“步行街这边,赶紧来,刚才碰到个大美女,那身材那声音那眼神,能把你的魂勾走。”

  朱达贵很意外:“你不当舔狗啦?”

  “我追求向佳於,不代表我不能欣赏别的女人。”

  “我就过来,找到吃饭的地方了没有?”

  “冯晓雨早安排好了,只等过来就杀过去。”

  吃的方面,冯晓雨确实有研究,她宁愿把肚子吃大,也不愿意被男人搞大,真不是吹牛的。

  朱达贵赶到步行街时,第一眼就看到了沈诗雅。

  她面容白皙,唇红齿白,鼻梁小巧,脖子匀细修长,一袭黑发飘酒而下。身段娇美,双峰挺拔饱满,颤动时使人心慌意动,腰身精巧圆润,身着浅紫色的运动服,在凝脂般的手腕上,色彩搭配格外谐调精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