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祸从口出!(1 / 1)

“君子动口不动手!……哎!……哎!……哎!……你腊月生人啊,冻(动)手冻(动)脚的。哎呦!……疼,真疼!你别……还真掐啊!”

直到公交车进站,在王川的一阵阵痛呼中潘+金莲才停下了手。多亏了周围人少,但即便这样,还是有不少路人对他们二人指指点点的,都以为是情侣在打闹。

回来的路上,潘+金莲的双手得空便会施展少林绝学“拈花指”,在王川身上来两下,王川眼泪都快出来了。

王川只能仰天长叹:哎!祸从口出,古人诚不欺我!

本来王川想躲几天,避避风头,以免潘+金莲再拿他修炼“拈花指”,但是奈何老牛同志让他和潘+金莲去法律服务办公室值班。结果悲剧了!

中午吃饭时,潘+金莲替大师兄要了一份麻辣豆腐盖饭。她还煞有介事的跟小饭店的老板说王川是四川人,麻辣豆腐要多方辣,结果端上的麻辣豆腐盖饭红彤彤一片。

王川见到红彤彤的一盘子摆在面前,吓得头皮直发麻,想趁出去买水的功夫逃走,却被潘+金莲识破了。

“大师兄,这就是你最爱吃的麻辣老豆腐,吃呀!别客气,今天我买单。”潘+金莲阴阳怪气道,眼神中带着杀气。

王川看了一眼潘+金莲,心里一哆嗦,又看了一眼面前的麻辣豆腐盖饭,这特么哪是麻辣豆腐盖饭啊,整个一个红辣椒盖饭:“那个……,咱们能商量下吗?你这份人情我领了,但是这饭我就不吃了,最近我减肥。”

“减肥你早上还吃那么多?是不是瞧不起我?”潘+金莲恶狠狠的瞪着王川道:“这样吧,你这几天的中午饭我都包了。只要你全吃了,我保证既往不咎,如何?”

“这……”王川一脑袋黑线。看着眼前红彤彤的辣椒饭,长痛不如短痛,他一闭眼一跺脚,忍了!

第二天一早,王川走路的姿势都有些变形,在法律服务办公室内,不断的调整坐姿。

“小王,你怎么了?是不是长痔疮了?”张大忽悠看到后问道。

“哎呀!大师兄,你长痔疮了?不如我让我爸给你安排下,切了……”潘+金莲背对着张大忽悠,语气亲切,满脸坏笑道。

“切了?……别,不用安排了。”

王川一脸惊慌,急忙对着潘+金莲摆手,心道:让你爸安排还不前后都切了啊!再说了我为什么会这样,你心里没数吗?哪来的痔疮啊!

说完,他转过头看向张大忽悠解释道:“张姐,没事。不是痔疮,昨天嘴馋,吃辣椒吃多了。所以……”

张大忽悠听后,一副了然之色,笑道:“哦……,以后要小心,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这张嘴可得管住了。”

王川点点头,暗道:我也不想吃啊!可身边跟着个母夜叉,怎么办啊!在线等,挺急的!

午饭时,潘+金莲没再提四川人的事,但是小饭店的老板却记得,见昨天王川吃的挺嗨,又照着昨天的量给他上了一份。结果……哎!

“看什么看,吃饭又不是相面,别看起来没完,快吃。”潘+金莲见王川拿着筷子一个劲的看,就是不下嘴,催促道。

“这饭太辣了!我一个冀省人天天吃辣椒饭……”王川苦着脸道:“我能再点一份吗?”

“哎!算啦!瞧你那可怜样!”潘+金莲见大师兄难受了一上午,气消了,心软了:“老板,给他再来一份红烧牛肉盖饭。不带辣!”

直到周五回到所里,王川屁股眼才不痛。这两天难受的他差点去买马应龙。

吃货们常说:宁让屁股眼流脓,不让嘴受穷。这话说起来轻松,但王川相信不要说流脓,只让他们体会下三天三夜屁股眼火辣辣的滋味,绝大部分人就不会再这么说了。

俗话说过了星期三就是礼拜天,时间一晃很快便到了周五,早上一上班郑毅让王川准备好资料,吃过午饭后二人出发去了海淀法院开庭。

法庭内庄严肃静,让人不自觉的会产生一丝紧张感。但常年奔走于各个法庭的律师们却早已习以为常。

年轻的女法官看向被告餐馆的代理律师,一位四方大脸,身材高大,眼露贼兮兮光芒的男律师。

“被告,原告是在你们餐馆摔伤的吗?”年轻女法官面无表情的问道。

“是的,我们承认原告是在我们餐馆摔伤的,但是我们认为我们没有责任,我们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四方大脸律师道。

“你们有什么证据吗?证明你们尽到了提示义务!”年轻女法官追问道。

“有证据。我们有包间门口的照片。”四方大脸律师看向一旁坐着的餐馆经理,一位四十多岁的寸头中年男人。

只见寸头中年男人从包里拿出了几张冲洗好的照片,递给了法官。

“原告,你们看下照片,发表下质证意见。”年轻女法官让书记员将照片递给了王川。

王川和郑毅拿着照片,看了又看。王川指着照片低声对郑毅耳语了几句,郑毅点了点头,示意王川发表意见。

“法官,我们对被告提供的照片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关联性和合法性予以认可。

根据被告提供给原告的摄像资料,当时包间门口没有任何提示标识。而被告当庭提交的照片上,包间门口却贴着黄底黑字的警示语。

我们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是虚假证据,因此其真实性不予认可。”王川语速缓慢的说道。

之所以说的不快,王川是在照顾书记员的记录速度,让对方有时间将自己说的话都记下来。

“你们有证据吗?证明包间门口没有标识。”年轻女法官看来王川一眼,问道。

很显然法官在开庭之前没有仔细看案卷,至少没有看原告当作证据提供的光盘,光盘记录了原告摔倒的整个过程,可以看到包间门口没有任何标识。但是王川和郑毅却不能当庭指责法官,道理你懂的!

“法官,我们提供的证据里面有,就在光盘里。我们带电脑了,可以当庭播放光盘。”

王川拿出了电脑,放在了原告席上。电脑是郑毅的,就是为了播放光盘准备的,没想到还真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