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小村验骨(1 / 1)

“山中一老叟,名姓、来历、身份,从未告知。只言:乃延人。因家途中落,无心仕途,故隐居山中,潜心清修医、敛两术。

家父进山狩猎,无意遇之,救之。乞收徒。

奈何其只收女徒,家父便将民女送去其身边。及笄前一年,师父病逝,按其心愿,焚化后,民女方回转家中。”

话中之意就是:我师傅是延国人,家道中落被打击了,就躲在深山里修行医术和验尸之术。

不小心遇了险,被我爹碰见,救了。

我爹就求他收徒弟,但是他只愿意收女徒,我爹只好把年幼的我送进了山。

一是学习技艺,二是照顾师父。

但师父从来都不肯把身份来历那些告诉我,所以,你别问,问就是不知道。

而且,现在我那师父已经没了,连尸骨都按照他自己的要求,焚烧了。你就算想找,也不会再找得到了。

水银说完,低头继续吃饭。

并不是她想吃,而是司寇继昭在仰靠进椅子里时,她发现了他眼中更浓的兴味之色、以及那其中隐含的挑衅之意。

水银顿时就明白了,对方不仅仅让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显容曝面、验尸以羞辱报复,更是在此过程中,对自己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不是敌意,而是自己打他脸的行为,激起了他的好胜之心。

这是很危险的。

所以,她当下就决定乖乖听话。

压下心底所有的愤怒和不甘,乖乖听话。

她知道,现在不是耍脾性的时候,如果执意和对方对抗,只会激起他越来越多的好战心,那时,自己的一切就很难再躲过他的观察。

昭阎王的名头可绝对不是白给的。

目前自己根基未稳,发展还在缓慢进行之中,若在此时就招惹了敏锐、多思、头脑慎密的昭阎王,那就是在自掘坟墓,且是飞速在掘的那种。

只不过,她也不能突然就完全来了个大转化,那更可疑。

所以,她即便是听话了,但言行间,仍旧表露出了一丝丝的抗拒和怒意。

而司寇继昭听了她这番话后,抬手给自己斟满酒,看着面前的小姑娘。

心里琢磨着:这姑娘的这番说辞,可疑吗?非常可疑!

但可疑的不是这个姑娘,而是她的师父。

简直哪哪都是破绽。

但,这是小姑娘在撒谎吗?却又没可能。

因为撒谎的人就会尽量把谎编圆,绝对不可能对着自己摆出这么个筛子样的谎言,没人敢。

想到这儿,司寇继昭陷入了深思。

不过片刻后,他忽而又释然了。

这小姑娘所言,其实也并不是什么荒诞不经之事。

前任帝王嗜血斗狠、好战攻伐,比之现任帝王更甚,以至弄得民生凋敝,百姓饥苦。

有一些名门世家,一有人稍微犯错,便满门被杀或流放。

有人因此逃入山中,也不奇怪。

何况,深山之中,不得盛世、至死难出的名仕,本就历来有之。

算这小姑娘机缘好,不,是其父运气好,撞上了那么一位。

不,也说不上这姑娘运气好、还是不好。自小出门学艺,离开家、离开亲眷,学成归来又突遭横祸……

罢了。

自己已经把打脸的仇,该报的都报了,便不必再为难她了。一个不通人情世故的小孩子而已。

等这件悬案解决了,便让人家回归医道正途,不再跟死尸、骸骨打交道了吧。

思及此,司寇继昭收回视线,端起酒杯仰脖倒进了口中。

席间气氛一时安静。

水银见他没再究根问底,心底虽然悄悄松了口气,但心神也因此崩得更紧。

脚踏异土、心怀母国的行间之人,任何时候,都不可完全放松心神。

……

很快,待水银吃完后,司寇继昭便将她带至另一间烛火、火把通明的侧屋。

地面上,摊放着一堆骸骨。

水银低头看脚尖,手指微微收紧。

这些人……

有把逝者骸骨弄得这么散乱、胡堆的吗?

“热水、皂角、姜片,都已给你准备好。对了,你的药箱怎么没见?”

司寇继昭瞟了她一眼,问道。

就听姑娘回答:

“画眉要进山,她带着更有用。原没想过大人要民女帮忙之事,是勘验骸骨。”

说完,她退出屋,在门口净手,拿了切摆好的姜片,含了,再进去。

开口说道:“帮忙再铺块干净的白布。有吗?如果没有……”

“有有有,”一随从急忙接话,跑去不知哪儿,找了块白棉布来,铺在她手指点向的地方。

水银挽好长发,于面上戴好娟帕,上前,蹲身。

拿起骸骨,开始一块块地辨认,并在白布上拼接。

有人说:单纯的只剩尸骨,就会无法确认死亡原因。

其实不然。

如被锐器所伤,尸骨的骨头上必然会有痕迹。即便是被捅腰腹,要想达到致人性命的地步,也必然会接触到骨骼。

如被从高空坠落、撞击等致死,骨盆则有异。

如被窒息死亡,舌骨,不会完好。

如被毒药所害,骨头的颜色也会有所显现。

师尊说过,风过留声、雁过留痕。万事万物,一旦产生过交汇,就必然会留下痕迹。

司寇继昭在一边看着她拼骨,一边做着案情解说。

“此案发生在两年前,慧元17年7月14日,人犯当场被拿获。

当时仵作验尸后,给出的死亡时辰是,午时一刻至未时三刻。凶器是该户人家厨房里切菜所用的菜刀。

人犯是我的一名下属……”

说到这儿,他顿了顿,再继续。

“根据人犯交代,因为一桩案子,人犯在此前久未归家。那日案子结束,终得休沐,回家睡觉。

睡得迷糊间,忽觉口渴难耐,便就下床想找水喝,不料被物事绊倒。

其妻闻声进入,便惊叫昏厥。

人犯在那一瞬时,清醒了一下,才看清绊倒自己的物事,居然是一个冒血之人,而自己手上、身上已全是血迹。

见惯生死的人犯没有因此慌乱。

他翻身爬起,依着习惯,蹲身就想检查。

然此时,邻人及过路者,已被其妻尖叫声引来。

进屋正好看到他手握着菜刀,而菜刀还在地上躺着的人的肚腹之上,纷纷大骇之后,便立时冲上,按住他并报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