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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4章

长孙顺德之所以敢这样做,并且还可以成功,就是以均田制为依据的。

以朝廷角度来说,均田制度的实施,是避免了当时的世家大族还有官僚来进行土地兼并,免得农民土地被兼并以后,依附于世家大族。

而是将其转变为国家编户,将编户中的小农来固定在均田土地上,使朝廷可以直接控制农民,并且对这些农民对于各种剥削。

通过均田制,唐朝可以说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之中抑制住了土地兼并情况,虽然不能完全制止,但效果还是有的。

但均田制也有其局限性,根据史料来看,均田制并没有在全国普及,也就是在关中、河东、陇右诸道这些唐王朝的重地实施。

而且唐王朝一边以均田制来抑制土地兼并,一边却以此来大规模拉拢官僚阶级,当时农民授田较之前代很少,但官僚阶级授田却是达到惊人的程度。

诸如“永业田,亲王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顷,郡王及职事官从一品各五十顷,国公若职事官正二品各四十顷,郡公若职事官从二品各三十五顷。”

“县公若职事官正三品各二十五顷,职事官从三品二十顷,侯若职事官正四品各十四顷,伯若职事官从四品各十顷,子若职事官正五品各八顷,男若职事官从五品各五顷”。

当然均田制还有一个很明显的弊端,那就是唐朝当时的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主要在于按丁纳税。

不管是田连阡陌的富裕之家,还是仅占少量土地的农民,不管你土地多少、财产多少,向朝廷交税都是按丁交纳,负担是完全一样的,这样一来对于农民自然不公平。

不过后来随着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被严重破坏,到了安史之乱以后,均田制遭到彻底的破坏,租庸调制更是实行不了,因此唐王朝的收税方法变为两税法。

两税法则主要依据土地和财产多少而纳税,多少公平一些,也多少改变了贫富不均的现象。

当然均田制的彻底瓦解,意味着唐王朝对于土地兼并抑制的失败,不过当时唐王朝头疼的问题不是土地兼并,而是藩镇之乱。

藩镇割据这个问题,唐朝最终也没能解决了,最后亡于藩镇朱温之手。

最后总结来说,在封建社会土地兼并其实是无解的,皇帝只能通过各种手段和各种制度来抑制。

而到了王朝后期随着官僚阶级的腐化堕落,土地兼并也成为一种常态,可谓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这些官僚阶级拥有特权,却试图通过土地兼并拥有更多的财产,最后却成为王朝灭亡因素之一。

而封建社会中的王朝也进入死循环之中,改朝换代重新划分利益,然后特权阶级鼠目寸光通过土地兼并等方式想进一步扩大权势,结果酿成亡国之灾。

而下一个王朝亦是如此,如此反反复复,也是让人唏嘘不已。

现在,萧家要强行征用整个江宁府的农田,这完全就是在搞土地兼并。

哪怕只是借用一段时间,萧家也没有这个权利,一旦当地官府允许了这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到时候,其他九个武道世家,甚至那些商业世家也都有样学样,那整个大唐,将彻底陷入土地兼并的泥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