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中华小当家(1 / 1)

此时的郑轩,正在一个干净地居灶房内,开始烹饪小菜,郑明凯蹲在石炉边上,不断往里面加柴火。

“你干嘛过来,姨娘哪里没饭吃?”郑轩一边切着菜一边说道。

“哪能,我吃不惯哪里,听说哥要亲手下厨,我就特意来帮忙。”郑明凯不断加柴火,丝毫没有在意火越烧越旺,甚至烧了出炉口。

“火太旺啦,你是在烧菜还在烧我?”

“哦…”

郑明凯立刻又将燃烧着的柴挑了出来,然后扔到外面的天井上,踩踩几脚,拍拍手就进来。

“你还是回去吃吧,要不然姨娘又说我带坏你,没有好东西给你吃。”郑轩有些嫌弃地说道。

“哪能,我已经跟她们说了,不回去吃饭,她们不知道你下厨就有多好吃。”郑明凯死赖着不走。

见居灶房没有自己活可干。

于是就蹲在侧门外,旁边还有一只大黄,也像模像样地坐着,不断摇晃着尾巴,郑明凯就差来两根香烟,像极了地痞流氓。

每当有女子经过,都要吹一下口哨,大黄跟着他相同吠一声,一人一狗目送女子离开,顿时引来女子发笑。

她们都没把他当成流氓,而是一个毛都没长大的孩子。

要是老妇人则会过来,捏一下他的小脸蛋,然后嘲笑道:“哎呦,小郑长这么大了,毛快齐了,思春了,现在开始偷窥别人家姑娘啦。”

弄得他脸蛋害臊,拍掉老妇人的手,让她赶紧滚。

就在这时,泰泰带着两人回来了。

三人卖力地吃着煎包,一路大摇大摆地走回来,完全不顾背后几位护卫饥饿的眼神。

大黄很快脱离郑明凯,在郑暄妍与小西周围转悠几圈,还用长长的舌头舔了几下,就差要扑上去,并在裙子底下钻来钻去,然后就盯着泰泰手上的煎包,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这让郑明凯好生羡慕,这日子真她娘的活得不如狗。

泰泰与小西啃的随意,完全不顾形象,而郑暄妍却不行,一手吃饼,一手遮住,要让人看不到嘴巴的搅动。

“大嫂,你回来啦,今天大哥下厨。”郑明凯像野孩子般说道。

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曾经可是过着穷日子,虽然郑家是个老地主,但在这穷乡僻壤,地主也不能当饭吃,要不是郑轩开始发力,他现在也一样过着苦哈哈的日子。

“相公他怎么了吗?谁招惹他了。”泰泰好奇的问道。

“还用问,肯定是红毛,那群憨货应该骗了大哥不少钱。”郑明凯随意的说道。

随后一群人都进入屋内。

很快居灶房内传来飘香。

这是郑轩在这7年以来养成的习惯,只好心情不好就会下手做饭,然后暴饮暴食。

并非他想自己动手,而是当时的宜兰,非常贫瘠,像样的食材也没有,除了大米,番薯就没了,连土豆也是种一茬病一茬,并且当时的饭难吃,家里人只会大锅饭,大杂烩,没有专业庖丁,哪能好吃?

最后只能自己动手,逐渐就成为习惯,至今一直保留着。

郑轩把鸡胸肉切成丁块,大葱切小段,干辣椒剪段去籽,然后下锅爆炒,并加入花生米。

正宗的宫保鸡丁,要遵循4689法则,鸡丁炒到四成熟时放辣椒,六成熟时放进料汁入味,八成熟时出锅,倒入盘中刚好九成熟,剩下的一成靠余温自动达到全熟状态。

这道名菜,可是1842年四川一位名叫丁宝桢的官员发明的,他治理蜀地有功,在四川总督任上鞠躬尽瘁,为表彰功绩,朝廷追赠“太子太保”,丁宝桢也被尊称为“丁宫保”,和他发明的这道菜也由此得名为“宫保鸡丁”。

下一道菜依旧是名菜,名为“嫦娥知情”。

这是咸丰还没当皇帝时,偷偷出宫见识京城繁华,民间女子所制作的菜肴。

先把虾仁和猪肥膘肉剁成细茸,加上蛋清和调料,搅拌均匀后挤成虾丸煎成饼,围在盘子周围,再将切条的鸡肉和芹菜一起爆炒,盛在盘子中央,不但造型美观而且清爽可口,咬在口中充满弹性,特别是虾饼,色泽金黄,令人食欲大增。

最后还有正宗的叫花鸡。

这只叫花鸡在制作上要更为繁琐讲究。

选择一岁左右的母鸡,拔毛洗干净后,将鸡的内脏掏出,放入姜末,蒜瓣,大料,菌菇等。

再用新鲜的荷叶将整只鸡包裹住,外面厚厚地抹上一层泥巴,用武火将泥巴烤出裂纹后,转而用果木文火继续烧烤盏茶功夫,再将其全部埋在果木余灰中,用余温继续烘焙。

这样做成的叫花鸡,不仅无鸡肉的腥味,还多了荷叶的香气,肉质酥软,香而不腻,鸡腹内的菌菇因为吸足了鸡肉的油脂,口感更厚实滑嫩。

这可是大清江浙一带盐商奢侈的吃法。

等郑轩做完了几道菜。

此时屋内的人已经流满了口水。

整个屋子都是这些菜的香味,泰泰早已经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还咽了几下口水。

郑明凯宁愿被老娘棍棒之下出孝子,也不愿离开是有原因的,如此美味,挨多几下也值了。

要是在主家哪有这么好的食物,全都是大杂烩,就连菜色也不及外面的小贩小吃来的美味。

“哥快点!我饿了。”

“饿不会回去吃呀?”

“不要,我走我就是傻子。”郑明凯态度坚决。

“让他在这里吃吧,反正多一个人多一双筷子。”泰泰也在一旁帮腔道。

“还是大嫂疼我,哥你就不够意思了,我们还是亲兄弟。”郑明凯傲娇地说道。

“那你还不滚过来帮忙?”郑轩没好气地说道。

随后便见到郑明凯兴奋地冲进居灶房,在捧菜的过程中不断偷吃,最后还被郑轩敲了两勺。

在古代,即便是结了婚的夫妻,也要与家长一起上桌吃饭。

但只从郑轩来到这世界上之后,就把这给打破的干净,毕竟郑轩自己可是一个大忙人,经常忘记饭点,可把老爹气得不成样子,不过也没法,能力不及儿子。

别人家以继承家业为荣,郑轩以创造家业为荣,而且还比老爹出色太多,成亲之后就另起炉灶,当然反对不少,不过郑轩还是力排众议,并不太困难。

“还好我机灵,去找福叔,不然就错过一顿了。”郑明凯擦了擦口水说道。

就连小西也忍不住咽口水,可这是别人门户,不得放肆,只好站在郑暄妍身后看着一道道菜被摆出来。

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什么回事,自己到底是进了贼窝,还是山寨,完全搞不明白如今的状况。

原以为会被起义军抓住,或是给“野人”当奴隶,可是时今反而更自由,可让人摸不着头脑,也不知所措。

便看着他们大吃大喝,特别是郑明凯吃得最为嚣张,一大块鸡腿一口塞进嘴里,连气都不带喘一下。

满嘴都是鸡油,完全不顾形象。

就大黄也分得几块鸡骨头,专心致志的吃饭,早就把女色抛之门外。

郑轩瞪了一眼正在奋战的郑明凯之后,他才有些不情不愿地拿着大碗,装上饭,弄了两个鸡翅,还有虾丸煎饼。

一手一个碗走了过来,将饭递给郑暄妍两人,有些刀子嘴豆腐心的说道:“别说我们老郑家欺负同姓人,饿着了你们,你们算是有口福了,我大哥下厨,你们京城的厨子吃屎也赶不上。”

这话说得,郑轩都有些想揍人的冲动。

郑暄妍也是红着脸,露出难堪之色接过香热的饭,而小西早已经不顾形象的大口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