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沈梦晨,你个蠢货!(1 / 1)

“我数三声,放开我兄弟,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见到沈梦晨制服了自己兄弟,还有枪挟持,带头的面具男脸色大变,举起手枪大声呼喝道。

“我劝你乖乖投降吧,我是重案组队长沈梦晨。现在如果你们放下武器,或许还只是坐牢而已,但如果反抗,那就是死路一条。”

沈梦晨冷哼一声,眼神中尽是自信。

作为一名警察,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降低伤亡,所以她才会和疑犯谈判,如果不是对方手头有人质,她一早就开枪蹦了这几个家伙了。

“沈梦晨,你个蠢货!”

林枫蹲在地上,一副无语的样子,对于沈梦晨的鲁莽,他感到很绝望。

沈梦晨太冲动了,这几个悍匪,一看就是亡命之徒,身上都携带着炸药,就算制服了一名,也没有胜算。

“呵呵,你认为没有把握的事情,我会做吗?放了我兄弟,不然银行里头的人质,都得死!”

果然,那个带头的面具男,猛然掀开自己的大衣,露出里面的炸弹,冷笑一声。

“什么!你不要命了吗!”

见到面具男身上的炸药,沈梦晨脸色大变,明眸中掠过一抹惊慌。

这些炸药,一旦引爆,足够将整个银行夷为平地,自己和人质根本没有生存的机会,这些匪徒根本一开始就已经计划好了,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作为一名警察,她一早就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可现在整个银行数百名人质,自己死了无所谓,可不能连累了这些无辜的群众。

就在沈梦晨犹豫的时候,面具男一脚踢在她的手枪上,直接把枪到地上,用枪瞄准她的脑袋,准备开枪。

“大哥,先别激动!这个女人有用!”

这时,站在门外把风的匪徒,猛然一脚,开口说道。

“阿东,怎么了,这家伙可是警察,留她在这是个威胁!我一定要杀她!”

面具男眉头紧锁,冷冷的看了门外的匪徒一眼,眼神中尽是不悦。

“大哥,这个女警留着还有用,门外有很多警察包围着,我们可以利用她当人质!”

这个被叫做阿东的匪徒,显然是一名军师,马上想到逃离的办法。

“阿东,你这招妙啊!有了这个女警,到时候和警方谈判,就有筹码了!”

面具男冷声一笑,赞同了阿东的想法,连忙掏出绳子,将沈梦晨捆了起来,用枪抵住她的脑袋,压着她走了出去。

“哎!没见过这么蠢的警察!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

见到面具男和几个匪徒押着沈梦晨出去,林枫无奈的摇摇头,一脸绝望。

虽然这个沈梦晨脾气火爆,可她毕竟帮过自己,现在是报恩的时候了。再加上,他可不希望沈梦晨就这么死了,死了还有谁跟自己斗嘴呢?

林枫准备动身,可刚刚站起来,他却犹豫了,毕竟这几个匪徒已经到了门外和警察们谈判,如果自己贸然出手,警方一定知道自己的实力。

那个时候,就麻烦了。

他可是自由之翼,在这些警方面前暴露实力,不但惹事上身,很有可能影响孙氏企业的运作。

“还是等这些匪徒逃脱了,在去救她吧。”

林枫眉头紧锁,决定还是暂时不动手,等匪徒远离了警方再出手。

“糟糕!重案组队长被抓住了!大家不要开枪!”

见到面具男押着沈梦晨走了出来,门外的中年警察慌了,一脸苍白的叫道。

“你们几个听着,马上放了我们警方的人,我保证你们可以减刑。”

中年警察声音颤抖,对着面具男喝道。

“擦,这个谈判的警察是智障吗?”

林枫眉头紧锁,一脸无语的骂道。

这几个匪徒本

来只知道沈梦晨是警察,但并不知道她是重案组队长的身份,可现在中年警察这么一喊,全世界都知道了。

有了重案组队长作为人质,这个筹码可就大了,几个匪徒怎么可能轻易放过沈梦晨。

果然,几个匪徒听到沈梦晨的身份,顿时兴奋起来。

“大哥,有了这个女警作为筹码,看来我们胜算就大了,就算没炸药,这些警察都耐我们不何。”阿东一脸炙热的叫道。

“哈哈哈,看来我们安全多了,这女警来的真是时候。”

面具男一脸喜悦,没想到歪打歪撞,居然抓了个重案组队长当人质,真是走运了。

沈梦晨也是气坏了,这个中年上司居然暴露了自己身份,真是服了。

“喂,现在马上给我们准备一辆汽车,否者我杀了她!”面具男用枪死死的指着沈梦晨,凶神恶煞的威胁道。

“慢着!别伤害她,我现在给你安排。”

见到面具男杀意满满的样子,中年警察脸色一变,他知道这几个家伙都是狠角色,如果自己不照做,沈梦晨肯定完蛋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一辆小别克开了过来。

面具男五人押着沈梦晨上了车,带着一麻袋钱,转动车匙,在警方的注视下,离开了银行。

“大家注意,现在匪徒坐着一辆黑色的别克,他们在东风路,大家跟着他们,负责拦截。注意,他们手上的人质是我们警方的重案组队长。”

中年警察连忙指挥着现场,安排了几辆警车跟着小别克。

这时,林枫已经来到银行门外,在路边随便找了辆自行车,朝着小别克的方向骑去。

他出来得比较晚,只知道小别克开走的方向,所以朝着东风路踩去。

可当他来到东风路时,却发现小别克里头空无一物,警察们正在调查取证。

看来这几个匪徒已经逃跑了,警方也失去了线索。应该是半路时,换了一辆车逃跑,这样警方才跟踪不了。

东风路只有两个分叉口,一个是通往市区,一个通往郊区。

不过警察经过详细的取证,都认为匪徒一定逃到郊区去了,毕竟他们不可能名目张胆的朝着市区去吧,这太冒险了。

很快,警方一团人便朝着郊区飞驰而去,希望能追上几名匪徒。

“这几个匪徒没有去郊区!他们在市区!”

林枫站在小别克一旁,仔细的看了看身上一只虫子的反应,自言自语道。

在沈梦晨被当做人质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沈梦晨身上放了一种叫做岩粉的特殊粉末。

而林枫身上有一只叫做调养过得蝗虫,它对岩粉有特殊的感应能力,能通过岩粉,辨别方向。

根据蝗虫的反应,沈梦晨身上的岩粉就在通往市区的道路。

这几个匪徒很聪明,居然跟警方玩起心理战。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显然他们的计谋成功了。

即便他们再聪明,都无法骗过林枫。林枫微微一笑,骑着自行车,朝着市区的方向奔驰而去。

“挖槽!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他骑车的时速可以超过我的奔驰!”

“我的天啊!我已经开到120迈的速度,居然跟不上一辆自行车?”

“我擦!自行车漂移!神了!”

林枫骑着自行车,在公路上来回穿梭,他的速度很快,如同一阵疾风,已经一连超越了十几辆小汽车。

这些小汽车的车主,看到林枫,内心只有惊讶和震撼,试问谁有能把一辆自行车骑到这么快,真是活见鬼了,一百岁不死都有新闻看。

此时,在东风路一旁的一栋废弃的工厂内,沈梦晨被捆在一张凳子上,娇艳的脸蛋上尽是苍白。

“赶紧放了我!你们不知道绑架警察是多么严重的罪吗!”

沈梦晨脸色苍白,压抑住内心的恐惧,大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