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
一人一狗走在崭新的水泥路上,刚刚的一场大雨将路面冲刷的一尘不染。风吹着两侧禾苗微微摇曳,雨后的清新令人心旷神怡。
昏黄的夕阳,将一人一狗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
……
要想富,先修路。
这是宁初担任村长后做的第一件事情。
老家的村子实在太偏僻了。
三面环山,唯一能与外界连通的村口还被一条河挡着。
泥泞的道路伴随了宁初整个童年,他没想到,自己都大学毕业这么久了,这条路竟然还是这副模样。
尤其是下雨天,泥泞不堪。
每走一次都是折磨,甚至于一度成为他童年的噩梦。
路不好,村里的土特产就运不出去,最后只能烂掉。
这就导致村子里的经济一直很差,家家的年轻人只好跑到外面城市打工,谋出路。
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随处可见。
宁初大学毕业后留在当地的城市工作了几年,但职场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很快将他的激情耗尽。
久而久之,热情不在,剩下的只有厌恶。
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和脑残领导大吵一架后,他将那封在抽屉里躺了很久的辞职信摔在领导面前。
老子不伺候了,智障玩意!
在说出这句憋了很久的心里话后,宁初长吐了一口气,只觉得仿佛重生了一般,一扫阴翳,豁然开朗。
这一刻他才恍悟。
其实让自己疲惫的并不是工作,而是工作中的那些……大傻叉!
宁初没有一刻停留,带着所有积蓄,毫不留恋的离开了这座白天忙忙碌碌、晚上灯红酒绿的城市,回到老家。
届时,刚好赶上村里在选村长,他就头脑一热参加了竞选。
作为村子里的唯一一个大学生,他以绝对优势赢得了村长之位,从此踏上了带领村民们奔小康的路。
……
“你丫的踩了一脚泥,别扒我!”
“死狗,回来。”
“玛德,那是牛粪,不许吃……”
空旷的小路上,不时传来宁初气急败坏的吼声。
然而,他越是大吼大叫,身旁的小黑狗越是兴奋。
短短的尾巴像螺旋桨一样不停摇晃,似乎有用不完的精力和无限的好奇心,不管遇到什么都要先闻一闻,然后再舔一舔。
咦?这是什么?
哦,好像是屎……问题不大。
宁初额头上青筋暴起,就这么一会功夫新洗的裤子上已经满是狗爪泥印,气得他暴跳如雷。
“呼,自己捡的狗,不生气,不生气。”
“它还是个孩子,我不跟它一般见识。”
“冷静,冷静……”
宁初不断深呼吸,调整心态。
小黑狗是他几个月前在县城捡到的,一只普通的中华田园犬,不过名字很霸气,叫:大王!
明明是土狗,却有着比肩哈士奇的独特气质。
“干什么呢?老远就听到你大喊大叫的。”回到院子里时,坐在门口看店的老妈瞪了他一眼。
村子里唯一一个小卖部就是自己家开的。
“汪汪!”
大王似乎知道这个女人正在帮自己出气,立马摇头晃脑的凑了上去,发挥舔狗的本性。
宁初抖了抖裤子上泥印。
“我昨天刚洗裤子,瞧让这死狗扒拉的,气死我了。”
荣琴闻言翻了个白眼:“那是大王和你亲近,别老死狗、死狗的,小家伙多可爱。是不是?”
说着话时,她伸手摸了摸大王的小脑袋,眼中满是宠溺。
大王立马躺在地上,将肚皮露出来,一边舒服的享受着抚摸,一边疯狂舔她的手掌。
宁初满脸鄙夷。
这一幕,让他想起当初领导巴结老板时的德行,简直一模一样。
“小家伙,真可爱。”
荣琴越看越是喜欢,任大王的舌头舔在手上。
宁初摇头一叹,向自己的房间走去。不过刚走到门口,他突然想到什么,回头看了老妈一眼。
“妈,忘记告诉你了,这家伙刚舔完牛粪。”
“……”
荣琴笑容一僵,脸上的宠爱之色渐渐凝固。
宁初憋着笑,逃也似的回到自己房间中。
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后,他坐在电脑前继续做着未做完的笔记。
【母猪的产后护理……】
【鸭子不下蛋怎么办?首先排除是公鸭的可能……】
【村里的老牛总喜欢吃嫩草,这不是病,因为所有老牛都喜欢吃嫩草……】
宁初盯着电脑聚精会神,笔记本上记得密密麻麻。
路修好了,下一步,他准备带领乡亲们搞畜牧养殖。
主打‘绿色健康食品’。
现在的有钱人都注重健康养生,他们吃惯了山珍海味,现在开始喜欢绿色无污染、无公害产品。
烟雨村要山有山,要水有水。
把牛羊往山上一赶,有都是青草给它们吃,既健康又能减少喂养成本,几个小孩子就能放;村子里又有那么多水田地,把鸭子放进去,蝗虫、蚂蚱随便吃……
当然了,想法是好的,真正实施起来肯定还会遇到很多困难。
但是没关系,有困难就解决困难,总不能因为害怕困难就什么都不做吧?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学习养殖知识,筛选适合村子养殖又受市场欢迎的品种。
“汪汪!”
大王在院子里欢快的叫了起来,摇头晃脑的向一名中年人跑去。宁初的父亲,宁爱国下地回来了。
宁爱国拍了拍大王的小脑袋,走到井边打水洗了一把,随后走到屋子里擦了擦脸。
这时,荣琴已经将饭菜端了上来。
宁爱国自顾自倒了二两白酒,问道:“好香,今晚吃什么?”
“炖狗肉!”荣琴瞟了眼大王,凶巴巴的说道。
“……”宁爱国看了眼脚下的大王,小声道:“你惹母老虎啦?”
“汪汪!”
大王欢快的摇了摇尾巴,表示问题不大,我扛得住。
宁爱国嘿嘿一笑,美滋滋的喝着小酒。这时,做完笔迹的宁初走了出来。
“爸,我陪你喝点。”
“来来来,咱爷俩整点!”宁爱国欣然接受。
晚霞染红了天边,一家三口外加一条半大的小黑狗,在欢声笑语中度过了温馨的晚餐。
……
晚饭后,宁初打着哈欠躺在床上。
乡下没什么夜生活,再加上今晚酒喝的有点多,他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梦中。
宁初出现在一座森冷的黑松岭中。
天空灰蒙蒙的,四周满是参天大树,地上怪石嶙峋。在一声声奇怪的嘶吼声中,他看到荒草中立着一座破旧的土地庙。
呼~
宁初豁得睁开双眼,目光盯在天花板上。
从三年前开始,这个怪梦就一直缠着自己。
当初还以为是工作压力太大,精神出了问题,甚至看过心理医生。不过不管怎么做,这个怪梦还是每隔半个月就出现一次。
比前女友的大姨妈还准。
而最近一段时间,怪梦出现的频率突然频繁起来。
从每半个月一次,到后来的一周一次,现在几乎每天都会出现,除非不睡觉。
宁初终于扛不住了。
一月一次可以忍,一周一次也能忍,一天一次……真吃不消了!
而且,似乎冥冥中有一个声音在告诉自己,梦中的地方,就在烟雨村后山。
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但他就这么觉得。
所以。
这次回家,除了厌倦了城市生活外,他还有另一层目的:看看这个纠缠了自己三年的怪梦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午他已经约了发小‘黑子’,明天一起进山。
而且这段时间,通过和村里人的旁敲侧击,他基本锁定了梦境中出现的地方……
后山深处,黑熊岭!
“希望明天一切顺利吧。”宁初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重新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