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说是老师,为人师表她不知道吗?
方婷气急反笑,“好,那明老师,就请你开始上课吧?”
明瑾点点头,示意方婷在书桌前坐下,这才将一本中学国文课本扔给方婷。
国文是一门比较枯燥的学科,往往很容易让听课的人听得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再加上听课的对象是一个对国文不感兴趣的小姑娘时,那就简直就是灾难的升级版。
不过明瑾经历过好几个世界,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白,来当家教前,她早就已经将这本书看熟了,而且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她的讲课已经不再局限于课本,明瑾没有看课本,而是直接将书本上的知识和实际生活结合起来,娓娓道来。
原本方婷就没兴趣,也不打算认真听课的,开始稍稍听了几耳朵就被明瑾的讲解给吸引住了心神……
这边方婷沉迷在明瑾的课堂中,而她哥哥——方恒之同样沉迷在百乐门当红歌女胭脂的优美歌声中。
等胭脂一曲毕,周围的听众纷纷不由自主的鼓起掌来,“啪啪啪啪啪……”的声音才堪堪将方恒之的心神给收了回来,拿起手边的红酒杯,方恒之对着给观众致礼的胭脂遥遥举了一下杯。
然后就看到胭脂涂着深红口脂的唇上扬的幅度越高了起来,方恒之的目光更是亮了起来。早在胭脂一上台的时候,他就觉得周围的人都暗淡了,只有这个姑娘才是最亮的那颗星,是照亮他无趣又寡味人生的指明灯。
等胭脂退回后台之后,方恒之才放下酒杯,露出一个志在必得的笑容,抹了一把额前打得油黑光亮的刘海,漫不经心的离开了座位,往后台的方向走去。
胭脂是百乐门最当红的交际花,在百乐门待遇也比其他歌女、舞女好很多,拥有自己的化妆室。
方恒之摸过来的时候,胭脂正在卸妆,其实也不算是卸妆,毕竟作为交际花的她,不可能百乐门还未打烊就素颜见人了,她只是从浓烈的舞台妆换成了另一种比较明媚的妆颜。
刚涂上口红,胭脂就看到了化妆室门口有人影在晃动,她极尽妖娆的描着眉,丝毫没给进来的人一个眼神。
“方少爷,您不在前边喝酒,跑我这后台干什么?我这可没有香槟美酒等着你啊!”
方恒之一点都不奇怪对方将他认了出来,毕竟是百乐门当家台柱,眼力劲怎么会差到哪里去?
他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胭脂,心里感叹,这个女人真是活成了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样子,在台上的时候,她衣着清凉,一双玉腿若言若现,一个媚眼就能让在场的男人为之倾倒,而此时的她虽然同样妖娆抚媚,但却多了一股一般人高攀不起的高傲。
“这里虽然没有香槟美酒,但是这里有美人啊!”方恒之倚在梳妆台上,将身子靠得很近胭脂,“今天晚上我想请你一起共度良宵,一起去吃个饭,不知道胭脂美人儿是否赏脸呢?”
胭脂收回手中的眉笔,对着方恒之笑了笑,“那可真是不巧,马太太约了胭脂打马吊,再不走就要迟到了,方少爷回见呢!”
说着拎起旁边的小包,就走了。
留在原地的方恒之目送那道摇曳多姿,风姿妖娆,走起路还带着风的女人消失在门口,伸手在空气中轻轻一抚,像极了抚摸美人的发丝,眯着眼睛沉醉了一会,“真相!”
空气中是胭脂擦肩而过留下的香水味,是玫瑰味的。
有趣,他竟然在这里遇上了不仅美丽而且还是带刺的红玫瑰般美丽的女人,不过他喜欢!
方恒之望着胭脂离去的方向,笑了笑。
……
方婷如痴如醉的听了一个下午的课,直到明瑾觉得口干舌燥,停下休息才回过神来。
“唉?怎么不讲了?”
“怎么?舍不得下课啊?”明瑾瞥了方婷一眼,像是再说“想不到你是这种人。”
这时方婷才记起自己是应该讨厌、不耐烦国文课的才对,“不是,我只是不愿意让我爸请家教的钱给浪费了。”
方婷越解释越像是掩饰,干脆气呼呼的看着明瑾悠闲的喝了一口茶,拿着长辈看待不懂事的小辈的眼神看着她,方婷心里气闷,你也不比我大几岁,有什么了不起的?
然而人家就是了不起,讲完课之后,还说有课后作业。
“凭什么,还要我做课后作业?”老师了不起啊?说留作业就留作业,她又不止一门功课,她还有洋文要学的。
明瑾看着急跳脚的方婷,面色淡淡,并没有因为她是谁的女儿而迎合她的喜好,却也没有逼着淘气学生学做乖乖女的兴趣。
“我的作业不难,今天我们学了《山行》这首古诗,正好现在是秋季,就交给你一个任务,收集枫叶,用你收集来的枫叶做一个手工制作品,主题就是秋天了,做什么自己想……好了,下节课上课前我要检查。”
说完,明瑾便收拾课本走了,走了,了……
她就这么走了?
方婷原地跺脚,别以为我听了你的一节课就真把自己当老师了?我的老师是南省第一女子学院的骨干老师,是洋文一级厉害的顶级老师,才不是你这种有着封建思想,老旧做派一点都懂潮流的守旧女人呢!哼!
不管身后的人此时如何暴躁抓狂,明瑾是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小书房,朝府门的方向走去。从小书房到方家公馆的大门要经过一条长长的长廊然后穿过前院才能走出大门。
明瑾走在长廊上,迎面来了一个身材高量挺拔但走起路来却不是那么稳重的男子,明瑾看到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回避,只能侧身等对方先过……
只是那人走到明瑾身旁却停下了脚步,其实他早就发现明瑾的存在了,远远就看到一个身材窈窕,但却被一身长袄裙给裹得严严实实,没有一点时下女子该有的靓丽新潮,等走近一些,才惊奇这女子竟如此惊艳,神情却又清清淡淡,方恒之脑海中突然浮现诗句中的那一句话“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这说的就是她吧?
“这位是?”方恒之停住了前进的脚步,侧过身问明瑾。
未等明瑾回答,她身边的女佣鞠了一躬,恭敬的回复,“这是老爷太太给小姐请来的家庭教师。”
明瑾点点头却不说话,表情是一如既往的板着脸,说好听点就是端庄,说难听点就是死板呆愣。
方恒之瞬间失去了兴趣,他虽然喜欢美丽的花儿,但他喜欢的却是明艳妩媚的红玫瑰,清雅高洁的白玫瑰对他来说还是寡味了点。
见明瑾这种沉默无趣的样子,方恒之瘪了瘪嘴,不再多言,转身就走。
……
明瑾在南省日子每充实而安稳,每天学校和家两地往返,周末的时候,兼职一下家庭教师的工作,渐渐的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
远在江城,张帅府的张勋泽蹲在椅子上,目光幽幽的盯着书房中站着的几个手下,“本少帅要胡大海的命,敢偷袭爷,我让他知道这个江南三省谁才是老大?”
江南三省:江城、南省以及蓉城,其中江城和蓉城都已进入了张勋泽的囊中,只有南省被胡大海把持着,本来张勋泽已经有了两座城了,并不在乎南省在谁的手中,只是上次他到南省时却被胡大海的人给围剿了,当时若不是躲到明瑾的家中,还指不定会逃得有多狼狈。
不过他还得感谢胡大海,要不是他,他还遇不上他的小仙女呢!张勋泽想要攻打南省不仅是因为报那一枪之仇,更多的是因为小仙女在南省,他若不去,小仙女要是被欺负了怎么办?所以还是要尽快将南省拿到手,到时候小仙女就能横着走了。
张勋泽这么想的,便催促着手下们加快攻打南省的步伐。
可是……
“少帅,您的伤还没好全……反正南省就在那里,又跑不了,等您的伤好了之后,才攻打也不迟。”傅海想不通自家少帅急什么,之前攻打蓉城的时候也没见那么急。
“再说了,您又不是第一次打江山,您以前不是只要想打了,抄起家伙就上的吗?也没见像这次一样还要想什么谋略的啊?搞得别人还以为我们怕了胡大海那个龟儿子……”
傅海话还没说完,就被张勋泽一杯茶水给砸了过来,还好他最近加强锻炼没有偷懒,不然就要被砸个满头包了,好险好险!
虚惊完,傅海可怜巴巴的看着张勋泽,想知道为什么少帅又要打他?
张勋泽不忍再看傅海那副蠢样,生怕再多看一眼,他就会忍不住要扔个什么东西去砸死这个蠢货。
他是怕胡大海的人?他长这么大,还怕过谁呢!他那是迫不及待想见小仙女了!
真是气死他了!
“你们呢?觉得怎么样?怎么样才能尽快拿下南省?”
其他人互相看了一眼,齐声道:“请大帅明示!”
既然少帅已经提出要攻打南省了,那他就一定心里已经有合算了,他们才不会想傅海那样傻傻的否定少帅呢!
他们看着怂在角落的傅海,心里默默的为他点上一支蜡,节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