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南宫家主痴缠戏美伶人(27)(1 / 1)

先不说他之前是如何对待“南宫姝玥”的,就是现在碰上一个陌生人要跟他作伴,人家不同意,就一路赖着别人。

“我觉得也是。”果然每个小世界的他性格都不一样。

不过她还是最喜欢乖巧听话的。

甩掉了他,苏九和凤糖糖先找了个地方落脚。

不得不说,经济比较繁华的上班跟内陆的汝城就是不一样。

汝城大多保留大清朝的民俗习惯和建筑,而上州的建筑生活习惯则与现代相似。

一路风餐露宿,到了上州苏九和凤糖糖可不得好好享受享受。

于是苏九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银钱,准备跟凤糖糖大吃一场。

她们将上州的小吃买了个遍,多的手都拿不下了。

一口桃花酥下去,轻轻的咀嚼,桃花酥的清香、豌豆的酥软、二者沁出徐汁,交融在齿牙里,只觉美字尽在其中,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嗯~”苏九闭眼享受这种感觉,发出一声舒适的鼻声,睁开眼,嘴角微微上挑,眼睛成月牙状。

凤糖糖看着苏九满足的样子,舔舔嘴巴,好奇问道:“怎么样?好吃吗?”

“好吃,给你来一块。”苏九拿出一块味道,喂到凤糖糖嘴里。

“嗯~好次。”凤糖糖忙着咀嚼,说出的话连发音也不正确。

桃花酥的香气吸引了旁边玩耍的孩子们,他们跳着过来,嚷嚷道:“我们也要我们也要。”

虽然突然多了这么多小孩子,但苏九没有驱赶,而是蹲下,语气温柔道:“不要挤,每个人都。”

直到周围的孩子手中都有一块,吃着满足,迈着欢快的步伐散去。

吃饱喝足,苏九和凤糖糖也准备回落脚的地方。

但她们不知道刚才这一系列的举动都落入一个人的眼中。

“几年的战火摧残,我已经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纯洁的笑和无私的分享了。”站在街道一处房屋二楼的严安欣赏道。

休息了一天,苏九准备去看上州这里的组织入伍有什么要求。

当她来到征兵处,拿着征兵告示时,突然听到身后的人在喊她:“这位兄台,好巧,我们又见面了。”

苏九不用回头就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她装作不知,拿完告示就往落脚的地方走,但万万没想到,怜卿竟是如此厚颜无耻之徒,竟然追着苏九到了落脚的地方。

知道了苏九的住所,怜卿多次死缠烂打,苏九决定答应他的请求,跟他作伴。

上赶着找虐,她为什么不接受?

她故作不耐烦,对怜卿提要求道:“我这个人怕生,你要想跟我作伴,就必须得答应我个要求。”

“什么要求?”一听作伴有戏,怜卿心都提了起来。

“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但不能让别人知道,能答应吗?”苏九想着若他知难而退,她就等民国统一后再收拾他;若他同意,那她现在就可以开始收拾他。

“好。”怜卿答应,“不过坏事我可不做。”

“放心,坏事也轮不到你做。”苏九鄙视,坏事你做不了,伤人心的事儿,你倒是做的多。

既然已经决定要作伴,怜卿便大方介绍自己:“在下名唤怜卿,敢问兄台大名。”

“苏卿。”苏九不想跟他废话,简洁明了。

“敢问可是元代·刘庭信的【正宫】塞鸿秋?”怜卿念出诗句:“苏卿写下金山恨,双生得个风流信。

亚仙不是夫人分,元和到受十年困。

冯魁到底村,双渐从来嫩,思量惟有王魁俊。”

“你说是就是吧。”苏九很不耐烦。

这个怜卿也太双标了,对待“南宫姝玥”爱答不理,对他一个见过几次的陌生人又是死缠烂打,又是念诗句。

他怕不是有什么性格分裂症x﹏x

苏九无语想到。

就这样说定,两人便填写入伍申请。

前方战事紧急,急需兵力,所以苏九和怜卿很快便接到了入伍申请同意书。

苏九参军入伍,凤糖糖一个人待在外面也没什么意思,就回了空间。

入伍那天,怜卿时不时往苏九身后看,惹得苏九不耐烦:“你在看什么?”

“你妹妹呢?”见苏九不喜,他也不敢再乱看,老实站着问道。

“我把她送去上州亲戚家里了。”苏九十分怀疑她失忆之前的那个南宫姝玥,是不是被人附身了?

不然怎么会看上这么个东西?

她坚决不承认那个追了这个东西快三年的南宫姝玥是她!

“哦,那……”请问你认识南宫姝玥吗?怜卿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苏九打断。

“闭嘴,你说再多说一句话。我就不跟你作伴了!”苏九忍无可忍,开始威胁。

“……”无奈年轻只能捂着嘴,嘴点点头。

入伍程序很简单,身份登记、简单体检、收拾行李、分配军营、分配房间。

好巧不巧两人被分配到同一个兵营同一个房间里,苏九无语,果然,选定了攻略对象,这天杀的缘分斩也斩不断!

既然没办法改变,那就只能随遇而安。

苏九很熟练地指使怜卿:“我口渴了,你去给我倒杯水。”

怜卿很听话的给苏九倒了杯水,还很温馨的吹了吹。

苏九面无表情,接过放下,怜卿疑惑:“你不喝吗?”

“我等它放凉喝。”才怪,口水都沾水里了,我才不喝。

“哦,好。”怜卿准备在另一张凳子坐下。

“我饿了,我要吃饭。”苏九又开始指使他。

“好,我去给你拿饭。”怜卿屁股都还没坐凳上,又站起来往外走。

饭拿过来,苏九没吃两口就听见外面吹哨:“紧急集合,拿好你们的装备!”

苏九将饭盖好,抄起手,自而然起身向外走,转头对着房间里的怜卿道:“我手疼,帮我拿装备。”

“好。”怜卿走到床边,准备一只手拿起杆枪。

但他没有想到光是一杆枪就有六斤重,一只手勉强拿住,但还有十斤重的背包,还是一式两份。

怜卿转头看向走出房间的苏九,咬牙一只手拿起杆枪,一个肩膀背起一个背包。

虽这十几斤的重量对于一个常年劳作的农民来说轻而易举,但对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根本没干过重活儿的怜卿来说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