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三章
叶欢第一时间制服了沈天仙,手搁在沈天仙脖子上,随时可以将这修长的脖颈拧断。
“躲到我身后来。”叶欢冲寺岛鱼和寺岛妃道。
刚才发生那一幕时,面对可以夺走性命的枪口,寺岛鱼和寺岛妃也吓得心脏砰砰乱跳。但难得的是,二人一直保持着平静,没有给叶欢丢脸。
现在一听叶欢这话,她们二人立刻站在叶欢身后。目前的状况是:叶欢挟持着沈天仙,用她挡着枪口,身后站着寺岛鱼和寺岛妃。
沈天仙在手,形势已经完全逆转,叶欢此刻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次……”
叶欢嘴巴贴在沈天仙耳边,轻轻道出这三个字。手掌带来的压迫,从口中吐出的热气,喷在沈天仙的耳垂上,沈天仙的脸颊已经开始泛红,叶欢的行为给她带来一种惊慌和窘迫。
“放开她!”沈问风见到这一幕大骇,立刻紧张的喊道。
“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叶欢道了一句,掐着沈天仙脖子的手却在加大力度,沈天仙的俏脸因为缺氧而通红,眼看已经要有窒息的危险。
沈问风神情一凛,心脏在这一刻,甚至因为紧张而停止跳动。可是,这一刻,让他向叶欢低头,却也是他的尊严不允许的。
“堂堂叶大少,挟持一个女人,不觉得丢脸嘛?”沈问风用话语相激叶欢。
叶欢笑笑,丝毫不为所动:“什么堂堂叶大少,不过是一个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东西罢了。怎么,区区不值一提的叶欢,还劳沈公子看在眼里?”
“你……”沈问风将牙齿咬的咯吱作响,愤恨的看着叶欢。但是,叶欢控制着沈天仙,却令他投鼠忌器,不敢有所作为。
“你要怎么才肯放开我姐姐!”沈问风深吸一口气,压抑下心中的怒火。
叶欢笑笑,手指弹了弹沈天仙的脸颊。这动作,纯属下意识的行为,却令沈天仙和沈问风感受到巨大的屈辱。
“先把枪放下,我不喜欢被人用枪指着。”
沈问风陷入犹豫中,终究是忌讳沈天仙落在叶欢手中。他咬了咬牙,挥挥手说了句英语:“把枪放下。”
五柄枪落在地上,发出沉重的响声,像是落在所有人的心扉上。
“现在,你可以放人了!”
“当你学会用祈使句而不是陈述句的时候,或许我就会放人了。”叶欢笑笑,道:“接下来,向我道歉,并且跪下。”
“跪下!”沈问风眼睛睁大,怒目盯着叶欢。
“是呀,我虽然没有让人下跪的恶趣味,不过,你刚才的行为提醒了我,偶尔体验一下,或许也不错。”
“你……”沈问风牙齿咬在一起,恶狠狠道:“叶欢,无耻要有限度,我可以适当地答应你的条件。可是,你应该明白,你就算杀了我姐姐,你也走不出这里。就算你走出这里,你也要面对一个愤怒的沈家!这些,你想清楚了吗?”
“我没有想清楚。”叶欢摇摇头:“因为我这个人,一向是很懒得。我只知道,我现在很不高兴,我觉得,或许有一个人跪下,我才会略微的有些高兴。”
“现在……”叶欢望着沈问风,一字一顿道:“跪下,或者,让她去死!”
所有声音在这一刻都消失了,鸦雀无声,落针可闻。沈问风脸上的肌肉不停抽搐,愤恨的望着叶欢。可是,此时此地,他却没有任何办法。他不想让沈天仙去死,但是更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向叶欢下跪。
现在他才恍然觉得,得罪叶欢,或许不是一个好主意。
而叶欢这个人,胆大包天是出了名的,就算在重重包围之下,他真的杀了沈天仙也不是不可能。
沈问风变得犹豫起来,这个看上去没什么脑子的年轻人,必须试着用脑子来思考问题了。
叶欢一直平静的看着沈问风脸上的表情,似乎感觉十分欣赏。
他其实也很期待,沈问风究竟会怎么选择呢?这种将一个人逼的走投无路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半晌,沈问风还在犹豫,确切来说,他已经陷入绝境,向前向后,两条路都不是他想要的。
“是不是一定要有人向你下跪?”
一个声音突然响起,这声音并不是来自沈问风,而是从叶欢的身侧传来。
“当然……”叶欢随口道了两个字,忽然一怔,下意识循着声音扭过头去。
他看到,这声音是从一个中年
人口中传来的。这中年人在四十岁左右,但眼角的鱼尾纹却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纪更大。一件灰黑色外套,穿在他身上,身上的每一处,都流露出一种落魄和悲哀。
在医院的每个身患绝症的病人身上,都可以看到他这种气质。
叶欢因为他身上的气质愣了愣,心想:他是患了什么病,癌症嘛?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更加令叶欢想象不到。
只见这中年人双膝跪地,膝盖重重的落在地上,口中道:“现在,求你放了沈姑娘。”
叶欢的眉头皱起,身子错了错,避开中年人的目光。他诧异于中年人的行为,更诧异于中年人口中对沈天仙的称呼。
沈天仙成婚已经十年了,现在‘姑娘’这个称呼,明显已经不合适了。
叶欢伸手一推沈天仙,将她放开。双手负在身后,目光依旧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中年人,就觉得他身上每一处,无一不流露着古怪。
这中年人缓缓从地上起身,没有往沈天仙身上看上一眼,目光依旧看着叶欢。
“现在,在下陆锈春,向叶先生请教!”
听到陆锈春这三个字,叶欢豁然一惊,开口惊问道:“北地枪王,陆锈春!”
同时道出这一句话的,并不仅仅是叶欢一人,一瞬间,场上的所有人都窃窃私语,惊叹这个名字。
十年前,陆锈春是江湖上一顶一得风流枪客。一柄银样绣龙枪在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号称长枪在手,能绣山河。
可这并不是他最出名的,最出名的是他的风流多情。不过他的风流,和叶欢的风流有些不同。叶欢的风流之前,无论如何要加上好色二字,人人闻而言之。
可是,陆锈春不一样。十年前,他是一定一的风流潇洒,俊逸无端,虽然说四处留情,伤了无数少女的心。可是,这些少女提起他时,仍然是眷恋有余,愤恨无多,心里还都是盼着他恋着他的。
还有一件事,可以证明陆锈春当年在江湖上的威望。十年前,北野九鬼在东瀛岛上,再无敌手。举意买舟华夏,会一会华夏的英雄。
而当时,华夏整个江湖,也为此做好准备。大家首推的,要迎战北野九鬼之人,便是北地枪王陆锈春。
可是,不知怎地,在十年前,陆锈春便奇怪的消失了。有人说他被人杀死了,有人说他出了国,更有人说他看破红尘,出家当了和尚。
但是,叶欢万万没想到,曾经的北地枪王,竟然会出现在沈家。看模样,像是做了沈家的客宾。
而更令叶欢没想到的,是十年前江湖上第一风流情种,如何便落到如此模样,落魄的像一头无家可归之犬一般。
看看他的模样,再看看他望向沈天仙时,眸子里流露出的那一抹柔情,叶欢恍然觉得自己明白了什么。
的确,叶欢虽然没有明白事情经过,可事实和他猜测的也差不多了。
陆锈春的确就是因为沈天仙,而流露在沈家的。
十年前,最是多情的北地枪王陆锈春,遇上了最是风情的江湖第一美女沈天仙,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沈天仙。
可是,襄王有心,神女无意。陆锈春论修为,论能力,论相貌,都是江湖少有的才俊。
但是,陆锈春再优秀,沈天仙偏偏不喜欢,又有什么办法?
眼望着沈天仙嫁为人妇,眼望着岁月在其身上留下痕迹,当年的青春少女,变成了此刻的风韵妇人。
可是,陆锈春对于沈天仙的爱意,从未减少过,并且更加浓重。
一开始,陆锈春进入沈家的时候,沈家对于这个高手加入,自然大大的欢迎。但是后来,大家也发觉了他对沈天仙的心。
毕竟,他看沈天仙的目光都和看别人不同。
可是,所有人都知道了,陆锈春却从未开口提过一个字。他也从未骚扰过沈天仙,就如此在沈家待着。就算是看沈天仙的次数也特别少。不过偶尔望上一眼,眼神中流露出来的柔情,能令世上最铁心的女子心碎。
当然,这不包括沈天仙,因为沈天仙比世上所有铁心的女人还要铁心。
叶欢望着陆锈春的落魄模样,轻轻叹息一声。刚才他还在想,陆锈春好像身患癌症,现在他明白了:陆锈春的确有癌症,相思癌。
时间微微僵固住,场上除了轻微的呼吸声外,很长时间没有任何声音。
半晌,一直平静看着叶欢的陆锈春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
“陆锈春,向叶先生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