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猎鹿(7)(1 / 1)

隋乱 酒徒 2682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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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徐大眼的话,李旭不再挣扎,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场地中央。耳边的欢呼、呐喊、哄笑声仿佛在瞬间全部静止。在一片寂静的红色世界里,他看见苏啜附离举起刀,杀鸡一样割开了乌一勒老人的血管。然后,让红色的血喷进一个红色的木桶。

接着,青面獠牙,巨齿红发的苏啜附离走向下一个长老,把弯刀按在他的脖子上。

“你愿意赎罪么?”红色的世界里突然不再寂静,李旭听见苏啜附离的声音雷鸣般地在自己耳边轰响。

“我要喝酒!”他用力侧开头,向远处的陶阔脱丝喊道。正吓得双手掩面的陶阔脱丝听见李旭用汉语发出的呼喊,赶紧侧着头跑过去,递给对方一个圆鼓鼓的皮口袋。

李旭解开绑着皮口袋的绳索,袋口对着喉咙,把满袋子酒灌进了肚子。周围的杀戮也好,狂欢也罢,都已经与自己无关。那一刻,他只想喝醉,只想回家。

“流干了长老的血,两族冤仇就此结束,俘虏们就可以成为牧奴!”狂饮中,李旭听见一个声音向自己解释,像是来自娥茹,亦像是来自晴姨,也好像来自陶阔脱丝。他不想再关心,只是整袋子整袋子地往喉咙中倒酒。

“牧奴的地位比奴隶高!”有人低声耳语。好像是徐大眼的声音,他的声音也在发抖。他后悔了么?李旭悲凉地想,伸手抹了把湿漉漉的脸,抱着酒袋子沉沉睡去。

希望长醉的人往往比任何人醒得都早。半夜时分,李旭感觉到了毡帐里的燥热。他用力按了按疼得如被刀刺般的太阳穴,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

“附离,你醒了?”一个带着欢喜又带着几分恐惧的声音问。

李旭回头,看见陶阔脱丝穿着件白色的曲裾,静静地躺在自己身边。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双手却紧张地抓着身下的毯子不放。

“轰!”李旭觉得自己头顶上冒出了无数星星,又大又亮。喉咙更加干涩,身体也不听话地开始颤抖。

这是梦,李旭一遍遍告诉自己。目光却不受控制地扫向了身边的少女。

不可否认,少女美得无法形容。李旭也不想否认这一点。自从知道霫族的风俗后,他就很后悔那天逃出了帐篷。但当期盼中的机会再度摆到面前时,李旭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迷迷糊糊中,他记得自己曾低下头去,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光仔细观察少女的面孔。这是一张含苞待放的脸,就像一朵早熟的荷花般等着他去采摘。但他却不忍心去碰,只想轻轻地抚摩一下这张脸,只一下,只一下就全部满足。

少女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不住地颤抖。她能清晰地感觉到李旭粗重的呼吸,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酒臭。她期盼着李旭对自己做些什么,心中却又害怕得要死。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心中仿佛有无数小鼓在敲。

李旭的手轻轻地落在了少女的脸上,抚摩过双靥,睫毛,眉头,顺着长发向上滑去。少女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期待并恐惧着传说中那个神圣时刻的来临,等了很久之后,她听见了雷鸣般的鼾声。

少女偷偷睁开了眼睛,看见李旭流着口水,头贴在自己肩膀上沉沉睡去。手还停留在自己的发梢边,睡梦中的笑脸得意洋洋,仿佛刚刚偷吃了一个被大人藏起来的桃子。

睡梦中,十五岁的少年心满意足。

枕边的余香尚在,少女又像第一次一样不见了踪影。李旭不敢肯定昨夜陶阔脱丝是否真的又钻进了自己的毡包,只是觉得有些心虚。自己可能又一次把事情搞砸了,如果梦中的事情真的在毡包里发生过,不出半个月,这件事将再度成为部落里所有男人的笑柄。

直到春天的太阳把整个毡包烤热,李旭才硬着头皮爬起身。仗打完了,不需要他再带着甘罗去鼓舞士气。如果没猜错的话,今天应该是参战的各部落长老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分配俘虏的大日子。对拥有一群曾经被自己杀死了家人的奚族奴隶,李旭提不起半分精神头。自己和徐大眼早晚要回中原去的,除了陶阔脱丝及与她有关的记忆,李旭不想让这里的任何东西陪伴自己离开。

强者拥有一切,甚至可以对弱者的生命和尊严随意践踏。这是草原规则,既然与这规则格格不入,自己不如早一些回到家乡去。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家,还有那宁静得有些乏味的年少岁月,李旭悠然神往。当时未曾觉得那些日子有多美好,如今回忆起来,才发现所有的记忆都充满了温馨。

“如果征兵结束了,或者能打点官府…….”李旭突然有些一厢情愿地相信起九叔所说过的,大隋的官吏没那么差劲的话来。

“哥哥曾经为大隋捐躯,父母年老,再加上几块精美的玉器说话,地方官应该会讲些情面吧。”李旭默默地想着,信手拎起了堆放在毡包角落的麻布包裹。

包裹显然被人翻动过,里边的财宝被重新整理,擦拭得干干净净。从货堆的大小上看,所有财宝应该都在。李旭仔细翻了翻,发现自己曾经想送给陶阔脱丝的那根玳瑁发錾不见了。

“这野蛮丫头!”李旭苦笑了一声,知道昨夜醉中的梦境是事实。望着自己的双手发了一会儿呆,将包裹系好,拎着走出了毡帐。

春天的阳光烤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坦。整个苏啜部落都沐浴在这仲春的阳光下,显得分外宁静、和谐。庆典留下的痕迹已经被奴隶们清理过了,血染红的地面上被挖出了崭新的黑土。草根的芬芳和羊毛烧焦的味道完全取代了空气中曾有过的血腥气,也让昨日的疯狂烟消云散。苏啜部还是那个热情好客的苏啜部,善良的牧人脸上的笑容依旧那么善良。只是在少年眼中,阳光下所有一切都已经改变了模样。

几个牧民带着妻儿,正兴高采烈地向自己家新分得的牲口身上做印记。他们或者在羊耳朵上缝一块布,或者在马屁股上烫一个花,长期逐水草而居的牧人们有的是办法让自己的财产和别人的财产分开,祖辈传唱的歌谣中教会了他们所有生存技巧和规则。

两身强力壮的牧人按住一名小女孩,把一个铁项圈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后在女孩胸前垫上沾了水的毡子,提起烧化了的铅水,将项圈的封口焊死。女孩被铅水在毡子上溅起的热气熏得眼泪直流,却不敢放声痛哭。这个项圈是奴隶的标记,除非好心的主人放了她,或者因垂涎她的姿色娶她为小妻,否则,她永远不可以将铁项圈解下来。

李旭看得心里发堵,拼命加快了脚步。好在杜尔的家距离他的毡包不远,转眼就到。缺了一条手臂的杜尔没能参加最后一场战争,所以他家门前也不像别人家那般热闹。

杜尔自失去一条手臂后,因流血过多昏迷了四天四夜。部落里的长老都认为他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李旭却带着甘罗每天都来呼唤他,用圣狼赐福传说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对于怪力乱神,李旭秉承圣人遗训,是向来不信的。但能用其来救人性命时,则又乐此不疲。

因此,杜尔一家对李旭很感激。见其拎着一个大包裹走进来,立刻捧出了奶茶和点心。李旭不会用草原上的方法做饭,所以几个月来的上午餐大部分都是在杜尔和阿思蓝家吃的。闻到了奶茶香味,他也不客气,盘坐在杜尔对面,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陶阔脱丝昨天钻你的毡包了?”杜尔第一句问话就差点让李旭被奶茶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