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旷野(10)(1 / 1)

隋乱 酒徒 7428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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霫族人菜色简单,依旧是上次招待九叔等人同样的水煮全羊。李旭年龄依旧是座中最小,所以长老把第一块羊背肉还是切给了他。有了上一次的演练,他早已对一切习俗烂熟于心。恭敬地切羊回敬,就像一个土生土长的霫族少年般,把所有自己应该做的礼仪做了个足。

其他诸部长老见到此景,心中的惊诧不亚于第一眼看到了甘罗。都暗道眼前魁梧少年恐怕是长生天特意赐下来给苏啜部的,否则怎么会对霫族礼节这般熟悉。

开吃之前,照例由娥茹和陶阔脱丝带着一队少女上前为客人唱祝酒歌。李旭这回有了经验,接过陶阔脱丝举来的铜碗不再一饮而尽,而是换了众人相同的姿势小口慢品,边品边仔细听那祝酒辞。

听了半晌,他也没听懂几个突厥字。一不留神,手中的铜碗却又见了底。蓝衫少女的眼中跳出一缕轻笑,一边唱着,一边接了李旭手中的铜碗,再次为他斟满。李旭被她笑得心里发慌,第二碗的节奏没控制住,歌声尚未停歇,碗中却又没了酒。蓝衫少女见他喝得甘甜,脸上笑意更浓,也不劝阻,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这回李旭终于控制好了节拍,待到歌声萦萦扰扰散尽,才意犹未尽地将学着霫族人的样子碗口朝下而放,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马奶子酒不浓,劲头却狠霸道。即便是霫族壮汉,在不佐菜的情况下连喝三碗,脚步也会虚浮。而李旭自幼喝着舅舅张宝生密酿的酒浆长大,那酒经过几番收水,劲力尚在马奶子之上。所以三碗马奶落肚,他根本不会有什么醉意。况且年青人脸儿嫩,无意有心之间他总想着于少女面前逞英雄。如是一来,更是不会把熏然之态写在脸上。

自从九叔等人入得帐后,诸部长老的目光就几乎没在小狼身上离开过。看到小狼,必然就会看到小狼身边的李旭。见他喝酒犹如饮水,乍舌不止。连同看向苏啜部族长的目光,也随着增加了几分敬佩。

没等诸位长老的目光从李旭身上收回,徐大眼的举止又吸引了他们的视线。只见这个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得体的英俊少男居然站起身,用插在羊背上的短刀挨个给每个餐盘上切了一块肉。每刀切下去,深浅恰到好处,连同最外边已经烂熟的肥膘到最里边还带着血水的三分熟的贴骨肉,一层不落,令每块肉上面都包含了从最肥最厚到最嫩最鲜数个层次。

按照霫族传统,一家人团聚时,座中辈分最小,年龄却最大的后生晚辈要负责为所有人切肉。只要众人面前任何一个盘子空着,他都不可以坐下进食。此礼乃是霫族酒席中的末节,普通宴会根本没人注意。况且霫人聚会,座中人数太多,如果认真去执行此礼,切肉的人恐怕要饿着肚子坚持到最后。所以大伙都不去计较,天长日久,也就渐渐把这个传统给忘记了。却万万没有料到,在一个外族少男身上又看到了这祖辈传下来的礼数。

“哈哈,难得请到这么多贵人来我部,真是让苏啜部的帐篷都开始放红光。诸位长老请随意,千万不要客气!”苏啜西尔见到此景,心花怒放,率先端起了面前的餐盘。

恐怕是这少年误打误撞。诸部长老暗想,端起餐盘,风卷残云般将眼前肉块吃尽。待他们逐一把餐盘放下,却发现徐大眼手中的短刀,又按照餐盘放落的顺序把新的肉块送到了面前。

这恐怕就不是误打误撞了。诸长老借着相互敬酒的机会,用目光互相沟通。他们哪里晓得,就在半柱香时间之前,徐大眼对此礼还一无所知。先前商贩们与苏啜部的酒席上,因为众人根本不是一家,所以也没人执着此礼。但是在方才众人的目光被李旭喝酒豪爽姿态所吸引的关键时刻,娥茹把他父亲的要求偷偷传达给了徐大眼。

能做到部族长老位置上的都是些人精,近十年来,苏啜部日日兴旺发达的景象就在他们眼前明摆着。而作为各部族共同首领执失拔汗的本部,却在一日日走下坡路。特别是最近三年来,执失拔年老失智,昏招百出,更让霫族诸部在与周边其他民族如诸奚、室韦、契丹人在游牧区域发生冲突时,缕缕吃亏。

畜牧民族的收益远不如农耕民族稳定。部落在草场争夺中吃了亏,往往就意味着牲畜量的减少。而牲畜量的减少,必然影响到对治下牧民的吸引力。长此以往,则意味着一个部落在草原上慢慢消亡。

执失拔不能为了众部族的利益做主,各部落就不得不自己想办法。而与强大的部落结成盟友是诸部自保的关键手段之一。所以方圆数百里最强大的苏啜部以商队来临之名邀请附近各部来交易,立刻让许多活了近六十年的老鼻子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我们霫族诸部本来就是一家,彼此游牧的地域虽然有点远,但谁也不能否认我们就是兄弟!”须臾沉默之后,舍脱部长老沙哥端起酒碗,向众人邀请道。

“为流在我们体内的天鹅之血干杯!”苏啜西尔等的就是这句话,端起酒碗来,向客人们致敬。

“干杯,为了白天鹅的后人能在草原上挥动翅膀!”坐在徐大眼附近,必识部长老那弥叶举杯附和。

众长老纷纷举杯,一边饮酒,一遍哼起了霫族人的古老歌谣。

“白天鹅挥动翅膀,世上就没有它们飞不过去的高山。白天鹅排成人字,没有风雨可以阻挡他们翱翔…….”这些歌词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了。今天猛然吟唱起来,却让许多年过半百的老人觉得心中热血彭湃。

对于突厥语,徐大眼一句也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众人此刻神情的理解。有了那个身份神秘的晴姨在背后指点,苏啜部在食物储藏,皮革缝制技艺方面的进步很快。草原上食物和衣服就意味着人口,人口就意味着实力。本来就有了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如今预示着好运的银狼又突然随着商队在苏啜部现身,这个机会不被苏啜西尔抓住才怪。

李旭和孙九等人对突厥语懂得也有限,况且主人唱得是霫族古歌,根本与突厥语不搭界。看着众长老唱得如醉如痴,特别是苏啜部的长老唱着唱着居然老泪满脸,心中亦被那苍凉中带着几分雄壮的歌词所感动,用手臂拍打着膝盖跟着歌曲的节律哼哼起来。

有贵客捧场,众霫人唱得更加卖力。反复吟叹了熟遍,方把歌声停下。伺候在帐外的女子们再度入内把众人的酒碗斟满,不用主人举碗,众长老自己就先干为敬。

苏啜西尔点点头,用目光示意少女们留在席前为继续为长老斟酒。娥茹和陶阔脱丝领命,带着众少女在客人们的身后席地而坐。每一个少女服侍一名贵客,见到酒碗空了立刻替他们斟满。

“苏啜西尔,你部,福气!”酒酣耳热,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大着舌头说道。这句话简单,李旭完全能听得懂。但长老接下来的话,就让李旭觉得不着边际了。

“她们,女儿,十二个,嘻!”必识那弥叶伸着两个大巴掌,摆了摆发现不够数,把两条盘坐在羊皮上的腿也慢慢伸开。“十二个女儿,嫁给十二个英雄。十二个英雄,你苏啜部永远不怕有野兽窥探自己的牧场!”

十二个女儿,十二个英雄,李旭傻傻地替老汉数数玩儿,其他的话一句也没弄懂。他坐在他另一侧的孙九则暗暗皱眉。如果是在中原,没事提人家的女儿多,可就等于嘲弄对方开了瓦场,纯属没事找揍了。(注6)

苏啜西尔听到了这句话,却丝毫不以为杵。举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笑着回应道,“苏啜部的西尔有十二个女儿,九个出嫁了,分别嫁给了九个部落的英雄。三个没出嫁,将来也能觅到英雄夫婿。西尔的弟弟附离却有五个儿子,娶到了附近五个部落最漂亮的女子为妻。苏啜部和诸位白天鹅的后人血脉相连,永远不会背离!”

“我的儿子就是哥哥的儿子,哥哥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们生来就是兄弟,死后也不会分离!”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听到此言后,端起酒碗附和哥哥。

“西尔将来如果有儿子,肯定会成为我们苏啜部的头领。附离会成为侄子手中的剑,黑夜中的灯。如果长生天不肯赐给西尔儿子,在他蒙受长生天的召唤后,我们会拥戴附离为首领。相信他会善待西尔的妻子、女儿,让他们衣食无缺,每天脸上都有笑容!”苏啜部长老额托笑着说道。丝毫不在客人面前避讳谈及部落中头领位置交接的安排。草原上人的生命普遍短暂,寻常男人活到五十已经算长寿。况且男子一生当中要经历无数次争战和仇杀,年少而夭是很寻常的事情。如果一个部落的首领继承权问题解决得好,则意味着部落的长治久安。这是个涉及到整个部族利益的大问题,苏啜西尔想回避也回避不了。

“今天我们在诸位贵客面前对着长生天立誓,作为白天鹅的嫡传后人,我们苏啜部不会自己折断自己的翅膀。”西尔和附离两兄弟相对而饮,目光中充满了坦荡。

这种洒脱的举动让舍脱部长老沙哥大为感慨,陪着主人喝了一碗后,赞道:“白天鹅的后人如果想飞跃高山,必须排成阵列!没有最强壮的雄天鹅作为领军,没有最机警的老天鹅在休息时担当警卫,他们就会丧命于猎人的罗网和羽箭之下!”

舍脱沙哥的儿子娶了苏啜西尔的长女,因此两个部落关系走得最近。此时他以舍脱部长老的身份把这句话说出,显然已经不止是在称赞西尔、附离二人兄弟同心了。

除了几个中原客人外,在座诸长老都自认为是白天鹅的子孙。苏啜兄弟二人当着这么多人面约定了本部族的首领继承权,又自称白天鹅的嫡传血脉,其中用意根本不需要去猜测。但现在就默认苏啜部有南边诸霫首领的资格恐怕为时尚早。执失拔汗年老智衰,但他的部族却依然是所有霫族部落中人数最多的一个。

“执失拔当年被大伙公推为汗,是因为他曾替我们驱逐了前来争夺草场的契丹人。”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嘟嘟囔囔地说道。仿佛因为喝得太多了,他的口齿非常不利索。整个人的身体也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在身下的羊皮垫子上睡着。

“我听说一个奚人部落迁徙到了必识部世代相传的草场边上。请问那弥叶长老,你的草场够两个部落分享么?”苏啜西尔的涵养相当好,根本不理会长老话语里的挑衅味道,反而关心起别人的生存来。

那弥叶长老的脸开始红了,身体的摇晃幅度瞬间减轻。想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回答苏啜西尔的问题。

“我听说这是个上万人的大部落。明年春天,他们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么?”苏啜西尔见对方不回答,继续笑着追问。

那弥叶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向执失拔汗求援了。但他说那伙奚人是被突厥人强行从索头水源头赶走的。阿史那家的人命令他们迁走,却没给他们指定目的地!”

“唉!”诸长老都跟着连声长叹,今天苏啜西尔即便不提此事,大伙喝多了后也会发出抱怨。突厥人为了扩张,强行夺走了一个奚族部落的草场。而这个奚族部落,却仗着人数众多,开始向霫人的牧场渗透。

霫族诸部人丁都不旺,即便是苏啜部这种最兴盛的部落,也只有四千余众。除去老人、小孩,能上马舞刀者并不满千。而其他部落的武力更是弱小,能凑出三百骑兵的,已经是其中强者。

“明年开了春,咱们一同送索头奚部离开,大伙愿意跟我一同去么?”苏啜西尔并未随着众人的叹息而长叹,举起酒碗,向众人敬道。

这碗酒不好饮,所以客人很难下定决心来回答主人的热情。西尔首领建议大伙送奚人走,必然不会是摆了酒席给对方饯行。为了自己部众的生存,不容他心存慈悲。可一旦追随苏啜西尔出了兵,无论结果是胜是败,大伙都等于从此与他结成了生死同盟。执失拔如果不肯让出宝冠,恐怕在将来某一天,白天鹅们为了领头的位置必然以喙相见。(注7)

苏啜西尔见诸位长老不肯响应自己,脸上的笑容慢慢有些变冷。收起酒碗,他自己抿了一口,摇头叹道:“我一直以为,长生天让银狼在霫人的草原上现身,给大伙带来的是幸运的预示。却万万没想到,白天鹅的子孙们早就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即便狐狸在自己身边搭了窝,也只顾着自个儿低着头孵蛋!大伙随意吧,反正索头奚一时半会儿不会把马放到苏啜部的帐篷边上来!”

这句话说得极重,很多部族长老都坐不住了。直起身子大声反驳:“我们怎么会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大伙不是不敢迎战,只是对外作战素来由执失拔汗率领。他不吹起号角,咱们怎么能擅自竖起大旗?”

“执失拔汗?请问诸位,执失部距离这里有多远,你们计算过么?”苏啜西尔从牙缝间挤出几声冷笑,质问道。

“太弥河南,新开河北,从这里骑快马要?上两整天!”激动得面红耳赤的长老们顺口回答。为了沟通与其他霫族各部的感情,执失拔汗每年夏天都会在自己的部落里召开盛会,邀请各部落长老去狂欢。在座的各位长老每个人都去执失拔部赴过不下十次宴,对路程远近一清二楚。

“那诸位凭什么认为执失拔要管距离他本部数百里之外的事情呢。最近几年,他又何曾管过距离执失部数百里外的事情?我们南边诸部丢了自己的草场,与执失部到底有什么害处?”苏啜西尔目光炯炯,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犀利。

诸位长老又不吭气了,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执失拔汗年老昏聩,所以治下诸部早就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如果下重手收拾这些不服从自己命令的诸部落,执失拔汗顾忌颇多,也没这个实力。可借着北迁的奚人之手把潜在的汗位争夺者全消灭掉,却不需要执失拔汗动用任何力量。他只要把各部的求援信使敷衍走,不出两年时间,恢复过元气来的奚族部落肯定不会再愿意和此地原来的主人共享一片草场。

草原上,一个部落踏着邻居的尸骨崛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块草场可供养的牲畜就那么多,外人的羊多吃一口草,本族的羊就少吃一口。

无论是张三还是李旭,对突厥语的熟练程度都没达到可以完全听明白诸位长老所讨论的问题的地步。看着一个个年龄都不算小的老人举起酒碗又放下,放下酒碗又端起来,边喝边嚷嚷,说话的速度又快,语调又尖,还以为对方喝酒时就是这个习惯,所以也不跟诸位长老搀和,自己端着酒碗,就着羊肉,细嚼慢品。

而孙九和徐大眼两个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凝重。他们二人一个是老江湖,经验丰富。一个是少男老成,心思剔透。边听边猜,早已把座中的争执猜了个大概。

“不好,把旭子留在这里过冬恐怕是失策!”孙九心中暗道。想给李旭提个醒,却又碍着李旭身后还有个听得懂中原话的机灵鬼,只好一遍遍给李旭使眼色。而李旭本来就不是什么机敏孩子,此刻偏偏又被杯中之物把心神分去了大半。孙九这边已经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扔到他怀里,他依然什么都没看见。

“少年人,我听说你的货物脱手很快,明天散了集后,是趁雪未大时带着银狼赶回中原呢?还是在附近游玩几天?”那弥叶长老不愿意与苏啜西尔闹得太僵,借故把话题岔到了客人身上。好像是为了照顾李旭对突厥语的理解能力,问话中的每一个词汇,他都说得极慢。

“旭子,你可想清楚啊。甘罗吃这里的羊肉吃惯了,将来可未必肯跟你回中原!”九叔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认真地用汉语提醒。说完后,为了照顾主人的情绪,他又用突厥语重复了一遍,每个词都一模一样,但在说两句话的语气和表情却大相径庭。

“我?”李旭楞了一下,这正是他打算在酒宴后向西尔族长提出的要求,却没想到身为客人的自己尚未开口,已经有他人主动垂询。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先已经同意自己留在苏啜部的九叔,出于某种原因又隐隐透出了反对之意。

正在李旭费劲心思琢磨着怎样回答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一句悦耳的中原话:“长老是问你,今年是否和甘罗留在我部落过冬?”

紧接着,陶阔脱丝上前半步,坐在李旭身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又用突厥语向众人重复,继而把目光转向李旭,满眼都是期待。

九叔为什么改变了注意?李旭皱着眉头想。不留在苏啜部而跟着商队返回中原,不等于辜负了事先自己做出的所有牺牲么?商贩这个行业在大隋地位低下,一旦进入,就永远无法回头。如果自己抛弃学业只是为了赚几块银子,又怎对得起对自己寄与厚望的父亲、舅舅和杨老夫子?

他把目光尽力从陶阔脱丝的眼神中离开,看向比自己有办法的徐大眼。却发现徐大眼在低头饮酒,根本不打算替自己出谋划策。

事到如今,李旭也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再度举起酒碗,一边向苏啜西尔等人敬酒,一边用简单的突厥词汇解释:“冬天,?上冷。我,徐兄,还有小狼,留在部落,避寒。族长,接纳,不接纳!”

“如此尊贵的客人肯留在我部,苏啜部上下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同意你的请求呢?”苏啜西尔放声大笑,将酒碗向李旭和徐大眼高高举起,郑重承诺:“贵客但请放心。你们和银狼留在我苏啜部,我部定保得你们平平安安!”

李旭双手捧碗过眉,向主人表达了自己的谢意。然后回过头,用中原话对着孙九解释:“九叔,如果甘罗喜欢这里,将来它就自己留在苏啜部好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养它一辈子!毕竟它是一头狼,而不是家养的狗!”

话音刚落,嘴快的陶阔脱丝已经黄莺出谷般,原文一字不差地翻译成了突厥语,说给了座中所有人。

“好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向来对李旭关爱有加的孙九突然间仿佛对他极其失望,叹了口气,用极低的声音回答。

事已至此,孙九还能说些什么呢?他的突厥语比其他几个同伴稍佳,在苏啜西尔突然提起北迁的奚族部落时候,已经意识到事态的反展有些不对劲儿。索头水附近的奚部是商队此番出塞的首选目标,大伙一直纳闷那些奚人为什么赶在寒冬到来之前突然搬了家,此时却从苏啜西尔和诸位长老的对话中得到了答案。

突厥人扩张,把一部分奚人从他们的家园赶走。奚人迁徙,来到了霫族诸部的传统草场。苏啜西尔本来就打算整合周围诸部,借迎战入侵者之功窥探大汗的宝冠。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只差一个能号令诸部的旗帜。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旭却抱着小狼甘罗,在冥冥中某个神灵的指引下,一步一步把机会给部落送上了门。

事情的确已经不可逆转,就在陶阔脱丝把李旭的回答翻译成突厥语,转达到众人耳朵里的同时,整个毡帐内就沸腾了起来。

那头银狼不是路过,而是极有可能永远留在苏啜部!每个霫族长老都听见了这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答案。无数人暗自后悔,恨自己这些天为什么不多派几拨牧人四下游荡,抢在苏啜部之前把商队接到自己的地界。

一个崛起的部落,再加上一头草原上诸多民族都公认的圣兽意味着什么,答案是惟一的,不需要解释。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没有可能再拒绝苏啜西尔提出的,合诸部之力驱赶索头奚的要求。否则,哪天苏啜部的老狐狸额托借着狼口传下诸神的指示,今天反对苏啜西尔提议的部族,将成为苏啜部崛起?上的第一块踏脚石。

“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块肉,我们也会先让客人吃饱。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顶毡帐,我们的客人也不会挨冻。如果苏啜部还有一个能战的勇士,就不会让敌人人能举着刀站在贵客面前!”苏啜部长老额托突然激动起来,高举双手,冲着西北方大声立誓。那几句突厥语说得缓慢而虔诚,仿佛整个草原都在听着他的誓言。

几个苏啜部的重要人物见长老立誓,紧跟着向西北方举起了双手。“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片肉…….”

看看如痴如狂的霫人,转头再看看两个陷入局中而茫然无知的少年,孙九暗自叹了口气。他突然有些相信王麻子的话了,自己带着两个少年出塞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眼前这个傻头傻脑的少年人不是灾星,却是一颗不折不扣的火种。

而此刻的苏啜部正如一个风干了几十年的枯草堆,火种溅落于其上后,结局已经不是任何人所能控制。